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时间:2022-06-17 13:00:05 浏览量:

 附件

 1 1 :

 困

 难

 职

 工

 档

 案

 登

 记

 表 (带* 号的为必填项)

 *职工编号

  (如上年在档,此项由所属系统、单位集中填写)

 *困难类别 □低保户 □低保边缘户 □意外致困户 *姓名 *民族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残疾类别 *身份 *劳模类型

 □中共党员 □共青团员□ 群众 □民主党派 □其他

  □在岗□下(待)岗 □失(无)业□病休 □内退□农民工 □非劳模□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地市级劳模 □其他 *住房类型 建筑面积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所属行业 *婚姻状况 *户口类型 □承租单位公房□政府廉租房□自购房□无房□租房□ 其他

 □未婚 □已婚 □离异 □丧偶

  □非农业□农业□农转居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企业状况 是否单亲

  □机关/事业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民营/个体□港澳台资□外资 □其他 □亏损□改制□关闭破产□正常□其他

  □是 □否 *本人月平均收入 *家庭年度总收入 *家庭人口 家庭月人均收入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 是否进入医保

 □是 □否 家庭成员关系 *姓名 *关系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月收入 *身份 *单位或年级

  是否有一定自救能力 □是 □否 是否为零就业家庭 □是 □否 致困主要原因 (最少 1 项,最多 3 项) □本人大病 □供养直系亲属大病 □意外灾害 □子女上学 □残疾 □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下岗失业 □其他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委局公司意见

  (盖章) 市工会意见

  (盖章)

  备注

 注:本表请严格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填写说明》、《困难职工档案逻辑检查内容》填写,职工所在单位、系统负责审核。

  附件 4:

 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1.职工编号:本项职工不需填写,由县市区工会、市直有录入任务单位按规则统一编号。县市区:“行政区划代码-6 位编号”,如 370705-120001、370782120239 等;市直:“370701- 12****”,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分配具体编码段。

 2.困难类别:请选择“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意外致困户”。具体标准为,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且已经各级民政系统纳入低保范围。低保边缘户: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意外致困户: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因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和就业遇到困难的困难职工。

 3.身份证号:唯一身份识别信息,必须是 15 位或 18 位。

 4.健康状况:请填写“良好”、“癌症”、“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肿瘤病”、“腰颈 椎病”、“高血压病”、“肺病”、“一般疾病”、“残疾”。

 5.残疾类别: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

 6.所属行业:请填写“农、林、牧、渔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宗教”、“医疗卫生”、“军队”、“国家机关”、“纺织系统”、“冶金系统”、“煤炭系统”、“机电系统”、“电子仪表”、“化工系统”、“国防系统”、“城建系统”、“精工系统”、“财贸系统”、“医药系统”还是“其他”。

 7.是否单亲:请填写“是”或“否”。“单亲”主要是指困难职工丧 偶或者离异且有小孩,并非困难职工本人是单亲。

 8.家庭成员关系中:关系请填写“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儿子”、“女儿”或“其他”;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健康状况参见 3、4 条;身份请填写“劳模”、“在岗”、“下(待)岗”、“失(无)

 业”、“退休”、“病休”、“内退”、“农民工”、“研究生”、“大学生”、“中 职中技”、“高中”、“初中”、 “小学”或“幼儿”。身份如填写“高中”,则“单位或学校”一栏必填高一、高二或高三。

  附件 5:

 困难职工档案逻辑检查内容

 1 、年龄问题:(1)困难职工年龄偏大,超过 70 周岁的; (2)困难职工年龄偏小,未满 18 周岁的。

 2 、单身问题:不是单身但为建档方便故意填报成单身情况。

 3 、建档标准问题:

 (1)

 低保户人均月收入过高(适当上浮,掌握在人均月收入 500 元以下); (2)

 低保边缘户人均月收入过高(适当上浮,掌握在人均月收入 700 元以下); (3)

 意外致困户 人均月收入过高(掌握在 2500 元以下); (4)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 1000 元,致困原因是“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4 、逻辑问题:  单亲错误:

 单亲困难职工婚姻状况必然是“离异”或“丧偶”,且家庭成员中必须有子女。

  家庭成员性别错误:家庭成员关系中是妻子、女儿的性别是男, 是丈夫、儿子的性别是女。

  健康状况错误:

 (1)本人健康状况是“良好”,而致困原因则 成了“本人大病”; (2)致困原因是“供养直系亲属大病”,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栏中全部是良好。

 (3)致困原因是“供养直系亲属大病”,而家庭成员栏空白。

  婚姻状况错误:

 (1)婚姻状况是“未婚”,致困原因中却有

 “子女上学”,或者家庭成员中有子女。

 (2)婚姻状况是“已婚”,家庭成员栏却没有丈夫或妻子。

 (3)致困原因中是“子女上学”,家庭成员中却没有子女。

  职工身份错误:

 职工身份是“在岗”,而致困原因是“下岗失业”。

  收入状况错误:

 (1)职工身份是“在岗”,“本人月平均收入” 过低(800 元以下)。

 (2)家庭成员身份是“在岗”,在“个人月平均收入”过低(800 元以下)。

  就业状况错误:

 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份是“在岗”,“是否零就业”栏却填写了“是”。

  困难类别错误:

 困难类别是“意外致困户”,但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都为“良好”,且困难职工婚姻状况非“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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