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6 13:55:06 浏览量:

 xx 区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益阳市 xx 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部署安排,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xx﹞21 号)、《xx 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x 组发﹝20xx﹞3 号)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x 组通〔20xx〕2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责任权限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权限,成立由局长李颂平任组长,副局长黄叶丹、孟锦星、陈平辉、陈绮云任副组长,人事股成员及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结果的最后审定,全力做到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股,人事股股长彭欢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股室公务员的考核评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主要领导负责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评分并提出等次建议。

 平时考核的具体日常工作,包括考评材料分发收集、考核结果归档备案等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考核对象

 (一)民政局除局长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民政局非领导成员的公务员。

 三、考核方式

 采取分管领导、局长考核评鉴等次和领导小组综合审定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指标框架及权重构成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为德、能、勤、廉四个方面 10 个指标(附件 2);个性指标根据股室及个人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及完成工作目标进行设置,突出业绩部分(附件 3)。共性指标分值 50 分,个性指标人均 50 分。考核综合得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综合折算计分。

 五、考核周期

 公务员平时考核周期每季度 1 次。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公务员每季度进行履职总结,按照个人职责记录日常工作情况及其他表现情况,每个考核周期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附件 1),自我总结和评价。

 (二)审核评鉴。分管领导、局长分别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共性指标分解表》(附件2)和《公务员平时考核个性指标分解表》(附件3)提出当季度考核结果等次建议。

 (三)确定评鉴等次。领导小组根据等次建议,结合个人自评进行最终审定,组长在《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附件 4)中签名并确定最终评鉴等次。测评结果由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

 (四)结果反馈。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五)存档备案。考核结果经局内公开无异议后进行留存备案,并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七、考核等次评价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 100 分,综合得分 85 分及以上可建议为“好”等次;综合得分 75 分及以上不足 85 分可建议为“较好”等次;综合得分 60 分及以上不足 75 分可建议为“一般”等次;综合得分 59 分以下可建议为“较差”等次。

 “好”“较好”“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得分均须达到各等次最低标准分。“好”等次人员人数超过被考核人员类别人数的 30%时,按得分进行综合排序,从高到低拟定 30% “好”等次人选,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八、考核结果反映和处理办法

 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平时考核结果反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并给出答复。

 九、考核纪律和监督检查

 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平时考核过程中,邀请区纪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考核纪律,确保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考核结果应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参考依据,年度考核等次要依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平时考核情况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占 70%以上。

 (二)对平时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中表现较差的公务员,应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可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要进行离岗培训或调整岗位。

 (三)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参公人员)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引导、鞭策、警示作用。

 附件:1.《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2.《公务员平时考核共性指标分解表》

 3.《公务员平时考核个性指标分解表》

 4.《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

 5.《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附件 1

 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

  年第

 次考核)

 姓名

  职务职级

  主要从事 (负责)工作

 本 季工 作总结

  未完成工 作说明

 出勤情况 出勤(天)

 事假(天)

 病假(天)

 旷工(天)

  主管领导 考核等次 建议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领导 班子审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确认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 2

 公务员平时考核共性指标分解表

  项目 考核

 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设置 德 政治品德 理论素养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

 职业道德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和碰硬,不退缩、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

 5 社会公德 讲操守、重品行,能带头树立并主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

 5 家庭美德 始终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

 5 能 执行能力 准确领会工作任务;有很强的行政执行能力,能按时、高效、高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5 学习与调查研究能力 主动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并能学以致用;善于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5 勤 工作积极性 勤思考,热爱本职工作,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工作不计得失,任劳任怨。

 5 工作认真性 对工作高度认真,工作细致严谨;工作责任心强。

 5 出勤情况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5 廉 廉洁自律 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管好社交圈、生活圈,净化“朋友圈”,慎言慎行。

 5

 附件 3

 公务员平时考核个性指标分解表

 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 分值 责任人员 1.城乡社会救助、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婚姻登记(民政政务窗口事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行业扶贫、联系点扶贫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2.未按照区委要求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扣分上限为 5 分。

 50

 1.党务、办公室、政工人事、老干、妇女、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的纪检监察、法制建设、综合治理、文明创建、信访维稳、工会等工作,联系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2.未按照区委要求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扣分上限为 5 分。

 50

 1.规划财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立项争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与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2.未按照区委要求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扣分上限为 5 分。

 50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老区建设、社会事务、儿童福利、殡葬执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2.未按照区委要求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任务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扣分上限为 5 分。

 50

 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50

 完成 xx 区高铁建设协调小组环境维护工作。参照区高铁建设协调小组考核结果计分。

 50

 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50

 做好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保障基本生活权益。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50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急难救助工作,开展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50

 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动平安社区建设。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 分。

 50

 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动平安社区建设。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 分。

 50

 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器具产业发展。按要求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及时的,每次扣 0.5 分。发放补贴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50

 完成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依法合规。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次扣 0.5 分。工作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 1 分。被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50

 附表 4

 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评鉴表

 姓 名

 职务(岗位)

 是否窗口人员

 奖励情况

 处分情况

 分管领导审共性指标得分

 个性指标得分

 建议等次

 签

 名:

 年

 月

 日

 核评价意见

 领导

 小组

 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5

  年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平时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评定等次 备注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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