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总公司)明正房产10%股权出让请示

时间:2022-07-03 13:35:03 浏览量:

  关于 出让 上海市市政 建设 有限 公司

 所 持有 的上海明正房 地产 开发公司 1 1 0% 股权 的 请示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公投集团)为贯彻落实“集团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目标,加快子公司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建设公司”)资产清理工作,现拟将市政建设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明正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简称“明正房产公司”)10%的股权予以出让。

 一 、 交易 标 的背景 概况

 上海明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正房产”)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金 3500万美元,为计划开发上海虹口区四平路的 180 号地块的项目公司。上海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建设公司”)先期出资 2556 万人民币,获得明正房产 10%的股权,后获得委托动迁收益 1625 万,故账面投资余额为 931 万。2003 年大股东破产倒闭,法院主持重组,将大股东变更为海南瑞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京实业”),其占股 61.51%,市政建设公司仍持有 10%股权。同时将明正房产旗下待开发的 4 个子地块中的 3 个强制拍卖,仅剩下的 1 个子地块现也在拍卖的实质性程序之中。现瑞京实业正计划筹集资金赎回未拍卖地块,并谋求回购小股东股份,以期独家开发。

  二 、 股权 交易 目的

 根据蒋总对市政建设公司和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处(下简称“市政建设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批示,为加快市政建设公司、市政建设处的资产清理工作。明正房产作为与母公司公路投资集团公司主业无关的长期投资需予以清理。又考虑到该公司常年亏损,出让股权较为合理,可以回收长期投资

 三 、 股权的潜在意向收购方情况

 市政建设公司所持的明正房产 10%股权的潜在意向收购方为明正房产的大股东瑞京实业。在前期的接触中,该公司明确表示希望收购我方所持股份。

 四 、 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方案

 明正房产的股权交易为大股东回购小股东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理。

 五、股权转 让收益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权交易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内采取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因为交易标的内部问题复杂,故极有可能只由瑞京实业一家摘牌。但为确保出让事宜顺利进行,仍拟采用增加交易条件的方式限制摘牌公司的范围。该转让事项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和专项审计工作,并将 2014 年 9 月 30 日定为审计评估与产权交易基准日,收购价格拟不低于经城投总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值。现资产评估和专项审计工作已经于 2014 年11 月 3 日同步开展,预计需要两周到三周的时间完成。总公司审核流程及准备进入产权交易所所需材料的时间约为两周,预计在今年 12 月 20 日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挂牌后需 20 个工作日完成交易,力争在明年 1 月底前完成股权交易流程,明年一季度完成工商变更。

 以上方案已通过公投集团董事会决议,特此上报。

 当否,请批复。

 附件:

 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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