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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
委托编号:
BGY212016090
项目编号 :
0724- - 1601D66N1653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购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项目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
二〇一六年八月 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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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0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 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人请 注意区分邮购标书、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 各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中标服务费存入指定的 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四、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 至少提前 2 2 个工作日转账。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 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 盖章、签名 及密封。
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
八、 招标项目内或所投项目内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九、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十、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邮购或网购文件的公司应提供快递地址以确保收到纸质的采购文件。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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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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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 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购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0724-1601D66N165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购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项目 三、资金性质/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预算: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1 项 人民币 30 万元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内容,须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6 年 8 月 2 日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 11:30,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50 元人民币( 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 0 50 元快 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网购或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 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 楼购标室 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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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吴小姐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 sdf.lkjgmgitc.com,注册会员资格)。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 sdf.lkjgmgitc.com,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020-37860705/37860703 传真:020-37860699 联系人:黄小姐、李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6 16 年 年 9 9 月 月 6 6 日 日 9 9 时 时 0 30 分 分 0 00 秒( (注 注 9 9 时 时 0 00 分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楼招投标中心 5 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2 楼)(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 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
:
206 16 年 年 9 9 月 月 6 6 日 日 9 9 时 时 0 30 分 分 0 00 秒 十、 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2 楼 招投标中心 5 5 号 会议室 ( 广州市 东风东路 6 726 号 号 2 2楼 )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健、莫宁含、夏文
采购人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 电话:020-37860541/37860525/37860505
电话:61230169 传真:020-87768283/37860550
传真:61230169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8 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 152 号 邮编:510080
邮编:- 银行及账户信息:
(1)电汇邮购招标文件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3)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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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 投标人 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内容,须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用户需求书 :
注:
① 加注了星号“★”号 (如有)
的是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 求的将导致废标 ,投标人应具体响应 。
② 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
“▲”号(如有)项目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时的重要参考指标,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
③投标人在响应投标方案中必须列出具体配置、参数或应答。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或“有偏差”等字样,将有可能严重影响投标人技术商务评分。
一、项目概况
1 1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高职教育教师培训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及课程资源(采购)(高职继续教育一体化系统 I 期项目)建设,通过平台实现高职教育教师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协同相关部门共建共享,建立高职教育教学网络学习资源共享平台,对我校已经建成的各类教学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极大地提高现有教学资源的利用与共享,进一步促进参与建设的专业教学模式的创新与变革,使得所建成的教师培训资源库在一个更广泛的平台上得到共享与利用,也是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信息化学习平台。
高职教育教师培训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建设主要包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建设和高职教育教师培训资源库部分学习资源采购。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是实现高职教育教师培训资源库服务学习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提供了强大而高效率的学习管理平台,为学员在线学习提供完善的保障,为学校提供实时用户管理和数据查询的一站式的管理,可为参加培训学员提供集多方位管理服务,实现资源整合,方便学员随时随地多终端学习。通过该学习管理平台协同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领军企业制定高职教师培养目标及课程考核标准,并且满足大规模在线培训学习的需求。并且通过后期成人教育管理和社会培训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管理建设逐步建立建全和完善继续教育系统。
通过高职教育教师培训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充分利用我校的轻工教育在线学习平台的资源完成现有资源及外部资源的整合,同时采购一批网络教学资源,用于平台现有资源的补充。
2 2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
计划阶段 任务及工作内容 时间周期 需求调研 各部门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10 天 各个部门关键业务需求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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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需求调研报告、讨论、并确认。
系统开发及部署 系统编程与开发调试。
90 天 组织机构、人员帐号、权限设置。
文档结构设置、初始文档导入。
特殊应用模块的功能权限设置。
系统格式、模板设置。
系统测试 组织开展网络平台业务流程测试。
7 天 负载、压力测试。
系统试运行 试运行答疑及问题解决及系统优化。
10 天 培训使用 全员培训。
5 天 产品验收 双方共同签署项目实施效果总结、评估及验收报告。
10 天
(一) 高职教育教师培训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平台建设要求 序号
指标
要求
1. 总体要求 1. ▲投标人能提供同类平台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单向合同在 200 万以上平台开发项目的平台应用案例,提供证明材料; 2. ▲同类平台运行时间超过 3 年或以上,保证平台每年使用人数不少于 1万人,提供证明材料。
3. ▲平台运行操作系统应为主流操作系统(如 Unix、Linux、 Windows 等),系统使用 J2EE 技术(优先)。应支持对大型异种数据库的访问,如 MYSQL、Oracle。
4. ▲平台满足本地化部署、云端双向部署,支持服务器资源横向扩展。
2. 系统负载与性能要求 1. ★系统建设初期支持上千用户同时使用,具有负载扩展性; 2. 系统建设对于资源便于海量存储,并且对于文件有分布式管理方式; 3. ▲视频播放需要流畅,需要运用 CDN 加速的处理。
4. 投标人根据系统负载与性能要求提出集群方案。
5. 支持多终端的多种形式浏览:可根据终端的不同,自适应不同展现形式。提供与学习平台配套的移动 APP 学习软件。
3. 门户网站 1. 首页空间:登录首页空间将集中展示最新的、最为关注的信息。包括最新通知公告、课程学习摘要、教师培训资源库摘要、资源导航等。
2. 注册信息与登录:注册登记教师学员基本信息及登录(校内教师用户可经校园网门户统一认证登录)。
4. 公共信息 1. 公共信息模块是主管部门信息发布管理平台,是教师学员信息沟通的平台,如发布公告、通知等信息。
5. 课程管理 功能概述(培训平台) 1. ▲我的课程(选课管理):学员可以按专业课和公需课分类显示自己已选择的全部课程,待学习课程和已学完课程,同时显示学习课程的总学时。
2. ▲学习进度及日志:显示已学课程进度及状态、平台须支持学习记录的跟踪,学员可以看到自己学习报告,包括课程的学习时间,登录平台次数,课件的点击次数,在学习过程中建立学员电子学习档案。
3. ▲课程评价:学员对已学课程形成综合性评分与讨论。
4. ▲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平台支持所有课程的在线考试,包括待考试和已通过考试的课程,以及成绩查询功能。
5. ▲学时申报:对已通过课程和相应学时进行学时申报管理。查询申报记录、所学课程的学时,成绩证明,支持成绩证明导出和打印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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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指标
要求
6. 全站检索 1. 支持全站资源分不同分类进行综合检索,形成直观性易操作性的资源列表。
7. 界面管理 1. 自定义个性界面风格。
8. 培训方案 1. 根据制定培训计划方案参加指定培训计划和继续教育学习,形成完整性个性化继续教育学习及考核管理。
9. 教师培训资源库管理 1. 上传下载管理:教师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网络访问、上传及共享资源,并对上传资源标签及内容可进行全面管理功能,检索和下载教师培训资源库中资源。
2. 讨论社区:学员可以讨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达到思想的交流与共享。
3. 资源导航:培训课程导航、资源服务平台导航、专业专题导航、链接管理等 4. 个性化资源:根据平台中多种检索功能,实现学员利用系统的专业导航功能迅速找到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专利信息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资源检索完成后可根据需要在平台中进行检索资源管理,形成人性化资源系统。
5. 电子学习档案管理:在学习的过程中建立教师的电子学习档案,以电子形式保留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具体方案和提出的各种解决方法。
10. 功能概述(管理平台) 管理人员登录时直接进入管理平台,根据各自的不同授权进行相应操作管理工作。主要由管理人员使用,包括公共信息管理、注册及权限管理、学员信息管理、课程资源管理、学习进度管理、考务管理、成绩管理、学时申报管理、学员学习档案管理、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师培训资源库管理、跨平台数据对接管理、接口管理等工作都在此平台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 公共信息管理:公共信息管理员、审核人员在些平台发布授权、审核信息、归档、删除、置顶、取消发布等管理工作。
2. 注册及权限管理:学员及角色权限管理、 系统管理人员权限管理。
3. ▲学员信息管理:管理所有平台学习人员信息,支持批量管理学员信息,可按学员各字段属性统计分析入导出注册学员情况。
4. ▲课程资源管理:
包括课程资源上传、检索,课程格式管理、课程预览管理、项目课程发布、课程播放管理、自主选课管理、课程评价管理等,综合分析分类学员选课情况,形成数据统计报告。
5. ▲学习进度管理:综合查询和统计学员学习进度状态,形成数据统计报告。
6. ▲考务管理:包括题库管理、在线作业管理、在线考试管理。
7. ▲成绩管理:查看、统计分析学员课程考核成绩,列出各考核状态及形成数据统计报告。
8. ▲学时申报管理:学员课程学时申报进程状态管理。
9. ▲学员学习档案管理:管理学员的学习进度,能够查询所有学员的学习进度、状态记录、日志管理以及记录考试成绩等。
10. ▲培训方案的制定:对制定特定培训方案计划进行发布、实施、监管、反馈、统计及分析管理。
11. ★教师培训资源库管理:对上传资源审核管理,全面查看、检索、按不同资源类型统计分析高职教育教师培训资源库的资源;全面管理教师学员情况,可按不同要求查看、检索、统计教师学员情况;全面管理教师培训电子学习档案,选课管理、互动交流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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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指标
要求
12. ★跨平台数据对接管理:平台需要提供资源调用接口,支持同轻工教育在线平台(sdf.lkj//moocs.gdqy.edu.cn/)的标准数据交互对接;支持学校与其它合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络平台(sdf.lkj//sdf.lkjgd-jxjy.com)的标准数据交互对接管理,全面统计、分析和导出实时数据。
13. ★接口管理:接口标准化,方便快捷接入已有平台、第三方平台。通过该标准模块,可以方便与其它现有的平台进行标准数据对接和功能对接。关于教育行业标准--教育管理信息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信息编码 规 范 、 广 东 轻 工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基 础 代 码 标 准 请 参 考 :sdf.lkj//nic.gdqy.edu.cn/viscms/gzzd/。
11. 安全性能 1. 系统必须建立成熟稳定的硬件和应用软件处理环境,通过完善备份恢复策略、安全控制机制、运行管理监控和故障处理手段来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2. 系统程序完善,确保无人为恶意后门; 3. 系统部署安全,支持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低权限使用; 4. 关键数据保护,支持 MD5 等算法加密,课程资源等文件加密; 5. 恶意攻击防护,支持对 SQL 注入攻击、XSS 攻击等的防范; 6. 系统操作记录,支持对关键操作有详细的日志记录。
12. 安装部署 1. 提供可行的系统建设方案,保证满足业务实际需要; 2. 提供相应的外围技术指导及建议; 3. 投标人指定专业工程师现场提供免费的系统安装、调试、建设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13. 售后服务 1. 1 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包括软件故障及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对涉及平台代码、数据库修改等系统实质性内容的修改,投标人须上门前往现场解决,如不能到达现场的,通过电话提供解决方案,或者利用网络远程维护方式解决问题,故障应急响应不超过 8 小时; 2. 1 年免费程序更新服务。程序常规更新有新版本发布,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将最新版程序送交给采购人; 3. 永久免费程序漏洞修复服务。漏洞发现后,第一时间通知采购人,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协助采购人及时处理,BUG 应急处理响应不超过 4 小时。
(二)网络课程建设资源采购要求
序号
指标
要求
1
总体要求 1. ▲关于提升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方面的课程。
2. ▲包含丰富的教学内容与学习资源,保证课程的完整性,能够满足线上教学各环节需要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活动需要。
3. ▲课程按照一定的教学理念依据相适的教学理论进行整合,并支持多终端学习。
4. ★课程资源总数不少于 5 门,总课程时间长不少于 25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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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商务要求
(1 1 )
交付使用时间要求: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
(2 2 )
交货地点要求:
①投标人须将设备、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其运送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②交货地点: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3 3 )
付款方式:
①合同款包含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含税费用。
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天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价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产品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 12 个月后且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10 天内无息返还。
③产品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
④付款时间为买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4 4 )
验收:
①安排项目中期验收流程,在货物交付验收前中期,安排一次以上的中期验收。
(5 5 )
版权归属:
本平台项目开发完成通过验收后,中标人承诺向采购人提交与此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相关的源代码),本项目完成后,与此项目相关内容的著作权、专利权为采购人所有。
(6 6 )
售后服务:
①产品使用及技术培训要求 ②技术培训:
1)培训应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包括从项目准备到项目运行的全过程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计划、人员数目、软件使用、后期维护。
2)开发单位应提供对学校的安装部署培训及培训材料。
③ 产品及文档 提供相应的技术开发文档,课程建设文件包,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美术设计稿,整理后内容素材,完成版课程包,视音频源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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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1.2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文件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为 ¥ 6,000.00,本项目类型为 服务 招标: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帐户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用
途:“ (项目编号) ”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设备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 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天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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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7.2 招标采购单位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天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
7.3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人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2 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中所列要求。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
16.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 16.1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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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1.2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 50 ,066.00 元(人民币 伍仟)
零陆拾陆圆整)。
(2)投标保证金以 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或以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 保函的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703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3)保证金以到达上述保证金账户为准,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4)投标人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人提交担保函原件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担保函复印件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进行公开唱标。
16.1.3 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1.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担保责任终止;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的,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担保责任终止。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6.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2 履约保证金 16.2.1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
16.2.2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规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16.2.3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16.3 融资担保 16.3.1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16.3.2 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六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五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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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见附件)。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 WORD 或 EXCEL 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4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 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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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3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4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初审的过程中,对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人代表,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但不得通过补充文件改变其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结果。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
27.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给与答复。
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受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8 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20-37860713
传真:020-87768283/37860550
投标人质疑时,应将书面质疑文件正本原件递交至上述地址。质疑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否则无效。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29. 合同的履行 29.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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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0.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0.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30.1.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或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服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0.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
30.1.3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0.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30.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 31 1.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得分占 50 分,商务得分占 20分,价格得分占 30 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3 32 2. . 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内容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 ①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②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③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3 准入条件:
(1)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 90 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5)投标人所投为本国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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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4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服务规范、需求或其他内容优于采购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
7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注:1 1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标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 2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证明得不到评标委员会客观认可的,该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 低于成本价处理 。
(二)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1 对用户需求书的整体理解及响应程度 满足且有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得 3 分,全部满足但无优于的得 2 分,部分满足的得(1-0)
3 2 用户需求书中“▲”号重要参数响应情况 满分 13 分,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直到扣完为止 13 3 技术开发方案要求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优:(10-8);良:(7-5);中:(4-2);差:(1-0)
10 4 软件系统功能要求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优:(10-8);良:(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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