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时间:2021-10-11 13:36:41 浏览量:

交通运输局 2021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抽查时间

  根据工作要求****年我局计划组织两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时间为****年*月至*月,第二次内部联合抽查时间为****年**月至**月,组织一次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抽查时间为****年*月至*月,由政策法规股随机抽取企业,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实施联合检查。

  二、抽查范围

  第一次内部联合抽查范围:****年*月**日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交通运输企业;抽查比例:按照不低于*%的比例进行抽取。

  第二次内部联合抽查范围:****年**月**日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交通运输企业;抽查比例:按照不低于*%的比例进行抽取。

  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年**月**日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交通运输企业;抽查比例:按照不低于*%的比例进行抽取。

  三、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政策法规股负责“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调度。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实施本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对抽取企业实施现场检查一般应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对企业实施联合检查时,由“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原则上一次性完成。

  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各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联合解决抽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筹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我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进行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实现联合抽查“应联合尽联合”,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实现部门联合针对相同检查对象的不同检查事项的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抽查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年度抽查比例达到*%以上,落实上级监管覆盖面的要求。

  (二)监管服务并举,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严格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及时回填检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抽查执法人员要注重总结挖掘抽查工作中亮点、先进经验做法以及基层提升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抽查总结及时向“双随机”联合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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