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税直属征收分局派遣人员劳务费项目(第二次)
一、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注:1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2 。
万元。
2 2 、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项目概述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作为从事税收风险管理的单位,任务繁重,人员严重不足,拟采购 2018 年度劳务派遣服务,为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值守、税收风险管理岗位等提供近30 名符合用工条件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保障税收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劳动关系:
A.与被录用人员办理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在内的派遣手续及人事手续(人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接转人事、社保、住房公积金手续)。
B.制作并发放新员工手册,包含相关公司和日常业务介绍、专员联系方式等,让员工更好的了解自己的身份及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C.建立周末电话值班制度,及时解答员工问题。
(2)岗前培训:
在派遣员工时,对派遣员工进行派遣情况、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及礼仪等岗前教育。
(3)薪酬保障及社保公积金管理: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劳动用工、福利待遇、纠纷处理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劳动用工手续办理,福利待遇发放、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保险理赔处理、员工解除手续办理、员工培训和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4)人事信息档案管理:
对派出劳务派遣人员的有关个人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通过人事信息电子化等手段,制定人员(变动)档案和书据管理的规章和流程,包括对每个人员的有关法定缴纳费用的台帐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人人清。
(5)意外事件和劳动纠纷处理:
A.应制定意外事件和劳动纠纷处理机制与控制方案。
B.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亡)、非因工伤(亡)、劳动纠纷或其它意外情况时,接报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主持意外事件处理,并在 24 小时内做出应急方案回复用工单位。若劳务派遣人员购买有商业保险,应同时在商业保险机构要求的时限内上报有关情况。
C.当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发生意外情况危及生命时,应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治疗。
D.意外情况出现后,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符合商业保险约定情况的,在与商业保险机构约定期限内上报理赔资料并办理理赔手续。
E.经认定为工伤的劳务派遣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该员工的相关待遇并办理理赔手续,同时处理意见应抄送相关用工部门。
F.供应商在不违反当地社保医疗报销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为受伤员工争取尽可能多地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6)离职处理:
派遣员工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并在取得用工单位书面处理意见书后方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7)岗位数量不低于 27 人; 薪酬标准每人每月每人不低于 2800 元。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
2: 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间按月支付 3: 服务地点:四川成都 注意:1 1 、以上打* *。
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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