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务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29 12:35:08 浏览量:

 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 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YZB-2020-025

  采购单位: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 代理机构:山东中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1 目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3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

 5 5

 第三章

 项目说明、项目清单

 ................................ .....

 30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 .....

 40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

 45

  2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提示

 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招 标采购环节进行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的通知》,本项目开标、评标等环节一律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各投标人除按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sdf.lkj //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08943b4b- - 8588- - 4b51- -954c- - e4a57faa308f&categoryNum=048 )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提供的光盘无法上传未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缺失、签章不完整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YZB-2020-025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算 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务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的服务能力;3、供应商须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5、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375 万元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11 月 1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sdf.lkjccgp-shandong.gov.cn)上注册并投标备案。如未按照要求投标备案,其投标无效。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无需通过交易平台系统报名,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系统领取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交易平台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否则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3. 方式: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北京路 8 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北京路 8 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安居街东段

  联系方式:19969972113 代理机构:山东中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龙腾国际 1401 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763766992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安居街东段

 联系人:王主任 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东中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龙腾国际 1401 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763766992 3 项目名称 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务项目 4 项目内容 详见清单 5 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 375 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的服务能力;3、供应商须具备软件企业认证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6 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5、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7 投标人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或资格审查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上传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上传材料与现场提供材料不一致的以现场材料为准。

 8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网上投标文件(利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的投标文件(.LY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评标系统 9 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须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根据下载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开标时,供应商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递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均原件); (2)CA 加密锁(锁上贴上公司标识,单独提交), 投标人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递交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生成未加密的投标文件一份 (光盘存储)。

 (4)其他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或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

  7 注:

 1. 以上(2 2 )

 -- (4 4 )项资料分别封装在若干个密封袋(箱)内并于投标截止前递交,密封条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网上投标文件(利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的投标文件(.LY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评标系统,上传完成后打印回执单)。

 10 电子招投标 在交易系统内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请见电子化招标投标通知,供应商手册请到交易网下载。

 具体要求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 “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环节 实 行 全 流 程 电 子 化 运 行 的 通 知 ”

 ( ( sdf.lkj //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08943b4b- - 8588- - 4b51- - 954c- - e4a57faa308f&CategoryNum=048 )。

 供应商将投标文件所有电子版,用密封袋密封,在封面标明“电子版”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电子版投标文件,一旦提交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磋商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1 补救方案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加密版电子文件解密失败的,招标人可以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现场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未递交的或不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能导入开评标系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8 13 开标地点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14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公证处查验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5 唱标顺序 电子唱标按系统顺序。

 16 评标委员会构成 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1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8 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成付已完工程量的 70%,竣工验收并结算审计完成付至结算造价的 93%,留 3%质保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1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1 交货安装期 根据采购人要求实施 22 交货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临沂市范围内)。

 23 工期 90 天 24 质保期 1 年 25 服务标准 根据采购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6 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执行 27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达到验收标准 28 不管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9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务项目招标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中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单位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单位的临时组织。

 2.5 中标单位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单位。

 2.6 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单位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10 3. 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单位之间有关招标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投标单位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单位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合格的投标单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具有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被限制投标行为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有效期

  11 6.1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单位被授予合同,投标单位不得拒绝。

 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 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单位损失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 投标保证金

 7.1 根据 《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财采〔 2019 〕0 40 号)本项目信誉良好的投标人无投标保证金。

 7.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7.4 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的; 7.5 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6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7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8 投标单位有前款 7. 2 至 7. 7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2 8.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8.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报价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8.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8.3 进口产品的范围及规定按财库[2007]119 号文件及财办库﹝2008﹞248 号文件执行,且进口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的采购价格。

 8.4 若所投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目录范围的,须按该目录执行。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报价文件。

 9. 项目基本情况

 9.1 项目名称: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务项目 9.1.1 预算金额:375 万元 9.1.2 说明:招标代理公司需提前将控制价向各投标单位公布。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在总最高控制价以内报价,又分(单)项招标控制价的,也必须在各分(单)项招标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做废标(无效标)处理。

 9.2 采购单位:临沂市河东区水务局 9.3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 10.1 投标单位应对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 第四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章: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章:资料清单 第七章:附件 第八章:设备清单

 10.2 除本须知第 12.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10.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1.1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12: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 机 构 提 出 澄 清 要 求 ( 同 时 提 供 WORD 格 式 电 子 版 发 往 :sdzygczx2019@163.com);若没有,视为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2:00 时前收到的合理澄清要求将以书

  14 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1.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若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单位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1.5 为使投标单位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12.解释权 12.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2.2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2.3 若投标单位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单位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 1 投标文件包括:

 (1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lyzf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 投标单位上传 投标文件 后,如遇 A CA 锁续费,请投标单位及时撤销已上传 的投标文件 ,并用续费后的 A CA 锁重新生成 投标文 件 并上传 )

 。

 (2 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光 盘存储 ), 做好标示并封装在信封中。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字样。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1 1 份)、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单独密封)

 , 如有任一缺失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 下载中心-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与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

 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②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或招标人解密失败时,将导入供应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如因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做无效标处理。

 注: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不需要纸质版)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2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

  16 13.3 商务标书 13.3.1 商务标书目录 13.3.2 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

 13.3.3 开标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

 13.3.4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13.3.5 商务条款偏离表 13.3.6 投标单位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系指投标单位已完成的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供货安装经历;投标单位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同类项目合同的复印件。格式参考附件)

 13.3.7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3.3.7.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还需单独准备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放在外面查验。

 13.3.7.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参考附件)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格式参考附件)或截图复印件,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及中国裁判文书网(sdf.lkj//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13.3.7.3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和招标公告及前附表中要求的资料。

 13.3.7.4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以 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电子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

  17 电子公章。开标现场验证上述条款要求的所有原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证明材料单独装袋并密封好,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块递交。

 13.4 技术标书 13.4.1 技术标书目录 13.4.2 技术条款偏离表 13.4.3 提供货物说明 13.4.3.1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中的要求。供应商应对拟提供的货物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技术合格证书、有关鉴定材料、检测报告、产品样册、图纸、产品实物等,内容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13.4.3.2 供应商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13.4.3.3 产品安装调试的主要技术措施保证,安装工期计划、维修处理办法,售后服务承诺等。

 14. 唱标密封袋

 14.1 为方便唱标,请投标单位另外准备一式两份《投标函》,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或投标单位全权代表签字。唱标密封袋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15. 投标说明

 15.1 投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

  18 行投标文件的 编制,投标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15.2 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15.3 本次招标只允许各投标单位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委只接受投标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5.4 开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唱标密封袋内《投标函》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15.5 单价与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5.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投标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单位做出说明,其说明投标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标委员会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投标的处理。

 16.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6.1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6.2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9 16.3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5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 12 条的内容相悖),并自编目录及页码。

 16.4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投标单位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16.5 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单位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6.6 招标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单位做技术性的参考,投标单位所投报的产品只要主要性能(主要参数)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6.7 投标单位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单位声明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

 16.8 投标单位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投标单位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投标的决定。

  20 16.9投标单位应按照本须知第15条的要求,准备未加密投标文件(光盘 1 份装在一个密封袋,与加密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提交后不予退回)。

 16.11 除投标单位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格式参考附件)和提交

 17.1 投标单位应将不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签字。

 17.2 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2020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的字样。

 17.3 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第 14.1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 20 条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单位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7.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 14.1 款要求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单位。

 17.5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18.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 13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购买者和投标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单位受制约的投标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 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国家、山东省、临沂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活动改为其他采购方式继续进行或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8.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8.5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6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5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 19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8.7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18.8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19. 开标一般规定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19.2 按照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19.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投

  22 标函》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19.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 18.3 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0.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0.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0.1.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0.1.2 未按本须知第 19 条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0.1.3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标、比较。

 21.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1.2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3 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单位。

 21.4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单位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单位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2. 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 首先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2.1.1 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2.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投标单

  23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2.1.3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1.4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22.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2.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单位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2.2.1 在商务评议时,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能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

 22.2.1.1 投标单位所报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2.1.2 投标单位投标超出招标人财政预算,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22.2.1.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22.2.1.4 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2.2.1.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2.2.1.6 公开唱标后,投标单位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

  24 22.2.1.7 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的。

 22.2.1.8 妨碍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22.2.1.9 投标单位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2.2.1.10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22.2.1.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2.2.2 在技术评议时,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能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投标处理的决定:

 22.2.2.1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主要参数与一般参数的划分由评标委员会界定。

 22.2.2.2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或最高项数(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的。

 22.2.2.3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或没有相关技术支持说明的。

 22.2.2.4 评标委员会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投标单位的方案、产品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2.2.5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单位都做澄清要求。

 23.2 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单位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5 23.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投标单位如未按本须知第23.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3.4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单位相应的名次排列。

 24.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4.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仅对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标法,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4.3 评分标准:

 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即为无效投标

  26 技术方案 40 分 1、平台设计实现技术方案先进、成熟可靠及灵活,功能设计符合本次招标要求,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1 分、2-4分、5-6 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2、针对本次项目涉及的业务板块具有详细的数据采集、分析展示方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1 分、2-4 分、5-6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软件功能技术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收费系统功能设计方案,具备 KPI 分析功能、大屏可视化功能; (2)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管网分布、运行监测发布功能,管网巡检功能; (3)管网实时数据可视化功能、曲线查询、报表统计功能; 根据技术方案的交互设计、功能设计合理性、功能展现完整性、功能易用性等方面给予综合评判。

 功能设计合理性(0-2)、功能完整性(0-4)、技术架构(0-2)、功能易用性(0-2)。(注:以上各项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根据方案优劣酌情打分,若有缺项,该项为 0 分。)

 4、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1分、2-4 分、5-6 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1 分、2-4 分、5-6 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 6、项目管理成员:

 1)、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 分。

 2)、投标人拟安排的其它人员具有 PMP 证书的,每一个证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注:以上人员均需现场提供最近半年由本单位代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在社保清单中标注出来。)

  27 社会信誉 及业绩 25 分 1、投标企业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 1 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企业具有企业信誉等级证书(AAA 级)得 1 分,须提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投标企业具有 CMMI3 及以上证书得 3 分,须提供证书原件; 4、投标企业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成熟度证书,二级及以上得3 分,须提证书原件; 5、投标人同时具备营销客服系统、抄表信息管理系统、GPS 巡线管理系统软件、供排水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著作权的得 4 分,每少一个扣 1 分,最低 0 分。

 (注:现场需提供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6、投标企业具有供水行业关键技术应用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得 3 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7、投标企业 2017 年至今案例:

 1)、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型业绩(仅限合同)以及来往发票,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来往发票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但需清晰包含发票号、发票时间等内容; 以上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不提供合同原件、来往发票不满足以上要求的视为无效,不得分,无合同签订日期不得分。

 售后服务 5 分 1、承诺延长免费质保期 12 个月得 1 分,24 个月得 2 分,36 个月得 3 分。

 2、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体系有利于用户,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得 0 分、1 分、2 分。

 注: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5. 政策性功能

 A.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附件 16):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投标

  28 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B.小微企业(附件 17)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C.监狱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D.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附件 18)。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内容所有资料的原件,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接受二次递交。

 六、合同的授予

 26. 合同授予标准

 26.1 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确定的中标单位。

 27.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29 27.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投标单位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息退还,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退还。

 28. 中标通知书

 28.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投标单位可登录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结果。

 28.2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单位应拿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中标服务费 30.1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30

  第三章

 项目说明、项目清单

 临沂市河东区农村饮水安全智慧水务项目建设投资预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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