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100周年活动通知汇编

时间:2021-10-11 12:53:4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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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党100周年活动通知汇编

 目录 关于开展庆祝建党 100 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 ............... 1 关于开展庆祝建党 100 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 2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4 关于举办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 7 关于开展庆祝建党 100 周年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 ........... 9

 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征文比赛的通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喜迎党的百年华诞,回顾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到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和奋斗故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红色基因,面向全区,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回首百年辉煌展望强国荣光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安排,切实增强开展— 2 —

 党史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三、相关要求 1、截稿时间:2021年5月31日。

 2、作品要求:紧扣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反映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的民族独立与解放的光辉历程,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的丰功伟绩,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昂首阔步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作品。

 来稿应为未发表的原创文稿,字数不超过1000字。引文和史料注明出处。文末附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等。

 3、征文评选:拟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6名,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由融媒体中心进行统一编辑,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展示,并制作成展板,在管委一楼进行展出。特别突出的作品,将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推介发表。

 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 3 —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文化强国战略,深刻回顾、热情讴歌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和伟大历史功绩,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忘初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的百年制造企业而努力奋斗。决定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传统艺术文化精神,用笔墨丹青书写党的丰功伟绩、描摹祖国大好河山、绘制百年盛世宏图,充分展示共产党人的革命精神、奋斗精神,抒发职工对党、对祖国、对时代、对家乡、对企业的挚爱之情,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事业矢志不渝,为公司发展不懈奋斗 的火热激情,把红色基因传承、发扬下去,凝聚干事创业、富民强国磅礴力量。

 二、报名范围 集团公司全体职工及职工子女均可参加,作品分书法、绘画、摄影、DV四大版块,根据年龄层次和身份划分为:少儿组(6-12岁)、少年组(13-18岁)、职工组三大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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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作品要求 1.书法(含篆刻):软硬笔皆可,字体不限(少儿组包含铅笔字); 2.绘画:中国画、西画(含水彩画、水粉画、油画、素描)、工艺美术画(含剪纸、工艺作品等),职工子女的油画棒画、漫画、儿童画等; 3.摄影:彩色、黑白均可。不能做影像内容的修改,只可做色彩和对比度的简单调整。所有投稿作品一律冲印为10寸大小。

 4.DV及微电影(含flash动画):适当剪辑制作,有配音或配乐,思路清晰,主题鲜明,内容完整,保证音质完好、画质清晰,时长为6分钟以内,大小限制在1G以内; 5.书法和绘画作品要求简单装裱,所有作品需用铅笔在反面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员工编号、手机号码(职工子女组还需注明作者年龄、性别、家长单位、家长姓名); 6.每名职工(职工子女)书法、绘画作品最多只可各上交3 幅作品参展;往年参选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7. 投稿作品须为职工(职工子女)本人原创作品,严禁使用翻版印刷品或冒用他人作品参选,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项课题— 5 —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起点,为更加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理论研究,深刻阐释中国共产党从建党的开天辟地,到新中国成立的改天换地,到改革开放的翻天覆地,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深刻阐释中国共产党的百年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阐释中国共产党在100年的非凡奋斗历程中形成的精神谱系,大力弘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引导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选题要求 本次课题申报要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各个时— 6 —

 期的光荣历史、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在100年间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发展和中国特色的理论创新、中国共产党的治国探索与建设经验、建党100年来中国发展和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党史学习教育为中心开展研究,申报题目自拟。申报课题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三、申报资格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成果。申报时需以研究报告的形式提交前期研究成果,字数不少于10000字(查重率不高于20%)。

 四、申报名额及资助额度 1.双一流高校不超过4项,省特色骨干大学及特色骨干学 科建设高校不超过3项,其他本科高校不超过2项,高职高专学校1项。

 2.本次专项课题拟立30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五、结项要求 — 7 —

 高校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项课题研究周期1-2年,课题结项时需要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篇。研究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高校庆祝建党100周年专项课题”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六、其他要求 1.各高等学校科研(社科)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专项课题的审核、汇总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到省教育厅。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确保申报质量。

 关于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100周年华诞。为重温党的光辉历程,— 8 —

 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推动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研究决定,在市管社会组织中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围绕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革命传统,学习宣传社会组织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积极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当中,做到学史力行。

 二、演讲要求 1.演讲要紧扣主题,体现悟初心、促担当,逻辑清晰,内容充实,格调积极,感染力强。

 2.演讲要使用普通话,自然流畅,声情并茂。演讲者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可通过PPT、音乐等辅助手段融合展现演讲内容。

 3.演讲者应为党员,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也可参加。

 4.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行业社会组织党委(党总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各直管党支部要积极发动所属党员踊跃报名,— 9 —

 对每位选手的演讲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选手演讲加强指导,切实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初赛。选手信息、演讲视频(MP3、MP4格式)及演讲稿电子版于4月30日前报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将从中选拔20名选手参加初赛。原则上,每个党委、党总支选报1名选手参赛,特别优秀的可报2名,各直管党支部选报1名。

 (二)初赛 5月中旬,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举办初赛,从中选取12名选手参加复赛。

 (三)复赛 5月下旬,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举办复赛,确定比赛等次。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颁发获奖证书。本次演讲比赛是社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之一,各行业社会组织党委(党总支)、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各直管党支部要把本次活动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与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素质、锻炼党员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积极参与,促使社会组织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的通— 10 —

 知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百年光辉历程,颂扬党的丰功伟绩,唱响新时代主旋律,进一步激发全市建设系统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展示城乡建设发展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来光辉历程,巩固深化“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教育常态化建设,展现城建人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伟大复兴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创先争优、共谋发展、和谐进取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红心向党党旗飘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中下旬地点:待定 四、参加范围 — 11 —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建设行业企业、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五、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工会 市城乡建设领域协会联合党支部 六、活动内容 文艺汇演活动以舞蹈、合唱(其中:大合唱不低于50人)、独唱、朗诵、舞台剧等为载体,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及建党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城建人永远跟党走、投身祖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良好精神风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3月30日-4月10日)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在本单位广泛开展建党10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动员职工参与庆祝活动,结合活动主题,编排具有城建特色的节目,弘扬时代主旋律,激发职工爱党爱国热情。

 第二阶段:节目报送(4月11日-4月30日)

 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职工编排节目,并择优填报1-2个节目。节目报名表(附件)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工会。

 第三阶段:节目审核(5月1日-5月12日)

 局工会和局直属机关党委汇总整理各单位报送的节目,根据节目主题、特色,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参加文艺汇— 12 —

 演的节目清单并反馈至各单位。

 第四阶段:节目编排(5月13日-6月10日)

 各单位根据反馈的节目清单,精心组织节目排练,确定节目着装、配乐、场布等,文艺汇演正式开始前将组织2-3次彩排。

 第五阶段:文艺汇演(6月中下旬)

 文艺汇演当天,上午在表演会场进行最终彩排,下午汇演正式开始。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做好日常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节目组织参加排练彩排,确保庆祝活动扎实开展。

 (二)结合实际,彰显特色。各单位要把开展庆祝活动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编排具有单位特色、主题鲜明、符合时代主旋律的节目。通过开展庆祝活动联系群众、增进团结、凝聚人心、推进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开展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建党100周年以来我市城乡建设事业所取得的瞩目成就,弘扬时代主流价值,营造共庆建党百年、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激发正能量,助力城建人投身“十四五”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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