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版离婚抚养协议(律师整理)

时间:2021-10-19 10:58:54 浏览量:

民法典版离婚抚养协议(律师整理)

 女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男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民政部门登记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儿子 现年

 岁,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归

  方抚养。

  二、抚养费的支付

 1.从

 年

  月

  日起由 方每月付给方

  元抚养费,直至被抚养人满十八周岁。

 2.被抚养人读书期间的学费和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

 3.被抚养人年满十六周岁后随父随母可由其自己选择。

 三、抚养期间如产生医药费,在 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医院就诊票据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元,由抚养方通知另一方,由双方据实及时共同承担。

 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约定,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的,违约方按应付款项总额每天 1%向另一方和被抚养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引起诉讼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和损失。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热词搜索: 民法典 抚养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