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2-06-23 17:15:08 浏览量:

 市政工程承包合同

 篇一: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阜宁高等师范学校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江苏新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校区道路工程(一)标段。

 工程地点: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

 工程内容:新校区道路工程(一)标段的施工,包括雨水、污水等管网(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二、工程承包范 1

 围

 承包范围: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道路工程(一)标段的施工,包括雨水、污水等管网,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0 年 7 月 5 日(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2010 年 8 月 20日

 合同工期 45 日历天(不含二期工程范围内的道路面层);其中二期工程范围内的道路面层要待该范围内其它项目结束后施工,该部分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柒佰零肆万壹仟贰佰陆拾柒元叁角叁分(人民币) ,:7041267.33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施工图纸 9、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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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发包人委托编制的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阜宁高等师范学校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十一、合同备案鉴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机关(章)

 3

 年月日

 鉴证机关(章)

 年月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 4

 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 5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

 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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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 37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 7

 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 8

 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

 篇二: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合同书.doc2

 道路市政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全称): 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工程承包事项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概况及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名称: 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4#18#与 5#19#楼区间道路等范围内的道路基层、下水管道、排污管道、路面浇砼、化粪池安装等具体工程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1、合同工期:20 天,自 2012 年 11 月 2 日-2012 年 12 月 20 日前完工。

 2、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和合同附件要求。

 第二章 合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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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提供水电源接口,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2、甲供材范围:雨水篦、窨井框盖、波纹管。甲供材料质量由甲方把关。

 3、提供施工图纸与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人员暂住手续及当地部门所需的其他手续。

 2、严格按甲方规定的做法和规范等要求施工,负责现场整洁卫生、文明施工等要求。

 3、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施工,负责施工范围

 内所有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若发生一切工伤事故的赔偿、医疗费及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负、并且由此导致的任何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人身安全责任。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业水电工按规范接电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若因违反操作规程用电而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5、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含土方、商品砼等各种运输车辆及各种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否则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肇事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交通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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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乙方每次整好路基待浇砼之前,应预先向甲方与监理报验,通过甲方与监理实地查验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实施浇砼。

 7、乙方对商品砼的质量必须分期分批做试块送检,检验费由乙方自负,凭检验合格证结账。若造成 C30 商品砼试块送检不合格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将排污、排水等所有管道安装完毕,在路基整理压实后,应及时对所有管道做好检查通球、闭水(该闭水试验部分)试验等工作,保证所有管道畅通无阻;若乙方不及时查验而擅自浇砼,造成管道损坏、堵塞、水流倒灌等现象的,一切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没维修整改完整之前,甲方将不予验收结算,工期不可顺延。

 9、乙方在管道安装过程中,该回填黄沙或风化沙的,而擅自偷减数量或不填黄沙;所有窨井、化粪池该双面粉刷而偷工减料的,每被发现一次,在责令其按规范修复后,将予以 1000 元至 5000 元的处罚。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路基基层局部的烂土、弹簧土不更换不清理的;路基修整后不重新压实的,每被发现一次,在责令其按规范修复整改后,将予以1000 元至 5000 元的处罚。

 第三章 工程日期与工程进度

 1、合同签订生效的次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员进场及 11

 施工进度计划表,乙方必须周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若是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天须向甲方支付逾期费 2000 元/天。

 2、施工期间若遇雨天,按实际情况签证后工期顺延。

 3、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误工费用。

 4、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工作计划以每 7 天的工作详细计划排列好,送到甲方工程部认可后,再做好周密安排施工,严禁无目的、无计划的施工。

 5、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期明显滞后于工程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剩余工程量转给其他单位施工。

 6、施工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要乙方暂停施工或返工以及整改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7、因甲方原因引起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第四章 工期验收与竣工结算

 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图籍要求以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做好各项检验、检测记录,严格把好各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乙方应及时将材料合格证、砼试块检测报告送交甲方,经认可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监理方有权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复验,发现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甚至返工,乙方必须认真做好整改。而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 12

 由乙方自行承担。

 3、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费用(含实物试验及破坏性试验的),工程抽样检验合格的,检验费应由乙方承担;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全部由乙方

 承担。

 4、工程竣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及规范进行验收。对于工程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部位,乙方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合格。

 5、竣工图和竣工资料一试三份交甲方。

 第五章 合同履行

 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合同履约金:伍万元,该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2、未按本合同文件执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未造成对方损失,对方有权阻止违约方停止违约,如违约方继续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3、承包方中途不得将工程转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方有权调整工程量,将未做或未完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扣除乙方的施工费用。并由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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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一、结算方式:

 1、按附表的工作内容、材料要求及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无论市场行情如何变化,决算时工程单价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

 2、如有增加或变更项目另行商议,按签证单内容以双方约定价格结算。

 3、所有单价均已含税,提供工程发票结账。

 二、付款方式:

 1、按工程进度砼路面浇筑完毕后,工程款付当期工程量(含雨污管道)总

 额的 5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具备验收条件,付至工程款总额的 70%;

 3、工程竣工经验收决算后的两个月内付至总额的 90%,余款在保修期满一年后,若没有质量问题的,两周内付清。

 第七章 保修和保修期

 1、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期满后 14 日内退还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

 2、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含管道堵塞、道路断裂、道路下沉积水、检查井损坏或下沉等,由乙方免费维修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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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若属于使用不当或人为破坏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负责修复。

 第八章 合同期效和其它约定

 1、保修期终止之日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2、本合同在在履行当中,对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听从甲方指挥;并与其他工种的施工队做好相互团结、相互礼让、相互协调施工

 4、乙方在土方转运、或商品砼罐车进出大门口当中,若造成对镇海西路路段、204 国道路段、商城内区间道路的车上掉土、轮胎粘带泥土等,造成道路污染的,应及时清扫、清洗、派专人蹲点,若因乙方无故不清理,而造成被城管处罚的,所有损失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路基处理完整并搭好模型后,应由甲方现场检验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擅自强行施工的,每查到一次,除了按规定整改合格后,每次处以50000 元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篇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市政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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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将自己开发建设的 小区沥青道路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 小区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事项协商 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市政道路。

 2、工程地点:四川省开发小区。

 3(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沥青道路的基层和面层施工)。

 2、工程承包范围:小区内市政道路的?片石基层(约 30cm 厚)、?水泥稳定

 碎石基层(25cm 厚)、?沥青面层(4cm 厚),?两侧路沿石安砌(12×30×100)施工;其中 6m 宽道路为 4km、9m 宽道路为 2km、12m 宽道路为 1.3km;具体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不包括道路的标志、标线)。

 3 小区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和施工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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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相关施工内容。

 4、其中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提前按设计要求将路基的土石方开挖及清

 边捡底工作处理到位,不得因甲方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而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三、工程计价方式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量的计

 价方式为:? 6m 宽路 145 万元/km(不含税),?9m 宽路 205 万元/km(不含税),?12m 宽道路 290 万元/km(不含税)。

 2、因甲方、设计方或市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及价款增加(如: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增加道口、加宽带、雨水井、检查井、雨汅管道、原材料涨幅超开工时的 10,等情况),对增加部分的工期相应顺延,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按四川省 2009

 年清单计价定额中的市政工程相应工程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综合单价按下浮 5%处理(不计税)。

 3、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施工和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出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

 四、工程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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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11 年 11 月 10 日—2012 年 1 月 15 日,共 66 天。

 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的或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若因

 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达 2 天以上,甲方将有权从第 3 天开始按每延期一天处罚 1000 元,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 5%。

 2、若遇地震、瘟疫、暴雨、暴风、洪灾、泥石流、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可

 抗力因素及道路中断、4 小时以上的停水停电、连续下雨等,则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因此所发生的增加费用除设备损坏部分由乙方承担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并就类似情况发生 3 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在 2 日内给予答复。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沥青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验收,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为止。

 六、合同价款:

 ,: 约 13670000.00 元,竣工后按实结算。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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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方工作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变更处理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 3 天内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免费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临设场地及临水、临电,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积极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扰、社会干扰及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

 2、乙方工作

 (1) 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 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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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4) 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5)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

 (6) 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 乙方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8) 乙方必须确保各种配备到位,严格履行职责。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质量验收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 3 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十、工程担保

 乙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甲方交纳 70 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共管帐户,作为乙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 20

 金,其中的 50 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 30 日内返还乙方,另外的 20 万元保证金于乙方开始铺设沥青路面时返还乙方。

 同时甲方承诺:若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应支工程款或返还保证金,甲方自愿用自己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按施工同期的销售价格打五折优先与乙方作应付工程价款及资金利息的抵扣处理(其中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 2 倍执行),同时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履行合同并将已完工程价款结清后退场。

 十一、工程款支付

 甲方以分四次付清的方式向乙方拔付工程价款:第一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片石基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350 万元;第二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450 万元;第三批工程款在乙 方全面完成沥青道路面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450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的结算并足额支付乙方的所余工程价款。

 十二、违约金:

 双方特别约定在违约情况发生时,违约方除需按上述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向守约方负担 1 万元/次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 2011 年 11 月 5 日于公司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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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即时效,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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