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政法委、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方案

时间:2022-07-05 14:40:03 浏览量:

 1 2021 年 县政法委、司法局、法院、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 方案

 一、广泛开展谈心谈话

 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之后,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结合掌握的线索,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一)谈话内容:一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规定;二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三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鼓励干警把握政策期限,及时向组织坦白,争取从宽处理;四谈自身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五谈有无检举揭发的问题线索;六谈干警个人与岗位的匹配度;七谈本单位党组(党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八谈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谈话范围:各单位“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中层干部与基层干警谈;班子成员与主动交代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关键岗位的干警谈。

  (三)谈话要求:一是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亲自谈,敞开心扉、摆出事例,达到交流思想、打消顾虑、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不能

 以一般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能以谈具体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二是把准谈话时机。在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讲清从宽从严政策,讲透教育整顿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基本原则。三是把握政策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从线索排查、案件梳理、监督举报中发现问题的干警,要有针对性谈心谈话,推心置腹规诫劝告,讲明利害、帮助挽救,促使其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主动。

  (责任科室:政治处牵头,办公室和其他科室配合)

  二、组织开展个人自查

 (一)做好自查部署。组织好政策宣讲,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人心。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全员填报、不漏一人。组织好填报工作,讲清填报的规则和注意事项。

 (二)细化报告事项。结合实际细化自查事项报告表,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同时,针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三个专项治理和社会矫正工作的突出问题,一并纳入自查整改范围。

  (三)落实从宽从严政策。对干警自查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派驻局纪检组协同把关,对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及时落实从宽政策;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如实反映问题的干警从严处理;对反映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科室:政治处)

 三、召开座谈会

 (一)主要内容。进入查纠整改环节召开第二次座谈会,主动公开要整治的顽瘴痼疾和主要措施,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建议。

  (二)参加人员。党组书记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代表、特约监督员代表、案件当事人代表及普通群众代表等参加。

  (三 )会议要求。引导与会人员开门见山讲问题,实事求是提意见。对代表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做好保密工作。

  (四)意见反馈。认真梳理问题和建议,对合理合法诉求要及时解决,对合理建议要认真吸纳,并做好反馈工作。

  (责任科室: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纠问题

 局党组和机关各党小组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党小组会,重点对照党章、党规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的意见建议等进行梳理汇总,深刻剖析班子存在问题的原因。围绕找出找准问题症结,提出解决思路举措,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围绕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揭短亮丑,研究办法措施。

 重点谈六个方面问题:一谈对这次教育整顿的认识,表明对教育整顿的态度;二谈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谈分管部门、分管干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四谈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说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五谈自已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六谈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等。

  责任科室:政治处负责组织民主生活会,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生活会及党小组会。

  五、举报线索核查

 推动落实纪委监委线索办理工作,协调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配合做好举报线索办理工作。

  (一)线索受理登记。根据来源、类型、反映单位等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建立线索受理情况总体台账。

  (二)线索研判移送。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甄别,确定移送方向。对指向明确、事实清楚的线索登记编号后,根据问题线索的指向、性质等情况,及时移送主办单位核查处理;对内容模糊不清的线索,通过分析案件疑点、约谈举报人、函询调查、外围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初查,进一步明确线索指向和可查性后及时移送。

  (三)线索核查处置。要坚持依法依规、查深查透,杜绝跑风漏气、明查实保。重大疑难、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按照线索交办主体逐级层报。

 (四)线索督办反馈。建立线索跟踪督办和台账清零制度,坚持查实一个、处置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线索查核和案件办理件件有着落。

  (责任科室:政治处)

  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

 加强教育整顿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衔接。全力配合省、市、县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倒查,确保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查深查透。

  (一)全国、省级扫黑办督办案件和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

  对已办结但群众仍反复举报的案件:(1)全面阅卷,查线索是否逐一核查、结论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漏罪漏犯等问题;(2)回访被害人(家属)、举报人,了解对处理结果的意见、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3)讯问犯罪嫌疑人,了解团伙关系、幕后主谋,是否存在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发现新的犯罪证据和腐败问题线索。对久侦(查)未结的案件(线索),了解未及时结案(查结)的原因,提出督办意见。

  (二)“有黑无伞”“黑大伞小”涉黑涉恶案件

  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全量案件(线索),摸清底数,确定倒查对象。(1)查阅卷宗,发现公职人员充

 当“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已发现的“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是否全部移交;(2)询问办案人,了解“无伞”“伞小”的原因,是否存在干预办案情况;(3)回访被害人(家属)、举报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彻查背后的潜藏势力、依附关系,收集、深挖“关系网”“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4)明察暗访,深入开展线索收集;(5)针对当地干扰因素较大的案件,指定异地管辖。

  (三)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

  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 3 人以上或 3 次以上反复举报同一对象的查否线索,确定倒查对象。(1)查阅卷宗,看查否依据是否充分,无法查明的事实是否采取必要核查手段;(2)回访举报人,了解反复举报的原因,发现新证据、新线索;(3)询问办案人,了解核查过程中是否存在人为干预因素;(4)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进一步拓展线索、收集证据;(5)对查结依据不充分的,由领导包案、挂牌督办。

  (责任科室:办公室)

  七、重点案件交叉评查

 全力配合省、市、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

  (一)评查重点

  社区矫正案件:社矫前调查评估是否存在超期评估;评

 估结论是否真实有效等;入矫办理是否规范;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思想汇报是否规范;请销假记录是否详实;定期体检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异地迁居办理是否规范;解除社区矫正是否规范等。

  (二)评查方法

  1.“一案三查”(查程序、查证据、查结果)。(1)书面阅卷,由评查人员独立阅卷,填写《案件评查登记表》,发现的存疑案件,交由其他评查人员交叉评查。(2)当面问询,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线索,制作问询提纲,由至少 2 名工作人员在指定地点对相关对象进行问询。(3)汇总分析,评查专班对存疑案件逐案进行汇总分析、集体讨论,形成多数意见。

  2.分类处理。(1)对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通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2)对一般性个案问题和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对案件处理可能错误的,转交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定,依法启动司法监督程序。

  3.跟踪督办。协助省、市级指导组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和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一查到底。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

  八、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

 全面梳理评查本系统案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到位。

  (一)清查重点。(1)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处理难度大的信访案件;(2)时间跨度长、久拖不决或“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案件;(3)上级转交督办和本部门长期未能化解的信访案件;(4)多次进 x 赴 x 访案件。

  (二)案件梳理、评查、确认。对本单位信访案件(包括上级交办案件、本级接收案件)进行重新梳理、统计甄别,内容包括信访人信息、信访诉求、三级包保情况等。自行对尚未评查的信访案件进行评查,依法依规明确信访人诉求是否合法合理。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对每一起信访案件进行确认,并及时提请上级部门进行多层级确认。

  (三)加大化解力度。(1)对信访案件实行主要领导“三包一保”(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包案领导作为信访稳定第一责任人,对信访案件溯本求源,了解信访来源、信访原因、具体诉求及难化解的根源;(2)引入公益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化解中的第三方法律专业优势。邀请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集中接待化解和个别化解。加强与信访部门、基层组织的联动协调,多部门形成化解合力;(3)对暂时无法化解的案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解

 决途径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4)采取依法引入法律程序、依法纠错补正瑕疵、国家赔偿或司法救助、释法明理等措施,集中力量,把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现息诉罢访;(5)对符合终结条件的申报依法终结,同时对信访人员释法明理,做好解释工作,按照相关移交管理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做好属事属地对接工作。对评查后认定为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转交信访等部门处理。

  (四)强化倒查问责。(1)对领导包保责任不落实、有理诉求解决不力、无理诉求没有及时确认、应该依法终结没有及时终结、应该依法移交属地管理没有及时移交、应该依法惩治没有及时惩治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转交相关部门查处。

  (责任科室:办公室)

  九、智能化数据排查

 全力配合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智能化数据排查,摸排本单位“六大顽瘴痼疾”情况。

  (一)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排查。汇总本单位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配偶身份信息,联合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比对法人、股东等注册信息,看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

 法“掮客”情况排查。

  1.将退休、离职法官检察官信息和在职在编、聘用人员亲属等从事律师职业人员信息,与法院、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系统中案件代理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数据进行比对,排查是否有违规代理案件的问题;

  2.将法院、检察院案件管理信息系统中案件代理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信息与案件承办人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排查是否有律师事务所与承办人关联度过高的情况,并深入研判这背后是否有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线索。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三)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情况排查

  提供本系统社区矫正人员台账,批量查询、研判各种动态轨迹及违法犯罪记录,并反馈在矫人员非本地区轨迹、违法犯罪记录等信息,逐一核对,查处脱管、漏管等问题。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

  十、队伍建设巡查

 在教育整顿期间,接受党委政法委联合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本单位队伍建设专项巡查。

  (一)巡查内容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把手”抓队伍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等情况。

 2.党组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干警廉洁执法和纪律作风、执法司法为民作风等情况。

  3.党组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主要包括岗位交流、队伍管理等情况。

  (二)巡查方法

  1、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听取本单位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专题汇报,调阅教育整顿工作相关台账、抽查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等相关资料。

  2、个别谈话和集体约谈。对本单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全员谈话。

  3、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召开由局党组书记、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普通干警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问卷调查。

  4、问题梳理和反馈督导。巡查结束后,梳理本单位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被巡查提出的廉政建设报告,选人用人、干部队伍管理报告,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即时整改。

  (责任单位:政治处、办公室)

  十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一)整治内容

  (1)领导干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内外宣传效果不理想,社会认知不高,干警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导致填报不主动或凑数填报;(2)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3)领导干部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4)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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