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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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研究

 我县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全县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扎实推进民生改善,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发展社会服务,民政事业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为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基本实现了民政“十三五”规划预期,为民政“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十三五”发展成就 (一)

 社会福利事业成效显著

 1.加大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补充和支撑。十三五期间,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多元投入,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探索转企改制、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推动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实现管办分离,激发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创新养老服务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组改制。目前,全县养老机构达 48 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 31家,民营养老机构(含公办民营)17 家,养老床位达到 10961 张,其中护理型床位 2850 张,人均养老床位拥有率达每千人 44 张,护理型床位占比 26%。改造提升乡镇养老服务中心 32 个,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241 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82%。

 2.探索建立高龄津贴和城乡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和留守老人关爱工作的开展。一是建立和完善高龄津贴制度,适时提标扩面。80 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全覆盖,每人年高龄津贴 240 元,百岁老人年 2400 元,对其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按照失能失智程度上浮补贴标准,政策对象年 36000 人左右。二是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出台《XX 县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除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继续实施外,养老服务补贴推及全县各乡镇,补贴对象为 80 周岁以上分散供养五保、农村低保、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补贴标准和城区老人一样,每人每月 100 元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对象扩大到 8059 人,补贴面占经济困难老人的 30%,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适度普惠化。三是实施特困供养老人护理补贴制度。特困供养对象护理补贴标准为失能对象每人月 300 元,半失能对象每人月 200 元,2018 年提高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照料标准,由县民政局对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统一安排,集中到县级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实施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每人月 3000 元、2500 元。四是实行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制度。我县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和服务规范》,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提供了依据,进一步满足有需求老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更好地引导养老服务向标准化、优质化方向发展。五是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制度。通过落实家庭主体责任、村级主办、邻里互助、社会参与、政府扶持,建立多元化的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体系。到 2019 年底农村留守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联系人登记、定期探视走访三项制度全面实施。

 3.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制度统筹衔接,不断提高特困供养人员、孤老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 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以满足农村失能、高龄、空巢老年人照料需求为重点,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提升服务功能。农村公办养老机构逐步转型升级,闲置床位逐步向社会开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利用农村闲置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增加为老服务功能。鼓励建设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组织,加强农村老年协会建设,组织开展为老邻里互助志愿服务。

 4.进一步促进儿童福利工作的开展 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以最大限度地维系儿童原有家庭环境,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十三五”期间,共救助集中供养孤弃儿童 2180 人,散居孤儿 20514 人,共发放资金1677.83 万元,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留守儿童 21049 人。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X 政〔2018〕37 号)《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工作制度的通知》(X 政办秘〔2018〕68 号)等文件,通过镇、村两级共同努力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户口、教育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

 1.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由制度向人群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对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区,适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增长幅度,2017 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制定低保标准量化调整办法,建立低保标准与居民消费支出挂钩机制,制定分区域低保标准指导线。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探索建立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形成与教育、就业、社保、医疗、扶贫、慈善等相关社会救助信息的共享机制。

 2.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原则,根据可筹集的医疗救助基金总量,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提高大病救助标准,放宽病种限制,取消重点对象救助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合规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 70%。继续推行“一站式”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

 3.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提高低保家庭老人、未成年人,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水平。拓展临时救助方式,探索货

 币、实物与转介服务等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4.推进“救急难”工作。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县、乡镇、村(居)委会主动发现救助三级管理网络,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救助响应机制,及时掌握和核实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急难事件。有序推进“救急难”工作,拓展服务内涵,在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信息共享、税费减免等方面探索创新。

 5.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救助服务,增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三)基层政权和城乡 社区建设有序推进

 1.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为推进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力度,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调整和充实了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全县农村社区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县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城乡社区建设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重点扶持,目前全县 32 个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面积均已达到 500 平方米以上,每个乡镇都设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287个村中有 273 个村服务设施面积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化覆盖率已达 95%。

 2.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文件精神,明确、细化城乡社区协商内容,建立并完善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制度,规范协商程序,有序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目

 前,全县 32 个乡镇,已有 268 个村开展了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协商全覆盖。

 3.积极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和 XX 省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信息采集和数据比对补全工作,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后,及时在赋码系统中更新村居信息,确保村居数量一个不漏,村居信息一个不错。目前,全县 310 个村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已全部发放到位。

 4.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过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全县 310 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部按时完成,完成率100%。全县三项制度改革观察员制度实行 310 个村(居)全覆盖,定岗选举制度的村 41 个、“一票制”村 34 个,两者占全县村总数的24%,超额完成省、市要求的改革推广任务。

 5.积极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X 发〔2018〕144 号)以及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的通知》(X 民基字〔2019〕39 号)通知精神,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推进村规民

 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到 2019 年底,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我县社会组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共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 75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68 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文化教育类和职业培训类学校尤为突出,所占比重为 80%以上,在我县比较有影响力的有“XX 小学、XX 中学、育人厨师学校”等;社会团体中行业协会发展形势喜人,呈逐年上升态势,如“XX 县燃气行业协会”、“XX 县商贸协会”、“XX 县板面商会”等,都是近三年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这些社会组织的兴起和发展,对促进我县文化教育事业、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1.殡葬惠民措施进一步落实。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和谐殡葬、阳光殡葬”,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丧属至上、服务第一”和“一切以丧属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按照制定的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县殡仪馆全年不休节假日,没有双休日,实行昼夜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遗体接运、火化、告别、丧葬用品配套销售、骨灰寄存等业务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共计火化遗体*******具,减免金额********万元,2019 年年初已建设、投入使用悼念厅 5 套。

 2.福利彩票发行取得重大突破。自 2016 年至今,我县福利彩票每年销量均能达到并超过省市下达的销售目标且连续数年保持阜阳市县

 级销售排行第一名,2016 年总销量为 7046.79 万元,2017 年总销量为 7961.49 万元,2018 年总销量为 8354 万元,为我县筹集公益金共计 1800 万元以上,截止目前,我县福彩站点共计 87 个,新增自助投注机 20 余台,全面覆盖我县城区及各乡镇区域,为我县福利彩票销售打下良好的基础。

 3.着力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排查并妥善处置边界纠纷隐患。排查摸底显示,2017 年 5 月份以来,总长 317.452 公里的边界走向清晰,参照物明显,界桩设置无争议,边界资源权属明确、无明显争议,无跨界建设现象,界线相邻村民和睦共处。二是精心组织编纂《标准地名词典》。根据省地名普查办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结合《XX 省地名词典》编纂细则,就XX 部分的编纂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撰写工作。三是地名普查通过省级核查验收。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积极组织普查力量,落实地名普查经费,开办地名普查培训班,大力支持配合外包服务公司,认真逐项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四是着力做好地名成果转化工作。着手与合肥市测绘研究院协商编制出版《XX 县乡镇政区图集》《XX 县行政区划图》。以徐广缙的故乡、陈修文的事迹为题干设问,完成《中国地名大会》节目试题选送工作。积极参与地名诗词征集活动,邀请部分作协会员赐稿,选送现代诗、古体诗词各三篇(首)。五是积极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申报。2018 年,XX 县倪邱镇、宫集镇东殿列入第五批 XX 省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名单。XX 镇、XX 镇 XX 村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申

 报工作也已准备就绪。六是“县改市”工作全面启动。XX 县《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县改市”列为《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以打造升级版城市为抓手,全面启动“县改市”工作。目前,由发改委牵头,民政局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协作,“县改市”已渐渐步入快车道。七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开展顺利。XX 乡于 2015 年 12 月、二郎乡于 2016 年 9 月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撤乡设镇。XX 镇中原路等 7个村民委员会更名平安路等 7 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八是地名普查归档工作有条不紊。2019 年 7 月份地名普查工作已进入地名普查档案归档、查漏补缺阶段。九是清理不规范地名工作扎实推进。2016 年,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我县对部分乡镇村委会存在“口语化、谐音字、异形字、拆并村”等不规范地名进行了梳理并进行标准化处理。2019 年,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XX 县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清理整治建筑物、路街巷“大、洋、怪、重”(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等不规范地名。

 4.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运行。XX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推行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和人性化服务,严格按照登记规范要求办理婚姻登记,健全信息系统网络、设备、介质和资料安全管理制度,按省民政厅要求全部使用在线登记,在服务手段和服务内容上推陈出新。建立健全婚姻档案管理制度,方便婚姻当事人查阅档案。

 二、“十四五”发展面临形势 (一)发展有利条件和战略机遇

 当前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2019 年 4 月 2 日,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习近平强调,近年来,民政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革弊鼎新、攻坚克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民政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民生工程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确保了民政事业的良好有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差距、突出矛盾、薄弱环节

 “十三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得到显著发展,但由于各方面原因,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1.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养老服务业发展速度与社会养老需求的增长不适应不匹配,改革创新能力不够。

 2.精准施救离政策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层次不高、力度不强,分散化、碎片化救助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

 3.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很多地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经费不足,能力素质偏低且身兼多职,工作力量薄弱。

 (三)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民政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扶危济困的德政善举。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十分强烈,随着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渐深入,对社保兜底、养老服务等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民政工作的任务艰巨繁重。

 (四)对未来总体走势的分析和判断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三、“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和提质增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启新时代全县民政事业新局面。

 四、“十四五”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县民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原原本本认真学。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逐字逐句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

 作重要论述,要认真研读,熟记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联系实际重点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与民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县民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持之以恒深入学。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责任使命,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做到思想认识跟上去、观念方式转过来、工作落实顶上去,全面增强本领,扎实改进作风,不懈怠,不畏难,不退缩,迎难而上,敢于打硬仗,勇于打胜仗,推动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扎实做好民政重点工作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实把民政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一要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覆盖城乡、托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有效,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基本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城乡统筹、规范运行,社会救助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实现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互为补充、有效配套。二要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设置专护区,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老年残疾人集中养护需求。探索建立

 以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倡导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衔接的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机构)建设,加强养老机构、社区、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三要筑牢群众基本服务保障底线。加大殡葬公益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到2020 年,全县所有乡镇建有 1 座以上公益性公墓或立体式骨灰安放设施,满足群众存放需求。继续完善落实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进一步贯彻《加快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完善设施功能。严格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规定,监督和管理好站外托养工作。四要加强机构安全管理。要按照省安全管理视频会议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处置,有效构筑民政服务机构防范和应对险情灾情的安全防护网,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2.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关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作用 一要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托底保障有力、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扎实、社会力量参与广泛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和发展。政府托底保障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家庭养老体系逐步形成,家庭养老政策建立完善,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不断夯实;社会化、市场化的机构养老体系进一步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有力,机

 构布局优化合理,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对养老服务补充作用显现。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二要加快发展儿童福利。建立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织牢织密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按照《XX 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干事服务规范》要求,加强乡镇儿童保护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保护专干等基层队伍建设。探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三要加快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扎实有序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补助对象覆盖率达到 100%。与银行签订发放协议,运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确保补贴及时发放。贯彻落实《XX 省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促进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四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贯彻执行《XX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搭建各类平台,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完善城乡社区社会捐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体制机制创新。科学规划福利彩票发行,规范福彩公益金绩效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福彩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3.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作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的所在,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级民政部

 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做好工作汇报,将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保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二要提升保障能力。切实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各地要明确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年度重点任务,不断加大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确保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切实加强管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特困供养机构、福利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落实人员配备要求,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基层管理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加大职业能力培训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高效、专业的服务,提升困难群众满意度。三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我县民政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围绕养老服务、救助服务、福利机构、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制定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准入标准,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标准体系,为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4.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一要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抓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落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机制。贯彻落实民政部、中组部等 7 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实现村级一站式服务大厅全覆盖,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全部达标。组织开展农村社区服务提升年活

 动,拓展农村社区服务功能。二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载体作用。完善社会组织议事协调机制;压实“双重负责”管理责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扶贫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支持政府职能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推动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的作用。三要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专业支撑作用。强化志愿服务发展的刚性要求。以民政领域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为重点,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搭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四要发挥“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在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充分利用资源、项目、平台、信息化“四大手段”,实现“三社”真正联动。着力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为社区配备社区社会工作者。五要稳步推进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工作。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严格按程序要求做好相关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论证及报批等工作。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县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与普查档案归档验收工作,指导乡镇申报 XX 省千年古县、千年古村。做好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坚持把党建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开展低保、救助、养老、殡葬等领域专项治理,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整治民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和突出信访问题,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效铲除民政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积极支持配合驻政法委纪检组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检查,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抓紧抓好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立行立改的意见》要求,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有效解决政治站位缺乏高度、工作认识缺乏主动、政策落实缺乏精度、工作指导缺乏深度、统筹协调缺乏广度、联系群众缺乏温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缺乏力度等方面突出问题。一以贯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实施细则,保持整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五、“十四五”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发展战略和方向确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员包括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等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着力发展基本社会服务,解决好群众关切的“为难事”。深化“放管服”改革,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大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发展贴近需求的社区养老托幼等服务,丰富生活服务供给,带动扩大就业和有效内需。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使社会大家庭更加温馨和谐。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做雪中送炭、增进民生福祉的事,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动高质量、全面发展举措 1.加强民政工作领导。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责任,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民政事业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民政事业,营造发展良好氛围。二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政务公开。

 2.继续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二是不断加大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保持“三个增长”。三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财务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经费安全。

 (三)推动发展重点项目 “十四五”期间,全县要推动发展一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

 1.完成全县 30 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每处规划面积 35-55 亩,总投资 1.5 亿元。

 2.全县新增养老床位 2000 张,总投资 4000 万。

 3.新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规划建筑面积 1500m 2 ,总投资 500 万。

 4.新建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规划建筑面积 3000m 2 ,预计投资 1000万。

 5.完成县养老中心二期工程,规划面积 70 亩,建筑面积 30000m 2 ,计划投资 4.5 亿元。

 6.完成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二期工程,规划面积 130 亩,计划投资 4000万元。

 7.新建县殡仪馆(火化场),规划面积 50 亩,计划投资 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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