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对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06-26 10:00:05 浏览量:

  — 1 — 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 土地等级范围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我市土地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工作,根据《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对征税范围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土地等级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征税范围 按照《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征税范围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延安市城市征税范围包括宝塔山街道、枣园街道、凤凰山街道、南市街道以及桥沟街道共 5 个街道行政区的区域范围,东至二十里铺村东侧,西至温家沟村西侧,南至朱家洼村南侧,北至新区北区北侧山体。

 城市征税范围内土地划分为以下五个等级:一级土地、二级土地、三级土地、四级土地、五级土地。

 (一)一级土地 1.中心街地块:北关大街、中心街、南关大街周边区域,东至延河、南川河,西至山体坡脚线,南至南桥,北至延安中学北侧。

  — 2 — 2.东关大街、双拥大道地块:东至永泰路,西、南至延河,北至清凉山南侧山体坡脚线与长青路一线。

 3.新区北区中心地块:东至延州大道,西至井冈山路东段、北环路、杨家岭北苑东侧、上城二号小区东侧、杨家岭南苑东侧、公学北路、贵人峁路、融创延安宸院西侧一线,南至山体坡顶线,北至山体坡脚线。

 (二)二级土地 1.枣园大道地块:东至胜利广场东侧,西至枣园大道与枣园南路交汇处,南至西川河,北至山体坡脚线。

 2.延河西路地块:东至延河,西至山体坡脚线,南至延安中学北侧,北至石佛沟大桥。

 3.延安大学、延河东路地块:东至山体坡脚线,含杨家岭旧址平坦区域,西至延河,南至新闻纪念馆西侧,北至延安大学北侧。

 4.长青路北侧地块:东至刘万家沟,西至向阳路与长青路交汇处,南至长青路,北至山体坡脚线,含向阳沟、尹家沟、桥沟、东十里铺沟内道路两侧平坦区域。

 5.双拥大道延伸地块(原延安机场):东至上汽大众延安腾达 4S 店西侧、川松路一线,西与双拥大道一级地相接,南至延河北路,北至长青路。

 6.宝塔山路、七里铺大街地块:东至山体坡脚线,西至南川河,南至延安汽车南站北侧,北至延河。

 7.杜甫川北路地块:杜甫川北路北侧平坦区域,东至南川河,

  — 3 — 西至红化路及丰泽园小区南侧,南至杜甫川河,北至南桥与一级地相接。

 8.学习书院、北大培文地块:新区北区北环路西北侧区域,东至井冈山路东段,东南至北环路,南至学习书院,西至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东侧、学习书院西侧一线,北至北大培文学校北侧。

 9.新区北区二期地块:东、南至肤施大道,西至延州大道,北至北环路。

 (三)三级土地 1.枣园地块:东与枣园大道二级地相接,西至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宗地西侧,南至西川河,北至山体坡脚线,含枣园旧址。

 2.小砭沟、石佛沟地块:小砭沟内道路两侧平坦区域及石佛沟安置小区。东至石佛沟大桥,西至小砭沟山体坡脚线,南至小砭沟隧道,北至西川河。

 3.杨家湾地块:延大路北段两侧平坦区域,东至山体坡脚线,西至延河,南至延安大学北侧与二级地相接,北至杨家湾大桥。

 4.卷烟厂地块:东至延河,西至山体坡脚线,南至兰家坪大桥,北至杨家湾大桥,含四八烈士陵园。

 5.公学南路(杨家岭)地块:道路两侧平坦区域及嘉岭檍树、旭坤小区。

 6.文化沟、西沟、市场沟、白坪、烟洞沟地块:沟内道路两侧平坦区域。

 7.中心街地块:中心街、南关大街西侧一级地外围山体坡脚线以上山脊线以下区域。

  — 4 — 8.红化沟地块:红化路、宝中路东侧平坦区域,南与二级地相接。

 9.杜甫川地块:二级地南北两侧区域,东至杜甫川河与南川河交汇处,西至中皇商务酒店西侧,南至山体坡脚线、马家湾小区南侧一线,北至丰泽园小区北侧。

 10.小南河路地块:东至南川河,西至山体坡脚线,南至宝塔区清真寺北侧,北至杜甫川河与南川河交汇处。

 11.二庄科地块:二庄科路两侧平坦区域,东至二庄科安置小区,西至铁路,南、北至山体坡脚线。

 12.南寨砭、黄蒿洼地块:延河南路南侧及黄蒿洼路、方塔路两侧平坦区域,黄蒿洼路方向南至宝塔山综合批发市场南侧,方塔路方向南至鑫鑫安置房小区南侧。

 13.居然之家地块:尹家沟居然之家、天宝建材批发城区域。

 14.东二十里铺地块:长青路北侧平坦区域,东至上汽大众延安腾达 4S 店西侧,西至凯泽世纪公园西侧,南至长青路,北至山体坡脚线。

 (四)四级土地 1.裴庄地块:东至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西侧,西至裴庄包茂高速公路(G65)出入口,南至西川河,北至山体坡脚线。

 2.狄青牢地块:延河东南侧平坦区域,东至山体坡脚线、北过境路(G341)中国石化加油站,西、北至延河,南至杨家湾大桥。

 3.罗家坪、泽子沟地块:延河南侧及罗家坪、泽子沟沟内道

  — 5 — 路两侧平坦区域,东至永昌路,西至泽子沟沟口。

 4.外围山体区域:城市征税范围内各道路及沿线各沟内一、二、三级地外围山体坡脚线以上山脊线以下区域。不包含西川河南岸小砭沟地块以西区域、延河南岸罗家坪地块以东区域、刘万家沟山体坡脚线以上山脊线以下区域、黄蒿洼方塔路鑫鑫安置房小区以南(除鑫鑫家园小区、山水天成小区之外)区域、二庄科沟内三级地以外区域。

 (五)五级土地 城市征税范围内一、二、三、四级地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税范围 按照《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县城征税范围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建制镇征税范围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工矿区征税范围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

 根据《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延安市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姚店长延高速公路(G2211)出入口,西至裴庄包茂高速公路(G65)出入口以及万花牡丹园小区,南至三十里铺村及延西高速公路(G6522)延安服务区,北至河庄坪石窑村大桥及北过境路(341 国道)核桃树塔村,包含南泥湾红色文化小镇(东北至金家砭村,西北至樊庄村,西至桃宝峪沟,南至三台庄村)。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征税范围外建制镇的土地,按照建制镇一级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

  — 6 — 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等级土地的适用范围。宝塔区对延安市中心城区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进行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确定。

 同一单位连续性地块如同时涉及不同等级土地时,按其主要占地面积定级;同一单位不连续性地块涉及不同等级土地时,分别按不同等级计算。

 本通知自 2020 年 月 日起执行,2025 年 月 日废止。《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土地等级划分及单位税额标准的通知》(延政发〔2008〕29 号)中关于土地等级范围的内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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