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水务局翠屏区11座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编制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678

时间:2022-06-26 13:10:02 浏览量:

  项目编号:

 YBTH2017(1130)-1

 翠屏区 11 座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编制项目

  (第三次)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人:

 宜宾市翠屏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1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

 - -

 5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

 - -

 5 -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

 22 - -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

 ..

 - -3 34 4

 -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 35 5-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 -

 36-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

 - -

 4 40 0

 - -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 -4 48 8

 - -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宜宾市翠屏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翠屏区 11 座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编制项目(第三次)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1 )项目编号:

 YBTH2017(1130)-1

  。

 (2 2 )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服务共计

 1 包, 即 :

 翠屏区 11 座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编制项目(第三次),最高限价560000.00 元(大写:伍拾陆万元整)

 。

 (3 3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 供应商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

 三、招标 文件 获取时间、地点

 2018 年 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01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翠屏正和金帝庄园 B 区 10 幢商铺 3-1-1(报名前请先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2 2 月 月 2 12 日

 10 :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地点:

 :宜宾市翠屏正和金帝庄园 B 区 10 幢商铺 3-1-1。

 六、信息发布: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宜宾市翠屏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翠屏区水务局

 地

 址:

 宜宾市翠屏正和金帝庄园 B 区10 幢商铺 3-1-1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831-2331630

 电

 话:

 1878311317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1 月 21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名

 称:

 宜宾市翠屏区水务局

  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0831-2331630

 2 代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错误! ! 未找到引用源。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18783113177

 3 采购文件编号 YBTH2017(1130)-1

 4 项目名称 翠屏区 11 座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编制项目(第三次)

 5 采购主要内容 本次采购的服务共计

 1

 包,即:第一包 :

 翠屏区 11 座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度汛方案编制项目(第三次)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

  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XX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1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560000.00 元(大写:伍拾陆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12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1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宜宾市翠屏正和金帝庄园 B 区 10 幢商铺 3-1-1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宜宾市翠屏正和金帝庄园 B 区 10 幢商铺 3-1-1 1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 5 人,其中业主代表 1 人。

 1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8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总投标价为准,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19 定标原则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个(1—3 个)。

 2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

 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收款单位: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51001728708059333666

  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2 月 6 日 17: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2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回单(复印件均加盖公司鲜章)到 错误! ! 未找到引用源。

 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22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合同总金额的 5%。

 交款方式:

 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收款单位:宜宾市翠屏区水务局 开 户 行:农行宜宾市分行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22470801040003669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联系电话:0831-2331630 23 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退还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电话 :0831-2331630

 24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60 日历天 2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 份、电子文档 1 份(U 盘)。

  26 投标文件的包装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1 份单独封装于一个的密封袋内,电子文档(U 盘)1 份单独封装于一个的密封袋内。

 27 投标文件封面的 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包件号(如有);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83113177

 地址:宜宾市翠屏正和金帝庄园 B 区 10 幢商铺 3-1-1 29 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83113177

 地址:

 错误! 未找到引用源。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

 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30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1 采购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本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标准收费计取)

 相关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2.5 “采购执行机构”系指所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4. 合格的投标产品

 4.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4.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4.3 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则按照公平竞争原则,也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凡规定有授权的产品均执行以下 6.1、6.2.1、6.2.2 条。

 6.1 投标人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

  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并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6.2 关系投标人限制。

 6.2.1 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 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2.2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 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2.3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6.2.4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6.2.5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 7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按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视为已将更正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此期间,相关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则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由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文件通常应由以下部分组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四、五、六、七章要求为准)。

  14.1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如下: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之间的差价比不得超过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包中的项目全部投标。投标须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每包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控制价的,其投标无效。

 14.2 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其他资质资格要求;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响应。

 3 14.3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本项目技术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14.4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商务应答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业绩和荣誉等相关材料);

  (5)售后服务要求; (6)签订合同信息; (7)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本项目商务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和第七章要求响应。

 5 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5.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司鲜章)到代理公司处办理退还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招标人,并交纳足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持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6 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壹份、副本 叁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

 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年月日、包件号(如有)。

 18.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封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年月日、包件号(如有)。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密封章为投标人公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递交投标文件时,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分包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五、开标和中标 21 .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1.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3.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 2 4. 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再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4.4 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到招标人( 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3. 签订合同 23.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遇节假日顺延)。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3.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以此类推。

  23.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分别送交 翠屏区 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股和招标人( 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

 24.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5. 履约保证金 25.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交款金额、方式、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 条)。

 25.2 如果中标人未按前附表 22 条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5.3 中标人凭验收结算单到 采购单位相关股室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

 26. 履行合同

  26.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7. 验收 27.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28.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29. .

 申请支付

 1 29.1 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2 29.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服务项目费用支付给中标人。

 九、质疑和投诉 30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其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1 30.1 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2 30.2 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3 30.3 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招标人);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招标人,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

 十、招标文件内容有效补充 31. 招标文件内 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 31.1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 31.2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

  则进行处理。

 32 .招标文件的解释

 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 采购人及宜宾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履行合同。

 4.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有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其他: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

 二、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四、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制造商家授权书 (原件扫描件)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

  品牌

 /

  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参加

  /

  号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第

  /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均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

 (盖公章)

 日

 期:

 /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授权的文件复印件。(服务项目可不用填写)

  五、开标一览表

 第

  包

  序号 项目名称 编制单位 数量 投标单价 (元)

 投标总价

 (元)

 交货时间 备注

  报价合计(大写:

 元);(小写:

  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所投设备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2.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现场踏勘、报告编制及其他费用。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一致。

 5.“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 27 -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大写):

 元(小写:

  元)。

 注:

 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一致。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28 七、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

 〕

 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注:1.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采购项目履约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应在表中载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29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人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30 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按综合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3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

 〕

  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32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具体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二)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具体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请提供本公司为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3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资质性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作出书面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 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资质性要求:无 。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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