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岗位职责

时间:2022-06-19 08:15:06 浏览量:

 教育局岗位职责

 一、教育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3、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负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4、综合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网络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核准社会力量举办的区级学校和教育机构;审核全区中小学校设置、更名、撤并与调整;稽核变迁、撤并、停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校产和设备;核准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教学、专题教育用书、学具、电子音像制品;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重点学校、学科建设。

  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学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教师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直属单位、各镇(街道)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中小学领导干部。

  7、负责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8、组织全区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成人自学考试工作;研究提出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9、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10、负责教育局党委全面工作,指导各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开展。

  11、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局日常工作。

  2、负责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局全体人员会、股室长会和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等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草拟年度或阶段工作安排意见,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负责全局性重要文件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来文来电的处理,负责局机关的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导督促教育系统的文档管理工作。

  4、组织做好教育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和调研工作。

  5、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系统内部、局内外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6、协助局领导处理好机关内部行政事务,负责做好局机关值班、考勤、卫生、内保、车辆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7、协调做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全面负责政务督查工作。

  8、组织搞好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来局、学校视察、检查或参观接待等有关事宜。接待处理群众来访。

  9、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2、负责局党委会的筹备、组织等工作。草拟局党委文件,收集党委会议议题,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负责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准备和学习组织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贯彻执行教育局党委的决议,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谈话等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5、负责收集党建信息和党建及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制定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计划,督促检查学习情况;负责党建调研工作。

  6、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和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纪检信访工作,制定纪检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开展全系统反腐倡廉教育。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公务员以及教育系统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局党委和区纪委上报有关材料,提供信息。

  8、搞好党内监督,负责系统纠风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9、负责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10、参与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培训和校级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培训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会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工会工作目标、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师德教育工作,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3、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依托班组开展各项技术练兵活动,推进职工素质工程。

  4、负责指导学校教代会召开、校务公开工作。

  5、负责《教师法》的贯彻,落实生活保障和“送温暖”工作的实施,依法保障教职工的权益。

  6、做好女工工作,提高妇女的思想素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7、开展教工文体活动,隔年一次教工运动会、教工文艺汇演。促进学校小型多样文体活动的开展。

  8、负责贫困教职工和贫困学生救助体系建设,开展好贫困救助助学工作。

  9、负责双拥共建工作。

  10、负责关工委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

  2、负责区直有关部门及镇(街道)人民政府的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

  3、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4、负责对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督导。

  5、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6、参与教育先进单位的评审,对被督导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7、牵头负责全区各镇、街道及镇(街道)教委、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考核。

  8、负责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招生办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提出在本地的贯彻意见,及时部署和落实有关任务;全面做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工作。

  2、负责做好招生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和解释说明等工作,注意宣传上的广度和深度,使每名考生明白报名手续和应遵守的考规考纪。

  3、严肃管理,从严治考,认真做好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和建档等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的质量。妥善保管考生报名、体检、志愿等各类信息确认单。

  4、严格按上级要求办理接送试、保管、分发试卷等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5、全面做好招生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填报各种表格,按时上报上级所需的报表材料。按时发放准考证、通知考生成绩和公布录取情况。

  6、负责招委会的筹备、组织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搞好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协调好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7、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搞好工作总结,报年终总结书面材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研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参与并指导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

  2、负责课程教学管理。依照教育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对辖区内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实施、教学活动安排、教学评价、教材教辅开发与使用、考试评价、教学研究等业务工作进行管理。制定教学常规与评价标准,研究提出教学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教育评估、质量监测和职责范围内的教学评优活动,规范各种考试、竞赛活动。

  3、负责课程资源开发建设。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编写和修订国家课程标准教材、地方教材,开展教材对比研究,指导学校选用教学用书,指导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研究开发各类教育教学资源。

  4、负责实验与经验推广。组织指导课程整体实验、教材实验和教法实验。及时培育和发现典型,促进教育教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5、负责教学指导与教学服务。督促和指导学校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教学计划,改进教学管理;参与教师培训,指导教师提高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通过专题研究、信息交流、资源开发、教材培训研讨、网络教研等多种途径,为学校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基教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做好全区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

  3、负责督促指导全区中小学加强教学和校园管理,搞好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拟订并督促落实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

  4、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

  5、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6、负责全区校园文化建设、校外活动场地建设和校园绿化工作。

  7、负责中小学招生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8、参与督导评估工作;参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职教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上级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组织研究制定我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负责指导督促区职业技术学校做好招生和管理工作。

  3、负责职业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印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做好民办学校的审批、管理和招生广告的审批工作。

  5、负责管理全区成人教育工作,积极促进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和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装备办工作职责

 1、贯彻《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等功能室建设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

  2、负责指导督促全区中小学搞好实验室、图书室的建设、管理、使用工作。

  3、掌握全区中小学实验课的开设情况,搞好实验教学教研活动。

  4、负责完善实验考核制度,搞好实验技能考试工作。

  5、贯彻落实各项管理、评估制度,加强学校实验室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

  6、负责搞好实验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全区实验员的业务和管理水平。

  7、落实上级行政部门的安排,组织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学生报刊杂志及学生作业本征订发行工作。

  7、负责报刊杂志征订款的结算及催缴工作。。

  8、负责全区校(园)方责任险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法规、政策和文件。

  2、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起草和实施工作。

  3、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网日常管理和维护,并督促指导学校搞好校园网建设和维护工作。

  4、负责中小学教师的信息化培训工作。

  5、负责中小学教师多媒体网络课件、整合优质课评选、电教论文评选及学生电脑制作、机器人比赛等活动。

  6、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电教软件的征订、发放工作。

  7、负责教育信息公布和网络宣传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人事股工作职责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3、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权限内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聘任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有关评先树优工作。

  4、负责新分配教师的考核定级工作;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5、负责支援贫困地区教育人员和下派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人才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统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项教育经费计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正确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合理运用经费收支。

  2、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处理财务事项。

  3、负责国家审计范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财经法纪。

  4、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协调所属单位财会范围内的正常工作。

  5、负责全区教育基础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做好工程项目建设。

  6、负责教育事业有关统计工作,定期准确无误地上报各种统计资料。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体卫艺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措施。

  2、负责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学科(音乐、美术)的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相关教学教研活动。组织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方面的评优活动。

  3、负责学校群众性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检查和指导各学校改善和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条件的建设。

  5、负责拟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师的培训规划,指导做好音体美教师及学校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等工作。

  7、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艺术教育及群众性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课外和校外艺术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贷后管理工作。

  2、负责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

  3、负责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5、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及咨询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教师培训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师培训的政策、规划,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全区教师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做好师资培训工作,提高全区中小学教师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负责做好师资情况的调研工作,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教师队伍状况,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师训工作意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负责做好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各类教师培训的组织、学习、考核等工作。

  4、参与教师的考核、评先树优等工作。

  5、负责完善教师培训的学籍和学习档案及各种资料的保密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普通话推广、水平测试、用字管理等工作。

  7、认真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安全工作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全区学校安全的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2、负责局机关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积极向区、镇(街道)政府及有关单位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督促隐患整改。

  3、负责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各种应急预案建设和落实,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督导各学校、幼儿园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内部保卫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总结推广学校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5、负责全教育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落实好有关任务。组织做好积极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大力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6、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八、托幼工作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负责做好全区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2、负责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区的幼儿园保教工作,制定有关学前教育的计划和规定。

  3、负责全区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和年审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全区幼儿园团长、教师档案及幼儿教师的资格审定和业务管理考核工作。

  5、指导全区各类幼儿园的业务、创建工作、教育教学改革和成果推广工作。视导、评估、考核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教育团工委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贯彻团区委的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积极开展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调查工作。

  3、负责制定实施全区教育系统团员发展计划;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4、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搞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

  5、负责组织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

  6、负责指导全区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7、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局长岗位职责

 1、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2、负责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工作。

  3、负责召集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股室长会议、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和教育系统的综合性会议。

  4、负责审批有关计划、报告及文件材料。

  5、检查督促各股室、镇(街道)教委和区直各学校的工作。

  6、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人员调配、干部任免、人事安排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副局长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教育局集体领导。

 2、参与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根据分工,全面组织搞好分管的各项工作。

  4、定期检查分管工作的进度、质量,及时给予指导、协调和督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根据局党委和上级工会工作部署,及时制订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和要点,并检查落实情况。

 2、及时组织教代会、工代会的筹备工作,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并向教代会、工代会报告工作。

  3、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各单位工会主席会议,传达重要文件、重大会议精神,通报情况,听取汇报,布置工作。

  4、负责组织做好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工作。

  5、联系群众,加强调研,经常听取教职工反映,及时向局领导、学校和上级工会汇报反映情况,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6、根据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抓好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和开支审批工作。

  7、抓好送温暖工程建设,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福利,突出做好困难教职工慰问和贫困生救助工作。

  8、抓好工会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好专、兼职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

  9、主持制定工会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组织好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工作,加强工会工作人员的相互协作,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督导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2、组织对本区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组织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管理教育的情况实施督导。

  3、负责审定教育督导、评估的工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全区教育评估工作。

  4、对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参与审定区级以上教育先进集体或个人名单。

  5、组织督学及督导员学习、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

  6、履行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十四、督导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积极协助主任做好全区教育督导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2、积极参与对本区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的督导工作;参与组织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管理教育的情况实施督导。

  3、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教育督导、评估的工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全区教育评估工作。

  4、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主任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做好对督学及督导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督导室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及副主任做好全区教育督导的各项准备及组织实施工作。

 2、积极参与对本区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的督导工作;参与组织对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管理教育的情况实施督导。

  3、参与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教育督导、评估的工作制度和指导性文件。

  4、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主任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做好对督学及督导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负责督导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招生办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招生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时制定本区执行意见,负责组织召开招生会议,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

 2、负责组织做好大中专招生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中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工作。

  3、密切协调有关部门关系,按职责分工,协同做好招生工作。

  4、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分管局长、局长报告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招生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招生工作文件,熟悉掌握招生政策和专业知识,严格按招生政策办事。

  2、负责全区成人函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3、负责全区中小学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及办证工作。

  4、负责全区大、中专考生的报名、体检、资格审查、组建档案、填报志愿、统考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招生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参加省市招办组织的培训工作,熟悉报名工作的各项政策、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

  2、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解答群众的询问质疑。

 3、搞好计算机管理工作、严守招生工作机密。按政策规定,规范做好考生档案资料的整理、上报、管理等工作。

  4、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地做好招生各环节工作,做到一丝不苟,仔细准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中小学教研、教学工作。

 2、组织对镇(街道)教研室及中小学的教研教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

  3、组织完成教研教改课题的立项、研究和测评任务。

  4、负责全区中小学质量调研工作。

  5、负责教学论文、教学能手、优质课等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教研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分管学段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与评价等工作。

 2、负责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

  3、承担本学科教学管理任务,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学科教学工作。

  4、完成承担的教育科研、教改实验等工作。

  5、负责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成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一、教研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

  2、承担本学科教学管理任务。

 3、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学科教学工作。

  4、完成承担的教育科研、教改实验等任务。

  5、负责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和成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二、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局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日常工作。

  2、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工作。

 3、负责各类公文的处理、管理和审核工作。重点组织做好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正式文件、重要报告材料的组织编写和审核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全局性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5、负责对文件和会议决定部署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和反馈工作。

  6、负责组织好局机关的安全、值班、卫生、车辆、办公用品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7、协调局内外关系,促进局机关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8、负责上级和基层单位来人、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9、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工作事项的贯彻落实。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三、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工作,重点做好值班、督查考核、后勤服务、信息宣传工作。

 2、负责做好局机关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领导意见和工作需要,及时对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作出安排,并组织实施。做好考勤和情况通报,做好内部保卫、值班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具体负责局机关的后勤工作。主要负责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办公设施的检查维护,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等工作。负责会务、迎检接待等其他事务性的工作。

  4、负责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制订信息宣传计划、协调督促各股室、各学校落实信息宣传目标任务、搞好通报考核等工作。

  5、负责教育局承担的督查考核事项的整理、情况报送和整档迎检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四、办公室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综合性文件、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全局文字管理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制定管理方法措施,并督促落实。

  3、负责调研工作,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贯彻全局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调研题目,拟定调研方案,协调开展调研工作,并及时形成调研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具体承办有关会务工作。

  5、承办有关事务性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方面工作。

 三十五、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具体负责党建工作。根据党委、党支部负责人的安排部署和有关工作标准,具体做好有关党的建设计划、制度和活动方案的制定起草和整理档案工作。

  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有关综治的组织领导、学校安全、信访稳定、局机关值班保卫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具体负责综治组织领导、机关值班保卫方面的安排部署、文件起草和档案工作。协调组织做好综治档案和迎检工作。

  4、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协助做好调研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收缴调研文章,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汇报,具体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六、办公室值班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正常上班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日常来文来电。

  2、负责报刊发放工作。

 3、做好文件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对文档进行收集、整理。

  4、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初步答复等工作。

  5、负责做好考勤、工作人员外出登记管理等工作。

  6、负责值班室的整洁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七、司机岗位职责

 1、优先保证局领导用车。

  2、礼貌行车,安全驾驶。

  3、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4、负责车辆的清洁、维修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八、基教股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巩固“普九”成果,定期组织开展全区义务教育实施水平的督导评估工作。

  3、负责对学校(幼儿园)管理水平和区级规范化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

 4、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与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中小学招生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九、基教股副股长岗位职责

 1、参与中小学校管理和区级规范化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

  2、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3、负责中小学招生和高中毕业会考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托幼办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基础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办园单位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办园,依法治教。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时完成年度的任务目标,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3、负责对全区幼儿园(所)的注册登记及管理工作。年终对注册登记园(所)进行年检,使园(所)建设和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4、负责建立健全全区幼儿园园长、教师档案及幼儿教师的资格审定和业务考核工作。加强园(所)管理,使幼教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达到规定要求。

  5、负责组织全区幼儿园园长、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幼教队伍的整体素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十一、职教股股长岗位职责

 1、负责职教股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全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为局领导当好参谋。

  2、负责区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

 3、负责对民办学校的审批、管理和招生广告的审批工作。认真落实好“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4、负责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和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工作,协调抓好全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二、装备办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做好全区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学生报刊杂志等征订发行工作。

  3、负责初中毕业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工作。

  4、负责全区校(园)方责任险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三、装备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

  2、负责全区中小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达标工作。

  3、负责全区中小学的报刊、图书及教辅用书的征订发行工作。

  4、负责装备办各种款项的收缴、结算工作。

  5、负责全区校(园)方责任险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四、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法规、政策和文件。

  2、负责河口区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起草和实施工作。

  3、负责制定信息中心工作计划。

  4、负责对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培训工作。

  5、负责教育信息化设备的配备工作。

  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五、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河口区教育信息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负责网络信息编辑、整理和上报工作。

  3、负责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园网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5、负责中小学多媒体网络课件、整合优质课评选、电教论文评选及学生电脑制作、机器人比赛等活动。

  6、负责电教软件的征订、发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六、人事股股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教职工的编制调配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业务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制定和毕业生的分配派遣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

  5、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待遇的落实。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七、人事股科员岗位职责

 1、在股长领导下做好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2、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工资调整、福利、养老保险等工作。

  3、参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制定和毕业生的分配派遣工作。

  4、参与教职工的业务考核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八、体卫艺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拟定学校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教学和课外教育、艺术活动的管理办法,提出增强学生素质的措施,指导学校群众性体育、艺术工作的开展。

  3、负责制订开展课外学校业余体育训练和艺术活动的管理办法;组织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课余训练体系,管理试点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4、负责拟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师的培养、培训规划,指导音体美卫教师的培训工作。

  5、负责检查和指导各学校改善和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条件的建设。

 6、负责制订学校国防教育及军事训练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

  7、负责对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国防教育教材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8、负责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定期汇总调研资料,提出改善学生体质的干预性措施。

  9、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对学生营养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指导。

  10、负责组织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指导有关群众性团体活动。负责音、体、美、健康教育学科的教学研究。

  11、研究指导全区音体美学科课堂教学改革,为全面提高音体美教学质量服务。

  12、了解掌握全区音体美教学整体情况,为基层学校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13、深入学校、课堂,调查研究教学情况,检查、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

  14、组织对音体美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中小学考试方法和评价体系的改革。

  15、负责承担相关学科和相关专题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学校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

  16、负责协调本室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区级对口业务部门的工作关系。

  1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九、体卫艺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拟定学校体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教学和课外教育、艺术活动的管理办法,提出增强学生素质的措施,指导学校群众性体育、艺术工作的开展。

  3、负责制订开展课外学校业余体育训练和艺术活动的管理办法;组织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课余训练体系,管理试点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4、拟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师的培养、培训规划,指导音体美卫教师的培训工作。

  5、制定学校艺术活动计划,组织全区教育系统艺术比赛和艺术展示活动。

 6、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场地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标准,检查和指导各学校改善和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条件的建设。

  7、组织艺术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指导各类学校课外和校外艺术活动。

  8、组织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指导有关群众性团体活动。负责音、体、美、健康教育学科的教学研究。

  9、研究指导全区音体美学科课堂教学改革,为全面提高音体美教学质量服务。

  10、了解掌握全区音体美教学整体情况,为基层学校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11、深入学校、课堂,调查研究教学情况,检查、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

  12、组织对音体美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中小学考试方法和评价体系的改革。

  13、承担相关学科和相关专题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负责学校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十、核算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负责核算中心及全区教育财务的管理工作,审核局机关收支,审核各报账单位的收入、支出预算,协调核算中心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间的关系。

  五十一、局机关会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局机关各类账簿。

  2、负责与财政局集中支付中心对账、月底报表,月底与出纳员对账。

  3、负责局机关各类账簿的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十二、局机关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局机关原始凭证的审核,到财政支付中心报销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事业支出明细账,月底与会计对帐。

  2、负责局机关收费工作,并登记应缴财政专户、应缴预算款明细账,月底与会计对帐。

  3、负责局机关人员有关工资、住房公积金等汇总、调整工作。

  4、负责局机关各类票据的购买、管理及缴销。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十三、核算中心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所管理单位原始凭证的稽核,记账凭证的填制,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学校财务收支、资金使用等。

  3、负责每月月底与出纳对账、与业务管理单位对账、结账。次月 5 日前,向报账单位出财务报表。

  4、负责全区教育财务工作的指导,以及财务人员的培训。

  5、协助主任汇总并上报所管理单位财务预、决算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十四、核算中心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核算中心与银行结算业务的办理,分户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2、负责每月与主管会计及银行对账,做到日清月结。

  3、负责核算中心支票的管理,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办法》,确保支票安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十五、核算中心统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事业统计、经费统计及其他统计工作。

  2、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办及督政有关数据的填报等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十六、核算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软件的管理、上报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的清查、统计及校舍维护维修方面的工作。

  3、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资产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十七、教育局内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审计局机关及各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2、负责审计局机关及各学校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3、负责审计局机关及各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审计局机关及各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5、负责镇(街道)教委主任、中小学校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十八、资助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河口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的规章、制度。

  2、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经办金融机构和各大专院校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3、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4、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审批和贷后管理工作。

  5、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资助管理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

  五十九、团工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教育团工委的全面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负责组织召开教育团工委会议和全委会议,负责组织教育团工委的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工作。

  3、负责各基层单位团(队)干部的考核工作。

  4、协助做好基层单位团(队)干部的选配、奖惩和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十、师训办主任职责

 1、对师资培训的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制定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和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相关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各阶段总体工作总结。

 3、主持师训办的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好与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配合教育局做好全区中小学继续教育的组织、协调、评价和服务工作。

 4、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各级各类培训的统筹安排工作。

 5、组织带领科室其他人员及时完成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十一、师训办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处理好培训办的日常事务。

  2、分管有关师资培训的各类文件、资料和档案的整理及保管工作,负责做好培训学员结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负责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及非学历培训教学用书的订购、发放及管理工作。

  4、及时了解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发行信息,为领导订购教材提供咨询服务。

  5、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十二、安全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按照《安全科工作职责》主持安全科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3、负责学校安全知识的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4、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并做好监督整改工作;

  5、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7、督促做好本科有关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十三、安全科副科长工作职责

 1、配合科长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科内其他专项工作;

  2、负责执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3、协助科长做好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4、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

  5、开展调研,掌握信息和动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果断处置,并及时向科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负责做好本科有关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十四、安全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本科的工作要求;

  2、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增强指导学校安全管理的能力;

  3、研究分析学校安全工作现状,提出提高安全管理效能的建议;

  4、积极参与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各项安全检查等工作;

  5、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6、做好本科有关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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