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及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

时间:2022-06-27 13:20:03 浏览量:

 环保及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 环 保 基 础 工 作 制定本单位环保责任制,明确奖惩。

 发现未落实,环保主管罚款 100 元。

 2 各单位成立环保治理管理委员会,明确一名厂领导主抓环保工作,绘制环保组织机构网络图,明确各级人员职责,人员名单、联系方法及网络图上报公司环保科备案。

 发现一项未落实,环保主管罚款 50 元。

 3 各单位积极配合公司环保科完成各项工作。

 如发现配合不积极现象,每发现一次,环保主管罚款 50 元,环保员罚款 20 元。

 4 环 保 设 施 的 管 理 环保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启停、拆除必须书面报环保科,并同时报设备机动处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按 照 《 环 保 治 理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 ? ?/EMS/ZY-304)相关制度执行考核 5 除尘设施(包括除尘器、风机、电机等)要按时巡检,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6 各单位必须按照公司指令,及时启停环保设施,不得延误。环保设施启停时,岗位操作工须严格按规程操作、相关人员现场监护到位,杜绝事故的发生。

 如发现违反,责任单位罚款 1000-2000 元,主管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10%,环保员连带处罚 3%。

 7 妥善管理,严禁野蛮施工,防止造成管道泄漏、阀门失灵等现象。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责任单位罚款 100-200 元,主管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20%,环保员连带处罚

 10%。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8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监 察 与 考 核 各下灰点、下料点、转运站、料仓避免二次扬尘。

 1、根据《环境污染事故考核制度》(??/EMS/ZY-302)对污染程度进行分级,达到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按此制度执行。

 2、一般二次扬尘考核责任单位 200—500 元罚款;生产、检修过程出现明显可视烟尘,考核责任单位 500-1000 元罚款。罚款由责任单位自行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其他连带考核以公司下发通报为准,并填写《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 。

 9 焦化装煤、出焦过程,员工规范操作,除尘设施使用得当(除尘风机处于最高转速),避免造成烟尘较大现象(烟尘外逸至厂房、车间外部,目视明显可见)。

 10 烧结脱硫运行过程中,合理调节 pH 值,水泵开启数量,确保烟囱排出烟气满足要求(无明显可视黄烟)。

 11 出铁或休风检修过程中,员工操作规范且除尘设施使用得当,避免造成烟尘较大现象(烟尘外逸至厂房、车间外部,目视明显可见)。

 12 炼钢生产过程中,员工操作规范且除尘设施使用得当,避免造成烟尘较大现象(烟尘外逸至厂房、车间外部,目视明显可见)。

 13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厂区内擅自排放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废气等有害气体或液体,不得在厂区内擅自如有违反,考核责任单位或个人 200-500 元罚款,其他连带考核以公司下发通报为准。

 堆放倾倒、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14 禁止在厂区焚烧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等物质。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5 环境 污染 事故 的 监察 与 考核 废气排放源点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各类污染物无超标排放。

 经监测外排污染物浓度超出国家标准,每处(项)处责任单位 500 元/次罚款。

 16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外事接待工作,期间避免污染事故发生,凡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视影响程度,责任单位罚款 1000-3000 元,其他连带考核以公司下发通报为准.

 17 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被上级环保监察部门或媒体拍照、曝光,并进行处罚的。

 根 据 《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考 核 制 度 》( ? ?/EMS/ZY-302)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18 放射性 同位素 的 检查与考核 公司新购买的放射性物品(新上项目核子秤、料位计等),将详细情况报环保科、安全处、保卫处备案。

 如有违反的,责任单位罚款 200-500 元。

 19 放射源使用单位要妥善管理,责成专人负责,防止放射源丢失。

 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责任单位罚款 10000-50000元,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 放射源使用单位要在显著位置安装警示牌、危险标示。

 每缺少一项,责任单位罚款 100—200 元,环保主管连带处罚 30%,环保员连带处罚 20%。

 21 放射源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详细档案、台帐.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22 环保设施 管理台帐、 报表的 考核办法 建立、健全各类环保设施台帐;环保设施备品、备件登记造册,及时更新;环保设施检修档案齐全,记录详尽。

 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记录、档案,考核责任单位 300-500 元,未按时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 100—300 元,连带考核环保主管 30%,环保员 10%罚款。

 23. 环保设施竣工投运一周内,相关材料(工程合同、技术协议、设计说明书、设备清单等)项目负责部门上报环保科备案。

 24 《环保管理信息上报制度(内部)》 要求内各种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根据《环保管理信息上报制度(内部)》(

 )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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