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振兴贡献基层组织力量

时间:2022-06-30 19:15:06 浏览量:

 为乡村振兴贡献基层组织力量

 近年来,宜宾市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牢固树立基层党建“融入、跟进、引领”理念,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为突破,坚持党建引领各类资源力量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聚合,竹、茶、酿酒专用粮等“6+3”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乡村振兴发展的动力活力持续增强。2019 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6999 元、增长 10.4%,集体经济空白村全面消除,年收入超 100 万元的村达到 103 个。

 深化改革蓄势赋能,夯实乡村振兴的发展基础。针对宜宾乡镇、建制村“数量多、面积小、人口少、经济弱”的实际,按照“做大县城、做强中心镇、做优特色村”的思路,在全省率先启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形成以县城为核心、中心镇为支撑、特色村为节点的“大强优”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新格局。一是优化空间布局。镇村“两项改革”后,全市减少乡镇 50个、减幅 26.5%,减少建制村 1021 个、减幅 36.27%;乡镇平均面积从71.74平方公里增加到97.58平方公里;建制村

 平均面积从 4.65 平方公里增加到 7.5 平方公里,切实优化乡村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构了发展版图、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健全镇村领导机制。建立乡镇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县城所在地镇党委书记由县委常委兼任,中心镇党委书记由副县级干部担任,择优选派 32 名 35 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比例达 97.2%,探索启动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试点。三是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制定《支持 20个中心镇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中心村、特色村发展的指导意见》,统筹编制 20 个中心镇、300 个特色村规划,重点培育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 6 个、先进村 40 个。按副科级单位规范化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村干部坐(值)班制度,全面设置村级代办点,大力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乡村善治凝心聚力,夯实乡村振兴的群众基础。紧扣乡村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编制《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两年(2020—2021 年)行动计划》, 坚持示范引领,健全制度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引领群众主动参与治理。一是建立“五个一”联

 系帮扶制度:1 村 1 名联系县领导、1 名包村乡镇领导、1 支驻村工作队、1 名法律工作者、1 名干警(辅警),明确乡村治理工作职责,常态化联村走村访村。二是探索“一约五会”治理机制。由党组织牵头修订完善村民公约,探索组建村民议事会、老年协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村级组织,推荐德高望重的党员同志担任负责人,明确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完善组织章程、议事机制,搭建多方参与治理平台,丰富完善乡村治理有效实现形式。三是强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突出典型性、代表性,重点探索完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体系、乡村治理组织体系等内容,择优遴选 3 个省级、8 个市级试点推进乡镇治理现代化。按照“四优乡镇”“六强村庄”创建标准,择优推荐 4 个乡镇、40 个村创评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通过示范带动整体提升。

 “选育用管”同向发力,夯实乡村振兴的干部基础。深化“春风经验”,建立村级带头人全链条“选育用管”机制,大规模选拔培养王家元式的村级带头人队伍,建强农村骨干力量。一是强化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制定《流动党员党组织管理办法》,对新建流动党员党组织补助 5万元—10 万元党建工作经费,加快推进农民工主要务工

 集中地党组织全覆盖。出台《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对返乡领办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投资额或营业额 5%左右的一次性补助。实施“农民工聚火工程”,回引农民工村干部 5731 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 993 名。二是强化“领头雁”培训提能。实施乡村治理、集体经济、优秀年轻书记示范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实地考察+挂职锻炼”的方式,择优选派到省内外系统学习。实施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选送 3284 名村干部入校深造,对按规定完成大专以上学历的补助学费的 80%。三是强化村干部严管厚爱。分别制定村党组织书记、村干部管理办法,今年全市已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 9名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靶向聘录乡镇事业人员 35 名。制定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议事决策、工程项目、“三资”管理等,推动村干部聚焦农村工作主责主业。

 利益联结强村富民,夯实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总结推广村级集体经济“一统四变”12 种发展模式,强化村级党组織“造血”功能,持续推进产业发展、集体壮大、群众增收。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政策措施》,在品牌创建、要素保障、税费优惠、信贷担保等 10 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明确技术含量低的涉农项目可按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程序委托村集体实

 施,县(区)可将当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收益、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二是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市财政投入 1 亿元设立党的建设发展资金,由银行放大 10 倍后向村集体参与、利益联结规范、经营持续稳定的扶持对象,提供 200 万元/个的“兴村贷”贴息贷款,涉及竹产业、茶产业、酿酒专用粮产业、肉牛养殖等,有效扶持特色优势产业集中连片发展。三是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制定《集体经济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中省财政扶持村项目的申报实施、资金管理、评估审核等程序。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制度,按程序提取不超过集体经济纯收益新增部分的 20%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考核补助,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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