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2022 年度成都市节约集约用地评价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14329

时间:2022-06-25 16:45:03 浏览量:

 采购编号:

 [5101012018001919]

 8 2018 年度成都市节约集约用地评价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中国·四川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8 2018 年 年 9 9 月

 2 录 目 录

 第一章

 报价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资格证明文件 ................................................................................... 12

 第四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13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 14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22

  3 第一章

 报价邀请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拟对 2018 年度成都市节约集约用地评价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诚邀贵公司与我们联系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事宜,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一、 采购 编号:5101012018001919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18 年度成都市节约集约用地评价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 表编号:(2018)3387 号 。

 四、 采购 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详见第四章。

 拟定供应商:成都市国土规划地籍事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 3 号

 采购预算:155 万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采 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 9: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西区汇川街 166 号中海海科大厦 b 座 1216)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七、递交报价文件 截止时 间和谈判时间:8 2018 年 年 9 月 月 25 日 日 10: : 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文件接收时间:8 2018 年 年 9 月 月 25 日 日 10: :3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4 八、谈判地点: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西区汇川街 166 号中海海科大厦 b 座 1216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成都市蜀绣西路 69 号 联 系 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84126 采购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汇川街 166 号中海海科大厦 b 座 1216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59836

 2018 年 9 月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2018年度成都市节约集约用地评价项目 4 采购编号 5101012018001919 5 服务期限(实质性要求)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止。

 6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响应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拟确定供应商 单位名称:成都市国土规划地籍事务中心 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号 9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5万元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5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伍万元整)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报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金额:

 壹万伍仟元 整。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开 户 行:农业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9-140001040017252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17:00时(保证金的交纳以到我公司账户时间为准。

 注:如需开具保证金收据,供应商须提供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11 履约保证金 合同约定。

 12 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3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2018年9月25日10:30时 14 谈判有效期 采购之日起90日历天 15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16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 采购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6259836 17 谈判、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6259836 18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9 成交通知书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59836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汇川街 166 号中海海科大厦 b 座 1216

 2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答复。

 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 式( 原件) 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询问、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8- - 86259836 地址:

 成都市高新西区汇川街 166 号中海海科大厦 b 座 1216

 2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质疑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质疑答复。

 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 原件) 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询问、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28- - 86259836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汇川街 166 号中海海科大厦 b 座 121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00 2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7 24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5 保证金退还所需资料(本项与本次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关联,仅用于方便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保证金收据原件(如已开)(4)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需在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参加的项目编号及缴纳的金额,同时加盖单位鲜章(6)采购合同(中标单位提供)

 26 其他要求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

  8 二、总

 则

  1 1 .资金来源

 1.1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见第一章《报价邀请》 2 2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与服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2.1符合第一章《报价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2供应商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采购人在本报价邀请下拟采购的服务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拥有的企业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并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才可以参与报价。

 2.4 合格的服务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商务要求。

 3 3 .报价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采购文件

 4 4 .采购文件构成

 4.1

 采购文件包括目录中的内容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 5 .采购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天以前按报价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电传、电报、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截止时间3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6 .采购文件的修改

 6.1

 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3

 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9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7 7 .报价的语言

 7.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 8 . 报价

 8.1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2

 详细填写分项报价表。

 8.3

 供应商按照上述第8.2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8.4 报价表里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9 9 .报价货币

 9.1

 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10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0.1按照报价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11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11.2

 证明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供应商应提供:

 (1) 服务主要技术指标; (2)与采购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进行对照,指出自己提供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填报服务响应/偏离表 11.3

 供应商在阐述第11.2时应注意: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除了特别指定的以外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在报价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人满意。

  10 11.4

 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 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12 .报价保证金

 12.1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报价邀请”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2.5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

 12.2

 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应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

 12.3

 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退现金)。

 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不退现金)。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1份及经采购方盖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要求)后,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

 1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2.5.1 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 12.5.2 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交纳成交服务费。

 12.5.3 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3 .报价有效期

 13.1 报价文件应从采购之日起,在“报价邀请”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不被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

 13.3响应有效期: 自采购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4 .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4.1

 报价供应商应针对所参加报价的每一个包分别准备一套报价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报价邀请”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报价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报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

 14.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报价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1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5. . 报价供应商在报价邀请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报价时间)以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六、谈判、评审

 16.谈判小组和采购人代表审核报价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报价供应商代表进行技术、商务谈判,谈判中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所取得一致的修改意见应做出谈判纪要,由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和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

 17 .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谈判的情况,提交最终报价。

 18 .推荐成交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

 19 .谈判小组写出书面评审报告

 20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授予合同

 21 .公告: 将成交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22 .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成交供应商按报价邀请中的规定交纳了成交服务费后,向成交供应商颁发“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领取人须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3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3.1

 采购文件、报价文件、谈判中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所取得一致的修改意见应做出谈判纪要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3.2

 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格式为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或采购人接受的其他格式。(如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4.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2 第三章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6 或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6 或 2017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谈判时不需要提供); (9)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0)报价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3 第四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采购 项目简介

 1、本次采购共 1 个包,采购范围为 2018 年度成都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工作和相关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2、工作地点: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3、工作内容: (1)开展 2018 年度成都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工作; (2)开展 2018 年度相关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止。

 2、付款方式和条件:合同履行完毕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 100%服务费。

  三、 技术、服务要求

 1、2018 年度成都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成果将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前提交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进行技术审查

 2、更新评价工作完成同时同步开展相关节约集约专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申报更新2018 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成果,对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并组织审核、汇总上报;开展成都市存量建设用地管控调研,对存量建设用地的界定与分类,成都市存量建设用地现状及成因分析,总结成都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实践案例,借鉴国内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经验对成都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建议,形成成都市存量建设用地管控调研报告;完成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集约评价工作

 3、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派数量足够并且专业能力强的技术人员为采购人服务,达到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14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格式5-1. 报价函格式

 致: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为

  的报价邀请,我方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1.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 2.证明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报价保证金已交纳的原始凭证 3.报价文件服务的技术方案 4.服务响应/偏离表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按供应商须知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报价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们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采购日起(有效期日数)日历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按供应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规定。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成交服务费。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代表姓名: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5 格式5-2.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项目的报价、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16 格式 5-3. 报价一览表(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完成时间 报价(万元)

 1

 2

 3

 合

 计(万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万元)

 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7 格式 5-4.

  服务响应/ / 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响应说明 响应/偏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采购文件所列技术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若采购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18 格式 5-5.

 商务条款响应/ / 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报价文件响应说明 响应/偏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只填写报价文件中与采购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报价文件中商务响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19 格式 5-6.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0 格式 5-7.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21 格式 5-8.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参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第四节第11条和第三章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22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2018年度成都市节约集约用地评价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采购共 1 个包,采购范围为 2018 年度成都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工作和相关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2、工作地点: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止。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服务内容:

 (1)2018 年度成都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工作 1 开展基础资料收集; 2 完成参评区域的人口状况、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状况调查; 3 完成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 4 成果应用和政策建议。

 服务标准:达到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技术标准。

 (2)相关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服务标准:达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要求

 23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履行完毕后(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 100%服务费。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24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 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 生效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25 1. 项目招标文件 2. 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 项目投标文件 4. 成交通知书 5. 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另商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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