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工商联大厦机械车库维保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29 16:15: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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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瓯海区政府采购(分散)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瓯海区牛山片 C C- - 38 、C C- - 58 、C C- -0 10 地块及吹台广场、工商联大厦机械车库维保项目

 采购编号:

 ZJGX202008004

 采

 购

 人:

 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 0 二0 0 年

 月

 2

 招标文件目录

 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文件中带

 “▲、* * ”

 符号或加粗及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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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瓯海区牛山片 C C- - 38 、C C- - 58 、C C- -0 10 地块及吹台广场、工商联大厦机械车库维保项目的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瓯海区牛山片 C-38、C-58、C-10 地块及吹台广场、工商联大厦机械车库维保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信息

 1、招标项目编号:ZJGX202008004 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3、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1 瓯海区牛山片 C-38、C-58、C-10地块及吹台广场、工商联大厦机械车库维保项目

  1 年 988677 元 瓯海区牛山片 C-38、C-58、C-10 地块及吹台广场、工商联大厦机械车库维保 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gz://zfcg.czt.zj.gov.cn)

 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文件售价(元):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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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 00 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系统上进行

 评标地点:

 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 1911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gz://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上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即后缀格式为.jmbs的加密标书,下同)”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必须插入 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

 5.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400-881-7190 进行咨询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七、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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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2)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 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八、 联系方式:

 采 购 单位: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77-568585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 81 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 C2 幢 7 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77-56722172

 15888297815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522238 地址:温州市新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 1 号楼 九、投标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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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瓯海区牛山片 C-38、C-58、C-10 地块及吹台广场、工商联大厦机械车库维保项目 2.

 项目编号 ZJGX202008004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988677 元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采购人 采 购 单位:温州市瓯海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 0577-56858513 7.

 采购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 81 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 C2 幢 7 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0577-56722172

 15888297815 8.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具体设备以现场设备为准。

 □组织

 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14. 投标货币 人民币 15. 投标语言 中文 16. 投标文件的形式 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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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

 20. 投标文件的签章 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 A CA 电子签章。

 21. 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 22. 投标保证金 无 23. 履约担保 □√不需要 □需要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函等形式)。

 2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见招标公告要求 2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2020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09:30 分截止(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瓯海农商银行总部大楼 1911 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26. 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zc zcygov.cn)

 )

 ”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上传递交至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 “电子加密 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7.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 1 、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0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 2 、通过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成功上传递交的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无法按时解密的, 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

 28.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

 29. 投标供应商 信用查询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gz://zcccgp.gov.cn/);zccreditchina.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曝光台中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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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0.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31. 合同备案 1、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 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772593106@qq.com;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予以公告。

 32.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3. 免责声明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34.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5.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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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1. 技术要求:

 1.1. 项目背景

 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主要为所属区域人员提供服务。为保障他们的停车方便性和舒适性,需由专业的维护单位进行日常运维和应急保障,及时排除故障,为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1.2. 维护目标

 本次招标项目为 5 个地块的机械车库,分别为牛山片 C-38 地块、C-58 地块、C-10 地块及吹台广场、工商联大厦等 5 个地块。通过对各机械式停车设备基础硬件和系统的有效维护,保障机械式停车设备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满足停车需求。

 1.3. 服务范围

 本项目维护范围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维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设备运动部件的加油保养;对运动部件的运行状况检查和调整;对电气元器件的检查检测和调整;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对坏件提供免费维修更换。

 2、中标人负责每月 25 日前排定月维保预订计划,若维保日期因现场使用原因需变更时,应该积极配合重新协调维保日期。

 3、各类维保均应按维保预订计划进行,派遣技术人员执行合同约定之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保养检查。定期保养完成后需出具《停车设备定期保养报告书》,由甲方使用部门指定管理人员签收确认。

 4、定期维保主要工作内容为:系统检查、机件调整、机件清洁、设备给油、润滑及机件损坏检查等事项。

 5、中标人负责定期维保中的消耗性物料及自然损坏件进行免费更换。

 6、当有故障发生时,中标人负责故障紧急抢修,故障紧急抢修为每天 24 小时,每年 365 天不间断,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故障紧急抢修完成后需出具《故障•事故报告书》,由甲方使用部门负责人签收确认。

 7、单个车位故障一般应在故障发生起 2 小时内修复。需更换配件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需更换马达等大型配件的,需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因配件陈旧影响运转需更新的,应分批进行,一个批次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由甲方使用部门负责人签收确认。

 8、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设备车位数,由中标人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及停车场责任保险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机械停车设备保养不当或设备本身故障,导致车辆损坏、人员伤害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倘有意外事故发生时,中标人需在 1 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9、停车设备年检由中标人负责年检,年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停车设备需要年检时,中标人需派人到设备现场全过程配合甲方一起完成年检;并且配合甲方办理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手续。

 10、设备维护时产生的设备卫生及机械停车设备卫生情况,如油脂类等,需及时清理和保持清洁。

 11、其他招标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1.4. 总体服务要求

 1.4.1. 资产梳理要求

 1、5 个地块机械车库的年检情况,分别为:C-38 地块 462 个,已启用,2019 年 5 月年检,质

 10

 保时间 2020 年 10 月份到期;C-58 地块 809 个,未启用,2019 年 8 月年检,质保时间 2020 年 10 月份到期;C-10 地块 552 个,未启用,2017 年 7 月年检,质保时间 2019 年 10 月份到期;吹台广场(拆迁商务地块)393 个,已启用,2021 年 6 月年检,

 质保时间 2020 年 10 月份到期;瓯商大厦(D03地块)138 个,未启用,2021 年 11 月年检,质保时间 2020 年 6 月份到期。

 2、年检前,中标人对维护对象提前一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完成年检任务。

 1.4.2. 文档要求

 每次日常保养、应急维修应按要求填写记录给采购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归档。设备部件出现损坏的,应提供相应的维修方案给采购方确认。

 1.4.3. 安全性管理要求

 中标方维护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安全规程开展维护工作,由于自身操作失误产生的事故责任由维护单位自行负责。

 1.4.4. 保密措施要求

 中标方与采购方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本项目所有文档及本项目所接触的双方资料,未经采购方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漏任何技术文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技术保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

 1.4.5. 备品备件要求

 中标方根据维护范围提供常用设备的备品备件,保障常用设备及其他元器件损坏可以立即更换。中标方承担维护期内维护工具、常用易耗品及其他元器件等配件更换及相关人工工时费,维护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在合同价内。

 1.4.6. 人员培 训

 人员培训的目的是为了使甲方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种技术和设备,更有效和更全面地应用、管理系统。定期组织开展对甲方一般工作人员及系统维护人员的培训,培训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远程、个人培训等多种方式。

 1.4.7. 节日与大型活动保障服务要求

 在遇到大型活动或大型会议保障时,提前 3 天对相应设备进行巡检,提供风险评估报告,保障日当天安排有经验的维护工程师到现场,并在活动或会议过程中作专业技术保障,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快速维修等服务保障大型活动设备的正常使用。

 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庆日前,提前安排维护人员值班,对用户的前端要做特别清洁和保障工作,以及用户提出的保障要求。

 1.4.8. 保险

 1、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产品责任险”投保,含人身安全险、财产损失险和停车场责任保险等。

 2、产品责任险,承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立体车库受损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和故障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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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9. 人员配置

 本项目服务班子成员,总体人数配置不得少于 5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焊工 1 人,电工1 人,维护人员不少于 2 人,必须持有维保范围内设备的国家规定资格证书。

 1.5. 项目维护清单

 序号 设备品种 设备类型 设备层数(层)

 存车容量(辆)

 其他参数 1 机械式停车设备 PSH

  适停车辆尺寸:(长)m×(宽)m×(高)m 适停车辆重量:kg 起升高度:m 横移速度 m/min 起升速度:m/min 纵移速度: m/min 2 机械式停车设备 PSH

  3 机械式停车设备 PSH

  4 机械式停车设备 PSH

  5 机械式停车设备 PSH

  6 合计 个

 2. 商务要求:

 *2.1. 服务期限:

 本项目整体维护周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满一年后分别对维护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经瓯海新城集团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合格并双方约定,可进行续签一年;如维护期内维护工具、常用易耗品及其他元器件等配件更换及相关人工工时费,维修金额超过维护总合同的 12 %,不再续签。

 *2.2. 付款方式:

 甲方按季度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乙方每季度的维保服务单据及有效每季度的合同金额发票及当季度维保记录,提交给甲方办理结算、付款等申报工作。各地块维保费用支付,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的当天起 1 个月内以转账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2.3.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保险、年检、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

 1) 本项目最高预算价为人民币 玖拾捌万捌仟陆佰柒拾柒元整 ( ¥ 988677 ), 超出此预算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

 2) 本《用户需求书》打“* * ”的条款必须满足,否则作废标处理。

 3) 。

 当招标文件中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时候,以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供应商责任规定较严格的为准。

 4) 。

 当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时候,以投标文件中对投标供应商责任规定较严格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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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 投标供应商必须针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须自行现场勘察,确认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如果认为采购文件描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列出详细的异议意见和数据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视为接受采购文件,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增价要求,否则做投标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报价(无效成交)处理。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予以公布,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则该标项按流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标项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该标项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如涉及事业单位、分公司的,负责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采购文件以下同)。

 7、本项目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8、 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9 〕 10 号)等相关规定。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放 投标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约束力 投标供应商 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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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采购机构收到,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供应商。

 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投标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供应商。

 3.3、 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澄清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澄清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基本满足招标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2.1 、 资格文件组成

 序号 内容( 以下1 1- -9 9 项内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1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

 14

 登记证书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供应商近3个月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应提供情况说明)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一)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附件二)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附件三)

 7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四)

 8 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附件五)

 9 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浙江省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曝光台中查询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

 2.2 2 报价文件组成

 序号 内容 (▲序号2 2- -3 3 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2

 开标一览表(附件六)

 3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七); 2.3 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序号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

 2

 投标函(附件八)

 3

 用户需求书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四篇用户需求书逐条响应,包括所有内容)(附件九)

 4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十),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5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十一)

 6

 投标供应商曾获得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供应商具有的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8

 拟安排的项目维保负责人情况 9

 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如有则提供)

 10

 投标供应商业绩(附件十二,如有则提供)

 15

 11

 投标供应商信誉(如有则提供)

 12

 1 1 、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放在商务技术文件中,缺一不可):

 (1 1 )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已正式入库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2 2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附件 1 1 )

 。

 2 2 、投标供应商 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放在商务技术文件中, 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 1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3 3 、投标供应商享受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放在商务技术文件中, 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附件2 2)

 )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4 4 、 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投标供应商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享受价格折扣。

 13

 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 (包括 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实施性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等等 。)

 14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5

 其他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

 4、投标报价

  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投标总价。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价格明细表》填写设备数量、价格。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本次招标只有一次投标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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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下内容: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用(如:员工的工资、社会劳动保险、有关补贴、代理服务费等)。报价均包含所有的税费。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保证金 无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7.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 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8.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8.3、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8.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8.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8.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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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9 9 、投标文件的签章

 9.1 、《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9.2 、《投标文件》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 CA 电子签章。

 9.3 、 CA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 供应商- - 政府采购项目电 子交易操作指南》( gz 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 - 28/2573.html )。

 10 、投标文件的形式

 10.1 、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10.2 、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是指通过 “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 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0.3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1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投标文件 ” 的上传、递交:见《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2 2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解密:见《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

 3 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3.1 、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云平台 ” 将予以拒收 。

 3.2 、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4 4 、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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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开标流程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解密的, 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 (4)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

 特别说明:如遇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2.1 、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2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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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3、评标 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超过3 个);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4)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如果第一名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以抽签随机决定。

 5)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 ▲ 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 A CA 电子签章的;

 2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4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 5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6 6 )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7 7 )投入本项目人员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

 8 8 )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9 9 )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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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 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

 11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3.4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 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除 3.3 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3)除 3.3 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 4)除 3.3 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3.5、 本次采购,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

 3.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

 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投标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

 5)

 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7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 供应商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供应商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 供应商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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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不得通过询标使投标供应商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1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3.12、 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各投标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 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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