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22-07-06 10:55:06 浏览量: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 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20]〕148 号)要求,现就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和 3 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各种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立足公安工作、坚守职责担当,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突出重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相关领域安全整治和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风险;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相关部门、单位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从 3 个相关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严格落实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治安防范等管理制度,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管控能力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击整治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治安总队牵头,其他警种配合)

 (二)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推动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隐患路段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教育,强化高风险企业、突出违法和事故案例警示曝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交警总队牵头,其他警种配合)

 (三)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突出公安机关侦查打击主责主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昆仑行动”,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不法窝点,斩断一批黑色产业链条,整治一批重点地区,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助力打好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不断夯实安全发展基础。(治安总队牵头,其他警种配合)

 三、进度安排 从 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6 月)。各地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目标任务,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7 月至 12 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工作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同时,围绕发现线索

 及经营成熟的案件,全面进行打击整治,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 年)。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适时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场推进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总结全市公安机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推动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提升打击相关领域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学习贯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组织集中观看电视专题片、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深入系统宣传贯彻等形式,带动全警、相关行业企业、社会公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坚持做到守土有责、服务大局。

 (二)强化组织领导。公安厅成立以朴祥斌、黄济贤为

 组长,以张宇、刘毅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总队,吴家寿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与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密切各部门、各警种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相关警种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强化调度指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落实责任。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工作任务,严密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指导,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以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渠道,各警种、各地区同步发力,策划专题报道,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有效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关注安全生产、共同参与安全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治安总队,苏杰,0771-2892312

  交警总队,雷志雄,0771-5706540

 附件:1.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工作方案 2.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3.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依法打击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 1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20]〕148 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安委〔2020〕9 号),结合公安机关职责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进一步严格落实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治安防范等管理制度,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管控能力水平,严密流向监控,严防发生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抢等非法流失案事件;严密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治理能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以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着力查隐患、堵漏洞、建机制,加

 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切实强化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1.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结合全市深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派出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单位大排查大整治,以本地化工商店为中心,上溯生产企业、下追使用单位,全面摸清本地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基本情况。特别要主动对接教育、工信、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化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制药、纺织品生产、化肥生产、教学、科研、医疗、测试等涉及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逐一登记建档,严密管控措施,织密防控网络。

 2. 强化通行秩序管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核查车辆、驾驶人相关从业资质。要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情况集中筛查、督促处理,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要会同有关部门摸排、调整限行时间、区域,更新交通标识并向社会公告。要严查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反禁限行时间和区域等违法行为,全力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3. 全流程闭环监管。按照“严管+科技”的工作思路,

 全力推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努力实现“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加强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购买、运输、仓储、使用等环节事中事后监管和进出口双向核查,严管重点环节,严防流入制毒渠道。

 4. 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和反恐防范工作,强化从业人员所接触危险化学品特性、安全储存、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建立自查自纠机制,提升自律意识,确保规范经营、强化管理,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

 (二)强化打击整治,从严惩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击整治工作机制,广辟线索、主动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1. 主动侦查打击。统筹整合经侦、治安、刑侦、反恐、.网安、技侦、禁毒等警种专业力量,建立工作专班和专业平台,坚持网上与网下结合、技术情报与人力情报结合,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和案件线索,并快速核查处置。对涉及利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制毒、制爆、制造恐怖袭击,以及涉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线索,加强重点研判,作出针对性部署,集中开展破案攻坚,消除安全隐患。对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会

 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规范、安全处置。

 2. 加强重点整治。把非法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犯罪纳入“昆仑行动”打击重点,以涉及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漓江、南流江、九洲江和钦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为重点区域,以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和“小、散、乱、污”企业为重点场所,加大对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把矛头指向长期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获取暴利的职业化犯罪团伙,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一查到底,确保打出实效。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构成犯罪的,以及未取得经营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强化警示教育,震慑违法犯罪。

 3. 加强安全防范。推动将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纳入反恐怖重点目标,分级分类重点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制定防范袭击破坏的具体工作措施,充实国家和企业专业救援力量和技术装备,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磨合,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三)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与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健全完善密切配合、协作联

 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1. 建立信息通 报机制。与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时互通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单位相关证件发放和执法管理情况。重点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衔接,对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审查处理。与检法机关加强沟通协作,联合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及时解决案件定性、指定管辖、证据规格等问题,确保打击办案质量。

 2. 建立常态化联合安全检查机制。配合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对教学、科研、医疗机构加强检查,督促其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集中采购、集中保管、按需领用、消耗清退等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严防流失。

 3. 加大网上巡查清理力度。积极会同网信部门及时发现、清理网上传播制爆方法、贩卖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等违法信息,全面净化网络环境。

 4. 严格落实各项寄运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从严查处违规交寄托运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行为,切实斩断非法流通渠道。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 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9 月前)。各地公安机关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2020 年 9 月至 12 月)。各地公安机关按照本方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彻底解决隐患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 年)。各地公安机关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配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单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打击,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能力。

 (四)巩固提升(2022 年)。各地公安机关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公安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取得实效,自治区公安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治安、刑侦、禁毒、交警、网安总队为成员的工作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地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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