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时间:2022-07-05 11:45:03 浏览量: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存在的

 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这一重要指示,为推动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在攻坚破难的关键时期,本文分析了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化路径,督促推动和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新时期的国有企业纪检

 监察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高质量的履职尽责,更好的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一、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难点问题 (一)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同程度的存在重经营、轻党建的问题,将精力更多放在生产经营管理上,未能将从严治党和从严治企紧密结合起来,有时会出现“两层皮”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对抓国企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存在畏难情绪,在查找问题时左右为难,怕得罪人。部分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的思想,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不会给企业带来实际效益,监管太多会影响经营管理者工作积极性,导致纪检监察工作浮于表面。

 (二)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不完善

 目前,国家监察法实施细则还未出台,监察权的授权事项还不够明确,而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对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和工作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国企纪检工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及科学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中,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依据只是按照国家纪检机关的相关条例,

 导致问题衡量标准不明确,没有相关的处罚条例可以依据,往往凭着经验和习惯思维来解决问题。

 (三)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国企纪检监察人员大部分没有经过专业培訓,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水平和办案能力等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由其他技术岗位转调过来,对于专业知识不熟悉,法律规定不了解,办案程序和处理问题时容易出现偏差。有些企业的纪检人员为兼职人员,不能抓好主责主业,工作的开展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纪检监察内容大部分是宣传教育、会议报告等,未能深入一线展开调查研究,不能有效发挥监督是第一职责的作用。

 (四)纪检监察方式缺乏实效性

 国企现有的纪检监督方式与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相比,缺乏必要的专业支持,缺乏实效性。一是对上级不敢监督。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对同级党委或一把手监督的权威性显得力不从心。二是对同级不愿监督。企业职工之间相互熟悉,纪检监督工作过于“较真”怕影响团结、伤了和气。三是监察权有限,办案手段不足。如信访初核取证时,被调查对象的不配合,案情知情人不愿作证,往往调查人员询问完毕,各类消息已经传递到被调查

 对象,增加了案件调查取证难度。办案过程中大部分是依靠询问笔录、查阅资料的传统手段,缺乏相应的技术措施,硬件设施不齐全,增加了案件调查难度。

 二、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基础工作,落实职能职责

 1. 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强化监督的效能,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一是针对监管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等制定相应的纪检监察制度。如通过制定《回避制度》规范用人选人和事务管理,制定《监标工作办法》加强企业招投标管理,建立市场公平竞争机制。二是增强制度执行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国企领导、关键岗位人员述职、述廉制度等。

 2. 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要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力度,重点关注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廉洁风险点,加强分析和研判,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明确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职责,查找岗位风险点,落实

 “一岗双责”。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完善党员干部廉洁档案,做好动态管理,坚持实时更新。通过定期分析廉洁档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

 3. 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国企纪检监察队伍要严守纪律和规矩,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锤炼过硬的党性作风,自觉做到“对党忠诚、勇于担当、谦虚谨慎、三严三实”。一是加大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引进党建、法律、金融、审计等各方面人才,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二是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做好国企基层纪检干部调研工作。三是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1. 抓常宣传教育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着战斗堡垒的作用,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落实,宣传党的思想、教育党员干部、团结职工群众。一是加强正面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把党章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遵

 循。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组织国企领导干部观看警示片,剖析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 深化纪律意识 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国企党委、纪委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采取专题辅导,组织學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守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 建立廉政文化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要重视建设企业廉政文化,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廉洁教育手册》,把廉政教育作为员工岗前教育和岗位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廉政的要求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建立企业廉洁教育专栏及时更新廉政动态;深入开展家风建设,领导干部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家庭成员同把清廉关,以家风建设促政风廉洁。

 (三)加强监督管理,全面从严治企

 1. 抓好日常监督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要牢牢把握职责定位,把抓好日常监督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干部员工的管理,建立廉政档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持监督前移、预防在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充分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课、主题教育活动等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力促形成领导提示、干部承诺、共同倡廉的良性互动局面。

 2. 聚焦重点问题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要牢牢把握职责定位,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紧盯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从严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收礼送礼、公款吃喝等违规违纪行为;紧盯重要环节,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对选人用人、工程招投标、“三重一大”决策等事项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效能监察下沉,全面排查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以权谋私、“内部人控制”“家族项目”“靠企吃企”等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 形成监督合力

 综合协调党内监督职责,推动建立完善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专责监督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和靶向思维,紧盯涉及党的建设、作风建设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重大事项等问题,整合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力量,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检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全方位形成监督合力。

 (四)严肃案件查办、精准执纪问责

 1. 精准处置问题线索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严格遵循“查清案件、挽回损失、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一是认真受理举报。对来信来访要按时核查和处理,不断完善“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二是严格线索管理。对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呈批、集体排查、核查、报结等作出明确规定,定期了解线索处置进展情况。三是统一研判、规范处置。区分轻重缓急,灵活运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 4 种方式科学分类处置。

 2. 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要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严格执纪的原则,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是坚持纪在法前、

 纪严于法,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做好谈话函询工作,灵活运用纪律处理形式,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如实评判把握监督对象的主观态度以及配合组织调查情况,紧扣政策策略要求,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3. 强化执纪问责 当前,一些国有企业存在党的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国企领导干部党性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等。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问题为导向,压实监督责任,建立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结语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面对新形势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困境,需要深化国企监察体制改革,优化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路径,更好发挥国企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顶梁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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