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科技园居家用品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16 15:00:16 浏览量:

 网址:

 sdf.lkj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19- - 2280

 项目名称:

 广州民营科技园居家用品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

 服务类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20 年 3 月 12 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二、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三、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四、 供应商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五、 加★号的条款 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 必须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 (总所)

 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

 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

 十、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民营科技园居家用品园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民营科技园居家用品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19-228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民营科技园居家用品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580973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5809730 元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确定一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广州民营科技园居家用品园物业管理服务。

 (二)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sdf.lkjgzggzy.cn)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前,供应商需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告之时至 2020 年 4 月 1 日 23:59 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供应商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考察。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告之时起至 2020 年 4 月 2 日 9:00。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4 月 2 日 9:00。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 年 4 月 2 日 9:00-2020 年 4 月 2 日 10:00。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0 年 3 月 19 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科盛路 8 号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874998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 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转“其他业务咨询” 传真:(020)28866414 2.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转“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转“系统帮助咨询服务”、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 8:30-17:30)

 4.采购文件咨询:政府采购招标部 赖成光,联系电话:(020)28866132 5.项目开标、评审咨询:政府采购交易部 李静春,联系电话:(020)28866413 6.质疑受理:政府采购审核部 黄飞,联系电话:(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3 月 12 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

 名词解释

 (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三)投标人:是指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五)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六)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交易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sdf.lkj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 购 平 台 ( http://gzg2b.gzfinance.gov.cn )

 和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sdf.lkjgzggzy.cn)。

 二、

 一般要求

 (一)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投标总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3.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购额≤100 万元 1.2% 1.2% 0.8% 100 万元<采购额≤500 万元 0.88% 0.64% 0.56% 500 万元<采购额≤1000 万元 0.64% 0.36% 0.44% 1000 万元<采购额≤5000 万元 0.4% 0.2% 0.28% 5000 万元<采购额≤1 亿元 0.2% 0.08% 0.16% 1 亿元<采购额≤5 亿元 0.04% 0.04% 0.04% 5 亿元<采购额≤10 亿元 0.028% 0.028% 0.028% 10 亿元<采购额≤50 亿元 0.0064% 0.0064% 0.0064% 50 亿元<采购额≤100 亿元 0.0048% 0.0048% 0.0048% 采购额>100 亿元 0.0032% 0.0032% 0.0032%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4.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中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三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1)网上支付(推荐方式):

 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选定支付项目,输入手机号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已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个人银行卡或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公司账户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3)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0001

 注:中标人在支付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 3 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sdf.lkj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八)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 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 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九)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三、

 质疑

 (一)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三)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五)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七)

 提交质疑函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函范本(模板)请自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八)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作出的质疑答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四、

 投标要求

 (一)

 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0.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11. ★投标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投标人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

 效投标处理。

 (二)

 投标文件的 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中完成项目投标登记。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六)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 需求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置:居家用品园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花路塘贝段东侧。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两年(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安保进驻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为:580.973万元,如中标人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作业质量检查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服务合同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项目总体要求: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人员的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可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①采购人按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提供具有特殊专长的工作人员。

 ②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建立合理的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

 ③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④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

 ⑤中标人应对派出的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均持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⑥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工作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⑦中标人与工作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时,必须采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版本。

 ⑧中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工作人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人数的空缺,中标人应在 3 日内予以补充。

 ⑨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并与中标人协商,协商完成后中标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⑩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出现伤、病及意外死亡情况时,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处理并商讨相应的法律责任归属。

 ⑪中标人应为保安员配备“2011 式”保安员服装及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器械等装备。

 ⑫中标人应当自开展保安服务之日起 30 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申请备案。

 ⑬★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以及不可擅自将本项目约定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可擅自将本项目约定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⑮中标人必须认真执行中标后签订的合同各项条款。

 二、服 务区域

 (一)服务区域是指采购人管辖的核心区中由中标人提供本项目约定服务的公共区域(园内企业使用部分除外),其位置、范围、界限、面积,由双方共同绘制平面图盖章确认(详见附件 1)。本项目约定的绿化养护范围、保洁范围和保养维修的设施设备均在服务区域之内。

  (二)绿化养护范围:居家用品园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及采购人办公区域绿化养护。(居家用品园面积约 6 万平方米)

 (三)保洁范围:居家用品园和白云工业园红线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及采购人办公区域保洁。(居家用品园保洁面积约 5.6 万平方米。)

 (四)安保服务范围:居家用品园规划范围公共区域。

 三、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中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一)

 绿化养护服务;(二)保洁服务;(三)设施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四)后勤服务(含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催缴);(五)安保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质量标准如下:

 (一)绿化养护内容及标准 中标人负责服务区域内所有的绿化养护工作,绿化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广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并保证达到以下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1.乔木养护管理标准:(1)生长态势旺盛,无枯枝残叶;(2)适时修剪生长过密的乔木,同一路段的同一树种树型,修剪的高度保持一致,树木分叉离地面高度不低于 2.3 米;(3)及时修剪影响人行道、遮挡路灯、遮挡行车视线的绿化及过长的榕树根;(4)及时补植,补植树木应保持与原品种规格与原有的接近;(5)适时灌溉、施肥,保证树木长势良好;(6)做病虫害防治,保持树木无病虫害,乔木主干每年涂白一次。

 2.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1)生长态势旺盛,无枯枝残叶;(2)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3)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4)及时防除杂草;(5)及时补植,保持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6)虫害防治,保持花灌木无病虫害。

 3.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1)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每季度至少修剪 1 次;(2)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3)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4.草坪养护管理标准:(1)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2))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3)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4)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5)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6)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7)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5.增绿及补种管理标准:每年根据该园区无种植绿化区域的分布免费提供 5 万株以上绿化植被,合同期满前需保证园区绿化面积达到 90%以上。

 6.空地杂草清理标准:服务区域内的杂草至少每月清理一次,遇到雨水季节杂草疯长等情况,应两周修剪清理一次。

 7.绿化带垃圾清理标准:绿化带无垃圾、无落叶堆积。

 8. 中标人每一合同年度为居家用品园和白云工业园各新增 200 平方米以上的绿化面积或 80 平方米以上的绿化景点改造,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9.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二) 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 中标人负责服务区域内所有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园区干净整洁,并确保如下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1.路面(车行道及人行道)保洁标准:(1)路面无垃圾,无杂物堆积,无污渍、积泥及杂草;(2)路沿石和边角平整美观;(3)排水沟、沙井盖及其周围无积泥及堵塞管道。(4)每月用高压枪清洗路面至少一次。(5)每年清洗居家用品园和白云工业园办公场所外立面一次。

 2.垃圾处理标准:(1)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企业周边及人流密集处至少摆放有 1-2 个;(2)垃圾箱外观干净整洁无满溢,桶内垃圾至少每日清倒垃圾 2 次;(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服务区域内全部沙井及下水道进行清淤整理。

 3.每天定时定点清理核心区所产生的枯枝、落叶、和生活垃圾等,垃圾清运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附属设施(亭棚、电杆、配电箱、企业围墙等)清洁维护标准:(1)无乱张贴;(2)无乱涂画;(3)无污迹和泥尘。

 5.除四害标准:(1)确保每月至少 1 次对服务区域进行消杀施药(如遇雨天或投标人指示更改时间则相应顺延或调整),夏季蚊虫滋生季节,应按实际情况增加消杀次数,并做好投(施)药需要的防护措施,如药物使用不当引起人畜中毒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2)定期检查下水管道、化粪池、雨水井等蚊虫滋生地,提前做好消杀四害工作;(3)积极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公共卫生敏感时期疫情的防治工作,如登革热防治等。除四害用药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园区内河涌漂浮物的打捞工作,确保河涌内没有树叶或白色垃圾等。

 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设施、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内容 中标人负责服务区域内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工作,保证园区设备、设施正常,并确保如下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1.服务区域内所配套的公共设施(含道路、排水、排污、路灯、沙井盖等,但法律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管理的除外)和机电设备设施(包括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夜景照明、

 室内外照明、户外灯饰广告牌和宣传栏等各专业系统)的管理标准:进行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以及维修,做到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作。本项目合同期限内采购人新增各类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负责管理、维修、保养,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中标人应确保上述各项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维护保养标准: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范,进行及时保养、维修。

 3.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标准:可随时启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4.服务区域内标志标准:(1)主要道路标志齐全、规范;(2)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和做好防范措施。

 5.服务区域内道路维修标准:2 天内维修完成区域内破损道路(新增破损道路),采购人承担材料费,中标人承担人工费。

 6.维修标准:(1)中标人承担单次维修中 100 元(含 100 元)以下的材料费用,并应自备维修设备和工具。单次维修中的材料费用超过 100 元但不足 5000 元的,中标人工作人员通知采购人的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材料费用。(2)设备维修报修时间在 30 分钟以内,材料充足的情况下,24 小时内完成维修。

 7.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四)后勤服务(含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催缴服务内容)

 1.对居家用品园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进行催缴。(1)收缴物业管理费:每季度 10 日前核算园区企业当年应缴的物业管理费金额并报采购人审定后派发缴费通知单,10 月底前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不低于 90%。(2)收缴水电费:每月 6 日前将园区企业上月水电度数抄录并报采购人审定后派发缴费通知单,当月 20 日前当月水电费收缴率须不低于 70%的。(3)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将纳入年度考核,当月水电费手缴费将纳入当月考核。

 2.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3.具备电子设备管养及维修资质,并对园区视频 LED 维护保养工作,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安装资质,并对园区路灯进行维护保养。

 5.具备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资质,并对园区视频监控进行维护保养。

 6.具备一定社会事务工作经验,协助采购人解决园区社会事务。

 (五)安保服务内容

 中标人负责服务区域内所有的安保服务工作,保证园区平安有序,并确保如下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

 (一)负责园区 24 小时安全防范、巡查和监管,维护公共秩序,防范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维护园区交通秩序,负责对采购人的车辆智能出入系统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对出入园区车辆及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有效制止入园车辆逆行、乱停乱放等现象,禁止各类非法营运车辆入园。

 (三)安排通过考核培训、熟练操作视频监控系统的保安人员管理服务配套中心大楼3 楼监控室及草塘路监控室的视频监控系统,中标人须保证 24 小时不间断人员值守监控室。值守期间,值班人员应做好监视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和相关储存记录工作;每日书面记录监控情况;爱护整套监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被人为破坏;手机须保持开机状态并及时接听。若遇有突发事件,中标人的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其保安队长,保安队长必须在 3分钟内赶到现场,控制和处理事件。中标人所有安保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行政执法人员或采购人现场负责人的应急指挥和调遣。

 (四)制定园区巡查机制,保证道路畅通,禁止任何违章占道经营现象。

 (五)建立园区安全情况每日通报机制,发现异常情况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负责制订完善的安全保卫应急方案,制订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每年不少于 2 次组织园区企业及职工开展应急演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消防应急演练等,提高民众应急处置能力。

 (八)管理维护园区公共区域内全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及粘贴检查封条,对老化、生锈、缺损、过期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更换,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九)组建 15 人应急救援队伍,出现消防事故时须 2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有效扑救,不低于 3 个消防管理人员应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等相关消防安全证书。

 (十)协助采购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建专业安全管理队伍,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应急或安监部门或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对园区企业分三类实施安全管理,每周制定巡查方案,把园区企业分三类实施指导和监管、巡查:A 类为特别监管单位,每周检查一次;B 类为重点监

 管单位,每半个月检查一次;C 类为一般监管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存档,备案报采购人,并对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安排专人督办跟进。

 (十一)负责采购人位于江高镇居家用品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负责公共区域日常巡查、治安管理和监控管理,发现抢建、抢种、乱倒余泥及建筑垃圾等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的行为,及时报告并制止。

 (六)智慧服务内容

 根据该项目的管理特点(智慧园区),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智能服务信息技术化应用方案,能掌握该项目智慧园区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需具备对集成控制系统进行调试与维护的能力且具备相关证书,及时协助园区解决信息维修工作,提升服务品质。有信息化系统应用能力。

 四、中标人人员要求

 (一)人员配置 中标人应按本条组建 一支 7 47 人以上的项目服务团队,并在本项目合同期限内维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为采购人提供持续的、符合标准的物业服务。

 1.中标人应按下表要求委派工作人员常驻服务区域提供服务:

 序号 类别 人员配置

 任职条件

 1 项目经理 1 人 项目经理:需有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本科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制度,持有安全生产培训证明(由安监局、应急管理局或其下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或安全生产协会颁发)、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社会事务工作经验或证书。

 2 文员 2 人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本科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 保洁员 6 人:1 保洁主管,5 个保洁员 1、清洁主管: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需有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持有相关清洁专项培训证或资质证书;2、清洁工要求:小学或以上文化程度。女,50 岁以下,身高 1.55 米以上。男,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操作各类清洁设备及掌握一般的日常保洁养护技能,具有2 年或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4 绿化工 6 人:1 绿化主管,5 个绿化工 1、绿化主管: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需有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持有绿化类职称证书;2、绿化工要求:小学或以上文化程度。女,50 岁以下。男,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具有 2 年或以上绿化工作经验。

 5 设备维护人员 2 人 大专或以上学历,必须持有《电工证》、有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工作经验或证书和弱点维护等相关资质证书,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要求年龄在 20周岁至 50 周岁之间。

 6 保安人员 30 人:1 安保主管,29个安保员 1. 安保主管:男性,45 岁以下,本科或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3 年以上安全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要求为退伍军人优先,持有保安员二级(保安管理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相关培训证书,熟悉国家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有关法规,受过专业培训,熟悉消防相关知识; 2.安保员:2 年以上保安工作经验,工作积极主动,责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反应敏捷,有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年龄 50 岁以下。

 合计

  47 人以上 (二)人员管理 1. 中标人应依法与每个委派的工作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采购人与中标人安排的工作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

 2. 中标人安排的工作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中标人应在入驻园区前将工作人员架构、名册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审查

 3.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必须有统一的服装(白衬衣、黑裤子),合理节约使用资源(含水电)。对于中标人工作人员出现的浪费行为,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如不能及时整改,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中标人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工作时间:(1)保洁人员:必须在每天早 8 点 15 分前完成服务区域的清洁卫生清扫工作,并且在早上 8 点 30 分至中午 12 点和下午 14 点至 17 点 30 分的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对园区进行巡查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无垃圾;(2)绿化养护人员:必须在每天早上 8 点 30 分至 12 点和 下午 14 点至 17 点 30 分的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对园区进行巡查,做好服务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工作。(3)安保人员:分三班,24 小时工作时间,早班 8:00-16:00,中班 16:00-24:00,晚班 0:00-8:00。

 5.如中标人工作人员违反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或其不称职,或在服务中造成采购人或园区企业损失,中标人须同意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更换工作人员。

 (三)配备服务设备工具 中标人在进驻服务区域提供服务期间须自费配备以下设备、工具:垃圾扫地车(清洁车)1 台、人行道扫地机或多功能刷地机 3 台、洒水车(不少于 10 吨)、安保巡逻摩托车2 台、电动喷水车、电子巡更系统、保安岗亭 4 个、商用吸尘器、手工高压喷雾壶、手摇

 喷雾壶、手拉喷雾器、可移性定点补水器、高压冲洗设备、剪草机、割灌机、剪绿篱机、油锯、喷药机、高枝剪、枝箭、小枝剪、手锯、园艺铲、锄头、洗地机、吸尘机、喷雾机等清洁工具和绿化设备,并负责上述设备的维护,费用自理。如上述设备、工具损坏、缺失,中标人须及时修复、更换、补足,若应此影响服务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从当月支付中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违约金 1000-15000 元。

 五、采购人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对中标人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行为限期整改或予以制止。

 (二)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有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中标人提出工作调整建议,督促中标人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四)如果中标人的行为违反合同且影响重大(包括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处分),或者经采购人三次发函整改仍无改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项目合同并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

 (五)应向中标人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向中标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需的档案资料,中标人保证档案资料不对外泄露,并在采购人有需要时予以交还。

 (六)应按时向中标人支付月度服务费。

 (七)委派指定人员为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联系人,负责送达、签收有关文件。

 (八)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六、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一) 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合同的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及人员工作职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设施设备年度养护维修计划、公共绿化景观改观养护计划(日常维护管养),并经采购人审定后实施。

 (二) 应在合同生效后两天内委派工作人员进驻服务区域提供服务。中标人工作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中标人工作人员的住宿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三) 不得将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应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跟进处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处理情况。

 (五)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防范意识,对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造成的工伤以及人身、财产损害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自行承担服务期间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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