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401

时间:2022-07-05 14:45:03 浏览量: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CDJN- - 202010039

 项目名称:

 成都市金牛区 人民检察院 物业管理 服务 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成都市 金牛区 人民检察院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

 成都市 金牛区 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

 二○ 二〇年十 月

  目

 录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0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05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5 第四章 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 24 第五章 磋商办法 ............................................................................................... 27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 ....................................................................................... 38

 3

 第一章

 竞争 性磋商邀请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受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DJN-202010039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四)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 二、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服务 周期 :

 (一)政府采购计划表编号:

  JCXZK- - 2020- - 130

 (二)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118 万元

 (三)服务期限:一年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 要求

 (一)采购内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技术、服务要求:见本磋商文件 “第四章 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政采贷)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牛财发[2019]54 号)和《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金牛区首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自愿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

 4 资(简称:政采贷)”,相关申请方式及要求按《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牛财发[2019]54 号)进行。

 六 、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上午9:00- 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http://www.ccgp-sichuan.gov.cn(网上自行下载)。

 (三)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打印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前往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完成报名备案手续。(成都市沙湾路 65 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 1-4 办公室)(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

 供应商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 ( 代理人)

  联系手机

  联系座机

  传真

  邮箱地址

  说明:供应商持该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处备案方可生效。

 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 、 开启时间(北京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 13:00。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 13:00。

 (三)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送达指定地点。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 八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

 成都市沙湾路 65 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南 10 楼 4 号会议室。

 九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成都市星科路 3 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21015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沙湾路 65 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 1-4 号。

 联系人: 凌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0578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 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人民币 8 118 万 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服务期限

 一年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和材料”可以为:(一)成本构成。包含服务或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说明。(二)较其他供应商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

 6 无效处理。

  说明:①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平均最后报价 80%(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平均最后报价的80%)的即视为“ 明显低于”。②“ 平均最后报价”是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平均最后报价,不是“其他”。

 6.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7.

 监狱企业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报价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9. 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在实际报价得分的基础上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10.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 履约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 2.6.4

 7 12. 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分办法及标准的询问、质疑 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供应商须知2.8)。

 13. 对磋商文件中除本表 12.内容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 向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提出,并由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供应商须知 2.8)。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705190。地址:成都市沙湾路 65 号金牛区政府办公大楼 2-16 号。邮编:610031。

 15.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分别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6. 响应文件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17.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详见供应商须知 2.4.11 18. 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标注 详见供应商须知 2.4.12 19.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0.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7705790 地址:成都市沙湾路 65 号金牛政府办公大楼 1-4 号。

 8 21. 合同签订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22.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备案。

 23.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政采贷)

 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根据《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金牛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牛财发[2019]54 号)和《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金牛区首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要求,自愿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简称:政采贷)”2、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

 注:上述相关通知文件可通过金牛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

 24.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 2.2 总则

 1 2.2.1 适用范围

 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服务项目的采购。

 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和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享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办法及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 2.2.2 有关定义

 一、“采购人”、“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成都市金牛区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人是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二、“集中采购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是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为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三、“供应商”系指按第一章第五条要求完成了报名拟参加竞争性蹉商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四、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五、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 2.2.3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第一章第六条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9 4 2.2.4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5 2.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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