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420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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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0 精选管理方案

 XXXX420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2020- -6 6- -8 8

 XXXX420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计算机信息 工程 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试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计算机学院党支部和团总支的领导和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的宗旨是:务实高效,团结学生,服务学生。

 第四条 ?自觉维护团委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 ?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团委机构组成:书记处;各职能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各中心(室)及职能部门:办公室,内设综合部和职业发展协会;青年教育中心,内设青协、生活部;科研创业中心,内设科研部、平台管理部;文体中心,内设文娱部和体育部;素质拓展中心,内设电脑爱好者协会、认证部 第二章

 细

 则 则 一、 ? 团委书记处、主席团职责规定 第一条? 团委书记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团委、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和各部门活动;团委副书记须配合、协助团委书记的工作。

 第二条? 执行主席认真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学院广大学生活动的整体组织、策划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向学生会委员会做述职报告;分管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分管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分管主席代理主席职责。

 第三条? 团委书记处、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传达有关重要的文件精神,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定期召开部长联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监督各部工作的落实与开展情况,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第五条? 组织团委、学生会内部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全体成员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团委反馈;负责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推荐及考核工作;对有突出贡献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会干部提出表扬或批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或惩处。

 第六条? 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第七条? 协调校团委、校学生总会的工作,加强各院间交流,保证各院学生工作同步进行。

 第八条? 负责团委、学生会经费使用的审批及监督有关人员搞好物品的管理及使用。

 二、

 各职能部门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宣传部的职责规定:负责宣传党团理论和政策,组织开展各类征文比赛,制作宣传展板和海报,定期编辑《前沿》和《前沿快递》;组建辩论队,负责组织策划学院辩论赛和学院辩论队培训学习交流活动;组建记者团,负责采集和报道团学活动;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学生工作网站;负责联系班级宣传委员,指导班级宣传工作。

 第二条

 对组织部的职责规定:负责考核管理团支部、团学干部和团员,收缴团费,发展新团员;组织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或活动;策划指导团日活动;组织每月学风班风月月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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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建礼仪队,负责各活动礼仪工作。

 第三条 对综合部的职责规定:负责制作和印发团学工作红头文件或通知,收集整理团学工作档案,保管团委学生会财物,协助监管团委学生会财务。

 第四条

 对青协的职责规定:负责协会招新、会员注册;组织策划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暑期“三下乡”工作。

 第五条

 对生活部的职责规定:负责检查宿舍区卫生情况和寝室违章电器、电脑违规使用情况,并教育督促其纠正错误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的合理意见,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组织策划心理活动,组织学工问卷调查。

  第 六 条

 对科研部的职责规定:负责组织策划学术科技讲座和各类专业技能(数学、英语、计算机)大赛;负责学生科研课题工作。

 第 七 条

  对平台管理部的职责规定: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平台财产安全和正常运行,组建和管理 ACM 竞赛队和机器人竞赛队。

 第 八 条

 对电脑爱好者协会的职责规定:负责协会招新、会员注册;组建电脑维修站,负责组织策划电脑组装与维修活动,维护团学场所和平台电脑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服务全校师生。组建网页设计开发团队,负责管理网页设计工作室; 第 九 条

 对认证部的职责规定:支持配合校素质拓展协会工作,负责认证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及时统计学生创新分和操行分加分情况; 第 十 条

 对职业发展分会的职责规定:支持配合校职业发展协会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发展与生涯规划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负责组织策划新生导航系列活动。

 第十 一 条

 对文娱部的职责规定:负责组织参加院级以上文娱活动,组织策划学院文娱活动,如迎新晚会、大合唱; 第十 二 条

 对体育部的职责规定:负责组织参加院级以上体育活动,组织策划学院体育活动,如校运会、各类球赛等; 三、 各部长及部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内会议,听取部员对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使部员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他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四 、

 人事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推进学生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减少学生会人浮于事的现象,从而提高学生会的战斗力水平; 第二条? 录用与任免 (一)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开接受全院同学公开报名竞聘。竞聘同学须经学生干部选举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成为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需要选举产生。

 (二)团委学生会组织机构具体职位成员配置为:团委书记处:团委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主席团:主席一人、分管主席四人;各职能部门:原则要求为部长一人、副部长 1-2 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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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四人;宣传、体育、文娱、记者团、生活等部门鉴于其工作性质及职能原因,可以酌情分配:部长一人、副部长 2—4 人、干事 6—8 人。

 (三)被录用的学生会干部实行试用制和任期制:试用期限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学生工作组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做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团委学生会正式部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辞退;任期时限按照学期划分,依照任期内工作表现,经考核并经主管上级提议,决定其解职或续职。

 (四)对经考核发现的、在任期内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作为的部长,经请示院学生工作领导后,团委学生会将对其随时撤换,不受任期限制。

 (五)在职学生干部(宣传、文艺、体育部成员可酌情例外),若出现一学期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必修课(不含体育课)不及格,或受到院学生工作领导或校级处分者,须自动辞职,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及部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并任命新的人选。

 (六)学生组织机构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干部有权对考核不合格的下级干部进行撤换。

 (七)书记处、主席团有权对执行机构人员提出否决,经部长联席会议半数审议通过后,即可予以罢免。

 (八)、以上各项人事任免均须报综合部备案并上报团委学生会。

 第三条 ?考核与奖惩

 (一)团委学生会实行定期考核。以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每半任期结束后对全体成员进行一次考核,学期任期结束时进行汇总考核。各学生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中,考核结果作为决定奖惩(各类评优、组织发展等)、续聘、辞退等的重要依据。

 (二)书记处、主席团的考核由院学生会工作领导主持;各正副部长的考核由书记处、主席团及组织部(组织部长不能参与对自己的民主考核)主持;各部部员的考核由团委组织部指派人员和各部部长主持;实行由上级干部对下级干部作出工作鉴定。

 (三)经考核评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奖励 ,并予以一定的综合测评加分(根据其在工作中的贡献,部员给予 0.5-1 分的加分,部长给予 1-1.5 分的加分);对有突出事迹的部员给予书面表扬并在期末综合测评中加 1.5-2 分;各类奖励提名由部长联席会议初评,最后由院学生工作组审批。

 (四)对表现不合格甚至有违纪行为者,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消职务等纪律处分。迟到两次者、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警告;迟到三次者、无故缺勤两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并通报批评,迟到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无故缺勤三次者将给予辞退处理;对组织造成不良影响、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对学生干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至辞退处理;对给组织带来财产损失者,必须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至辞退处理;给予严重警告至辞退处理。奖惩均记录归档。

 (五)以上评选工作的评选标准包括:会议考勤、工作记录、归档情况,工作计划落实程度、工作成绩总结、工作态度及责任感、活动表现、学生干部形象建设等方面。

 第四条 ?辞退与退出:所有成员均享有向本会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权利,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一)所有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成员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须提前一周由本人亲自向所在的学生工作机构的上一级递交书面辞呈,并须经相关上级审查批准后方可辞职; (二)对经考核不合格的书记处、主席团干部,院学生工作领导(团委书记)有权予以劝退或直接撤换。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其他学生会干部,经部长联席会议讨论决议后可劝退或直接撤换,并通报院学生工作领导。

 (三)坚决杜绝来去自由、散漫式的人事进出现象,反对无故辞职或退出。对那些没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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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辞职或退出,但实际上却推委工作责任、推脱工作任务的干部或部员将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相关惩罚;

 (四)以上人事变动均由综合部负责及时清理登记;学生干部退出组织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中。

 五 、

 例会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其内部的关系,规范会议进程,严肃会议纪律,提高议事效率。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会议分为部长联席会议(部长级例会)及扩大会议、各职能部门会议和学生会全体会议。

 第三条 ? 部长联席会议 (一)部长联席会议由团委书记处、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参加。部长因故缺席时可由其指定一名副部长代为参加,但缺席次数仍将作为考核奖惩标准之一记录归档;

 (二)部长联席会议由团委书记及主席召集并主持(其因故缺席时可由副书记和副主席代替),综合部负责会议的安排、通知、考勤和记录归档工作; (三)常规条件下,部长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即部长级例会,听取工作汇报, 以总结这本周的工作情况,讨论布置近期的工作任务。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召集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及班长(或其他指定的相关的班委干部)共同参加;遇到临时或紧急性工作事务时,会议可由主席临时召集;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会议

 (一)职能部门会议由各部部长主持召开,部长、副部长及部员参加。团委书记、副书记、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必要时可列席会议;

 (二)职能部门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部员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员工作予以指导,总结本部工作,讨论和布置近期的工作任务或针对临时性工作任务进行布置和分配;

 (三)各职能部门会议由各部指定的副部长负责通知和记录,定期送交副本给综合部归档。

 第五条 学生会全体会议

 (一)学生会全体会议根据实际需要,由团委学生会召集全体学生会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召集各班班长或有关班委干部参加),每学期召开 1-2 次。

 (二)由综合部负责会议通知、考勤、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 ?所有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席者,事前或事后须向上一级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待上级批准方为准假,否则将被视为无故缺席。

 第七条 ?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撤消部员资格等处罚;无故迟到三次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第八条 ?会议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标准之一,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 ?以上各类会议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为必要时均可列席。

 第十条 各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议事效率,保证会议在民主、高效、和谐的气氛中进行。

 六 、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准备阶段:

 (一)各部门须在学期初两周内向书记处、主席团递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书。

 (二)对于全校性的活动,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个月向主席团递交活动申请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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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必须包括活动大体介绍、可行性分析、预期效果及大致预算。

 (三)各部门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周需向书记处、主席团递交详细的活动计划书。

 (四)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内必须与将参加此次活动的校领导、老师、单位及校外嘉宾联系,并在活动开展的前两天做最后确认。

 (五)各部门在预定时间内对活动涉及的各类事项做全面充分的准备。

 第二条 ?活动进行阶段:

 (一)活动进行中,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由书记处、主席团监督。

 (二)对于活动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须及时处理,以尽量达到活动计划的预期效果。

 第三条 ?总结阶段:

 (一)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各部门应及时到团委报销帐目,如需推延,须说明理由,否则逾期不予办理。

 (二)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主席团上交详细的活动总结。

 七 、

 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使团委学生会文件管理上规范化,对学生会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经验、教训。

 第二条? 团委综合部负责文件管理工作,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活动资料、报刊及其他形式的材料进行分类、归档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定期在部长联席会议中汇报情况,为重要工作活动的进行提供咨询,保障决策科学化。

 第三条? 文件分类为:各级文件类(包括各项规章制度及人事调整文件)、工作计划及总结类、会议记录类、各部门活动资料类、学生会成员档案类、学生会奖惩档案类(集体/个人)、报刊类、摄影类、其他。

 第四条 各类文件需采用统一的文本格式,并须统一编号;各类文件需准备电子稿件及打印件两种,电子稿需上交秘书处,以便归档备案;打印稿需一式两份,一份递交秘书处,一份部内留底。

 第五条? 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学期初须递交一份包括经费预算的本部工作计划书或活动申请表(经团委书记认定为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制订),由书记处、主席团汇总为工作计划,上交院学生工作组审核;任期届满时须递交一份工作总结,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计划落实情况及经验教训,由书记处、主席团汇总为学生会工作总结,上报院学生工作组;以上材料归入学生会档案。

 第六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举行活动须提前通知综合部,活动后将相关资料(包括学生活动宣传资料、活动规则、活动参与者及活动效果等,重要活动须附活动一览表及相片)送交综合部存档,资料送交应及时、主动、完整。

 第七条? 团委学生会各项综合性的、大型的工作活动及各职能部门的重要活动均须落实专人进行摄影,分别由记者团长及各部部长负责落实,活动后相片须及时送交秘书处存档。

 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书记处、主席团负责主持和落实,并须经院学生工作组审批执行,相关文字材料由秘书处存档。

 第九条? 部长联席会议和学生会扩大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记录,各职能部门会议由副部长记录,均须由秘书处存档。

 第十条? 团委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而集体获得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由秘书处统一保存和管理,不得遗失。

 第十一条? 学生会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外借。任何部门或个人如确需借用,须向秘书处递交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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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的书面使用申请,并征得综合部部长(副部长)同意,重要资料的借出须征得上级同意。所借资料均须于当天归还。任何用个人原因导致档案资料的遗失,都将追究其个人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换届时,档案须送院学生工作组审阅,并于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成立后移交新一任综合部管理。

 八 、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使财务管理公开化、规范化、科学化,以最少的经费取得最佳的运作效果,切实为同学服务,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第二条 ?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原则,一切经费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为机构最佳运作这一目的上,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和浪费学生会经费。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经费来源于校、院学生工作专款,以及社会赞助。

 第四条? 学生会经费的开支主要用于日常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和奖品、文件的印刷打印与发行、对外交流活动的费用及学生会大型活动的支出等。

 第五条? 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包括各职能部门活动)前,活动负责人须向上级递交书面经费预算并征得批准;活动结束后由活动负责人及时收集本次活动的发票并列出支出清单,统一交到综合部,经书记处严格检察核实,方能予以报销,以防漏洞。

 第六条? 团委学生会工作实行工作餐制度,即各部在较大型活动的准备及进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可由活动负责人直接向院学生工作领导老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为工作人员订购工作餐。工作餐费用发票由活动负责人收集,并作为该次活动经费的组成部分向团委统一报帐。订购工作餐应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浪费现象。

 第七条? 学生干部拉回赞助后,赞助费由机构统一管理。对拉回数额较大赞助款的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给予个人一定的特别奖励。赞助费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活动需要,统一调配。

 第八条? 报帐大额款一律凭发票,不得用收据。因特殊原因实无发票者,须经手人、证明人书面说明,并由活动负责人签名。

 第九条?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撤销职务、上报院里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罚。

 九 、

 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部人员不得私自配备学生工作办公室钥匙,且不得将学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私人活动场所。

 第二条 各部门使用办公室例会或工作前,须向上级申请,待批准并安排好时间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各部人员在使用办公室时,应做到节约材料、爱惜工具,工具使用以后务必清洗干净、摆放整齐;保持桌面、地面清洁、垃圾带出,出门记得随手关灯、关窗、锁门。

 第四条 办公室内所有物品均属学生会集体所有,不归任何部门或个人所有。凡需将办公室物品借出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在办公室公物流通记录本上登记。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的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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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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