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时间:2022-06-25 11:15:02 浏览量:

 陈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原则、范围和时间

 考核原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本着统一管理及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

 考核范围: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考核时间:每季度考核一次,年底开展年底考核。

 二、 考核基本内容

 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其中“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成绩和效果,包括完成工作的质量、效率、服务态度和群众评议。“廉”是指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包括有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的行为。

 三、 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 15%以内。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及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工作中没有出现群众投诉现象,群众评议好,在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自觉地服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廉洁自律。

 2、称职: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熟悉业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好,没有因本人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造成群众投诉的现象,群众评议较好,能较自觉地服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基本符合工作要求,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无明显不足,遵守工作纪律,虽有因本人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造成群众投诉的现象但能立行立改,基本服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做到廉洁自律。

 4、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不能很好地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较差,工作纪律松散,不能完全服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有违反公共服务中心规则制度的行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有因本人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造成群众投诉的现象

 或在工作中因失误、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优可优先考虑:

 1、工作人员为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出谋划策,工作建议被采纳并在实施中效果显著的; 2、个人受到省、市、区相关部门或新闻媒体表彰表扬的;个人被全国、省、市、区、行业或团体评为优秀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考虑评优:

 1、因个人行为导致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明察暗访中出现严重影响公共服务中心形象事件的; 2、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有“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 3、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或行为的。

 四、考核方法、程序

 (一)由镇政府成立考核组,负责本镇所有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考核。

 (二)由考核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参加考核总人数20%的比例选出优秀等次人员候选人。

 (三)由镇政府党政领导班子在考核组选出的优秀等次人选中,在候选人中按参加考核总人数 15%的比例,选出优秀等次人员。

 (四)对按考核总人数 15%比例选出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公共服务中心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由各镇政府按相关规定进行嘉奖。

 (二)对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由镇政府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属临时聘用人员的,根据我区临时聘用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陈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2016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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