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跨越发展文化事业指标 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XX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区文广新局。
二、考评内容 (一)重点工作(0 60 分)
1、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10 分); 2、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8 分); 3、艺术创作生产(6 分); 4、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5 分); 5、文化遗产活化利用(5 分); 6、打造文化产业服务平台(5 分); 7、大力推动全民阅读(5 分); 8、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4 分); 9、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4 分); 10、文化走出去(4 分); 11、版权示范成果利用(4 分)。
(二)常规工作(0 40 分)
1、行政管理(2 分); 2、队伍建设、文明创建(3 分); 3、依法行政(3 分); 4、文化产业(5 分);
5、文艺活动(3 分); 6、公共文化(2 分); 7、市场管理(2 分);
8、非遗保护(3 分); 9、广播影视(4 分); 10、新闻出版(4 分); 11、版权工作(4 分); 12、文物保护(3 分); 13、综合执法(2 分)。
三、考核计分办法
(一)按百分制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议,其中重点工作 60 分、常规工作 40 分。
(二)加减分项目
1 1 、上级表 彰。集体项目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每项加10 分;获得厅局级表彰的,每项加 5 分;获县处级表彰的,每项加 2 分(单项工作获得表彰的,减半加分)。同一工作分别获得不同层级表彰的,取最高分,因时间原因当年未能加分的,可结转到下一年。
2 2 、特色工作。获省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承办全国现场会或在全国会议作经验交流的,分别加 10 分。获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承办省级现场会或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分别加 5 分。承办全市现场会或在全市大会上作经验交流的,加 2 分。
3 3 、宣传信息。在国家级报刊、部委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有报道的,每篇加 5 分;工作信息被国家部委采用的,加 10分。在省级报刊、市厅级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有报道的,每篇加 2 分;工作信息被省直部门采用的加 5 分。在市级报刊、市局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有报道的,每篇加 0.2 分;工作信息被市委市政府采用的,加 5 分。
4 4 、减分项目。工作出现严重失误且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扣 10 分;被媒体曝光,形成负面影响的扣 10分;被市局通报、批评扣 5 分。
(三)报送材料
XX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区文广新局根据考评内容逐项进行自我评估,并与相关负责考核的处室(单位)衔接,如果相关考核处室(单位)需要提供佐证资料,需将佐证资料装订成册。请各单位报送以下资料:1、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自评材料;2、加减分项目自评材料;3、装订的基础工作佐证材料(如不需要报送的例外);4、装订的加分佐证材料。
重点工作、常规工作自评材料要求语言精炼,对照问题作答,不要出现笼统性、无关性的语句。加减分工作自评材料严格对照加减分评分标准,确有把握的才列入,否则不予认定。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确定为优秀等次 1 名、先进等次 3名、合格等次 4 名。考核结果作为县区科学跨越发展目标文化事业指标的依据,同时以市文广新局名义发文通报,并抄送各县区党委、政府。
附:考核指标细则
科学跨越发展 文化事业 指标 考核细则 项 项
目 指标名称 分值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责任处室
重点工作
(0 60 分)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10 落实建设标准,整合资源,完成提档升级任务得 3 分;县区财政有专项经费投入得 2 分;定期开展督查考核,按季度报送建设进度得 2 分;建成后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服务内容和方式得 3 分。
公共文化处
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
8 到目标值得 8 分;未达标按比例得分。
办公室
公共文化处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
5 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收集整理、实时发布得 5 分。
公共文化处
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4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有成果得 4 分。
组织人事处
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5 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举办特色展览、开发文创产品、举办重大活动等有成效有影响得 5 分。
文物处
非遗处
打造文化产业服务平台
5 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或文化科技服务平台、创意创业服务平台、创建省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助推文化产业发展得 5 分。
文化产业处
大力推动全民阅读
5 开展系列读书活动得 1 分;成立全民阅读促进会得 1 分;加大全民阅读设施投入得 2 分(其中图书馆年购书经费不少于 20 万得 1 分);活动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得 1 分。
新闻出版处
项 项
目 指标名称 分值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责任处室 艺术创作生产
6 完成艺术创作生产任务得 4 分;创作生产艺术作品具有良好思想性、艺术性,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得 2 分。
艺术处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4 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得 4 分。
执法支队
文化
走出去
4 文化走出去活动有特色、有影响得 4 分。
办公室等
相关处室
版权示范成果利用
4
培育版权企业 1 家以上得 2 分,申报版权示范企业(园区)得 1 分,积极推动版权成果转化得 1 分。
版权处
常规工作
(0 40 分)
非遗保护
3 组织开展市级以上传承人绩效考核工作(1 分);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1 分);组织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不少于 2 次(1 分)。
非遗处
广播影视
4 实施低保家庭免费收看电视政策(1 分);组织开展安播检查不少于 2 次(1 分);开展境外卫星接收设施管理和无“小耳朵”社区创建工作,每季 1 次专项整治行动(1 分);做好播出机构广告播出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行动不少于 1 次(1 分)。
广播影视处
新闻出版
4 加强报刊、内部资料审读管理及印刷企业、发行单位监管,支持实体书店发展(1 分);组建全民阅读促进会、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机构、广泛开展阅读推广活动(1 分);完成县乡通借通还,实现数字农家(社区)书屋全覆盖(1 分);实施农家书屋功能提升工程(1分)。
新闻出版处
公共文化
2 开展基层数字文化服务试点工作(1 分);新编创剧目参加全市群文新作调演(1 分)。
公共文化处
综合执法
2 开展文化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行动(1 分);完成查处案件数和网上学习任务(1 分)。
执法支队
项 项
目 指标名称 分值 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责任处室 版权工作
4 做好著作权作品登记,完成 1500 件(1 分);做好作品评优工作(1 分);开展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1 分);查处侵权案件(1 分)。
版权处
依法行政
3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 分);开展“平安文化娱乐服务场所”创建活动(1 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完成各项普法宣传工作任务(1 分)。
政策法规处
行政管理
2 各类文字材料规范及时(1 分);信息报送及时准确(1 分)。
办公室
队伍建设
文明创建
3 按时完成各类人才统计上报工作(1 分);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基层工作人员培训(1 分);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有地方文化特色创建活动(1 分)。
组织人事处
文艺活动
3 艺术人才和队伍建设(1 分);完成送戏下乡任务(1 分);艺术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活动(1 分)。
艺术处
市场管理
2 完成农村电影放映场次数量(1 分);集中开展对文化娱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 2次(1 分)。
市场处
文物保护
3 完成 1 处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作(1 分);组织做好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相关宣传活动(1 分);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1 分)。
文物处 文化产业
5 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文化产业工作(1 分);制定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年度文化产业各项数据统计(1 分);创建 1 个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企业(1 分);实施 522 工程(1 分);组织参加市“文创大赛”,参赛作品不少于 50 件(1 分)。
文化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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