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对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例文县级作风方案

时间:2021-10-31 12:42:54 浏览量:

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县委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的部署要求,巩固xx 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 xx 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试行)。

 一、总体目标 以 xx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作风建设工作要求,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科学的机制设计、刚性的制度规定、严格的执行落实为关键,以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为抓手,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全县上下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的共同努力,推动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体系,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真正落地生根,成为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实现党风政风行风根本好转,营造凝心聚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我县加速实施“创业腾飞”、建设“六个 xx”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两个责任”,健全作风建设责任体系

 1 1 、强化责任担当。各镇(办)、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纳入日常重要工作,每年专题研究作风建设不少于 2 次,分析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通过“签字背书”、公开承诺、任务分解、述职述廉述责等多种形式,把作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头抓的作风建设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直接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通过领导抓,抓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推进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督促作风建设任务落实。

 2 2 、健全工作体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责部门牵头、纪委监督执纪、相关部门配合的作风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正风肃纪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正风肃纪工作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随时进行专项督导,集中研究重点难点工作,定期不定期通报整治情况。

 3 3 、完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单位出现的作风方面违纪违规问题被上级机关发现、查处和通报批评的年终考核要给予扣分处理。健全社会评价工作机制,把作风建设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指标,扩大群众评议参与度,量化评估成效。

 4 4 、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作风方面的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镇(办)、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立约谈机制,对作风建设重视不够、不敢碰硬、推动不力及作风问题多发的单位和部门,纪委和组织部门要约谈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

 5 5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作风方面特别是“四风”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座谈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找准本地本部门作风方面特别是“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结合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社会评价、政风行风满意度调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等情况,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年度作风建设工作重点。

 6 6 、强化日常督查。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健全县、镇、部门联动的作风监督网络,定期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域覆盖。在县一级,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整合相关督导力量,不断强化对镇(办)、部门作风建设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各镇(办)、部门也要建立作风督导检查常态化机构,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作风建设情况的督导检查。督导工作要做到机构、人员、时间常态化。督导检查坚持“三个不固定”,即督导人员不固定、范围不固定、时间不固定,督导对象突出“三个必查”,即领导干部必查、窗口服务单位必查、基层站所必查。要强化暗访督查,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加强暗访力度,增强监督检查的随机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对涉及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7 7 、实施专项督查。针对作风建设专项任务,以及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问题反映,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阶段性任务落实。持续开展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工作情况、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财政、审计等专业性监督检查。坚持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纠正节假日不正之风专项检查。定期开展治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出入会所公款消费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专项检查。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以延伸检查、交叉检查、财务检查、走访谈话等不同形式,增强检查实效性。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组建专项巡察组,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对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巡察,解决作风建设深层次问题。

 8 8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每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 1—2 次专项整治。全县各级干部要严格落实“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要求,对存在的“庸、懒、散、拖、浮、吃、拿、卡”等行为进行深入整治,切实解决“执行力不强”、“纪律松弛”、“为官不为”、“吃拿卡要”、“干部走读”及行政行为不规范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9 9 、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为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廉情监督员的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监督作用,重视网络举报和媒体披露的作风问题,及时查处并回应社会。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开通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网络平台。建立作风问题举报核查专办制度,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

 (三)建立健全作风问题查处和通报机制

 10 、坚持零容忍查处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作风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出入私人会所等顶风违纪案件。建立案件快查快结机制,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遮掩护短。建立问题线索向上级纪委报送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专题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报送上级纪委,及时移送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11 、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健全分级分类通报曝光机制,定期选择一批影响大、社会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地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在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要在本地区本部门通报曝光;在行业系统发生的,要在行业系统通报曝光;在全县具有普遍性的,要在全县通报曝光。

 12 、完善抓早抓小机制。建立作风方面信访和案件定期分析制度,排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着力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函询、约谈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四)建立健全效能提升优化发展环境机制

 13 、聚焦发展环境,强化问 题整治。持续深化“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打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持久战。在服务效率上,重点整治不履职、办事难,程序繁琐、人为设障问题;在服务质量上,重点整治管理不到位、不细致,服务水平低下、服务能力不足问题;在服务风气上,重点整治口无遮拦、乱评乱议,吃拿卡要、办事不公、暗地牟利问题。整治活动不仅要面向所有县直部门和单位,还要延伸到所有二级单位、下属单位和基层单位。通过整治,建立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内设机构职责清单和干部岗位清单,细化完善服务规则,简化办事手续、明确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办理人员和时限,形成一套规范的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要求。

 14 、凝聚合力,健全效能督导新机制。充分发挥县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督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通过凝聚督导合力,实现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经济建设有机结合。县督导委员会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定位、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作风建设情况的督导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县效能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督导委员会工作,合力形成抓工作落实,抓效能提升,抓作风改进工作机制,确保县委、政府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15 、创新制度,完善服务 机制。在全县所有单位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示制、绩效考评制、责任追究制、作风效能评议制、效能投诉回复制、便民服务代办制等“十项便民服务”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办事效率。围绕建设“效率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和廉洁型”机关,加强各机关内部绩效管理。推行提质、提速、提效和零差错、零违纪、零投诉“三提三零”效能工作法,完善机关效能积分警示制度、效能投诉处理机制和激励考评机制,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16 、打造阳光政务,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强化群众评议、行风测评等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渠道,提高机关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为权力“瘦身”,各职能部门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公布审批目录,规范审批行为,规范权力运行。

 (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源头防治机制

 17 、健全积极预防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xx 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xx—20xx 年实施意见》,针对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综合运用案件、信访、巡察等工作成果,共同研判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有效排查廉政及作风问题风险点,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积极预防力度,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良作风的土壤和条件。

 18 、完善作风建设教育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宣传教育融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环节。各镇(办)、部门党委(党组)每年安排作风建设的专题学习教育不少于 2 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负责同志带头讲作风建设和廉政党课不少于 1 次。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短信提醒警示。深化典型示范教育,培树一批勤廉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扬正气、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19 、推进建章立制,健全制度体系。围绕反对“四风”,建立健全改进文风会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治理吃拿卡要、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规范干部作风纪律等制度。加大政绩考核机制改革力度,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及软执行、不执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县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各单位要依据上级规定,制定和完善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报账管理、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促进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到位。改革和完善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细化干部上下班、请销假、值班带班等日常管理制度,规范行为准则。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作风问题违规处理办法及问责机制,着力织密作风建设制度网。

 20 、弘扬优良作风,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若干制度。健全县、镇(办)、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全力推行“民情直通车”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设规范化的便民服务平台,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化“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调处机制,通过领导接访包案、干部下访、“院坝说事”等多种形式,面对面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三、工作保障 ( ( 一) )。

 强化示范带动。健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持作风纯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四有”干部新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上率下、层层示范。

 ( ( 二) ) 强化制度执行。定期清理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做好废、改、立工作,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不适应、不衔接、不一致及制度繁杂等问题。健全作风建设制度规定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有关制度规定。把作风建设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内容,并责成主责部门定期向党委和纪委报告制度规定执行情况,每年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 ( 三) ) 强化协作配合。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认真调研,拿出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全力组织实施。要敢于尽责、勇于担当,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深化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积极成效,广泛报道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凝聚全社会强大“正能量”,积极营造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良好氛围。

相关热词搜索: 例文 县级 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