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统战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汇编

时间:2021-10-15 10:14:27 浏览量:

县委统战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县委统战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形式开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在第四季度进行,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开展。上级党组织另有要求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

 二、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6、检查上级党组织督察指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基本要求 会前,要提前 3 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本支部有党员被问责或受到党政纪处分时,支部应当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受到处分的党员,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其他党员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汲取教训,开展对照检查,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认真整改。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应派人到会指导。

  基层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党的自身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基层组织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2.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年中、年底各召开 1次,年底的应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开展。

 3.基层组织生活会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召开,原则上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对外出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二、会前准备 1.制定方案。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简要的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确定会议时间、方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防止准备不充分、临阵打乱仗。

 2.组织学习。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确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篇目。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专题党课、辅导讲座、大讨论等形式,组织党支部所有党员认真学习和交流,原则上不少于 1 天,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学习要充分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开展批评做好准备。

 3.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对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材料。涉及支部班子的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召开会议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向支部委员通报;涉及党支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如实反馈给本人。征求意见务必具体明确、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

 4.谈心谈话。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与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困难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要主动关心、听取意见。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有思想疙瘩、双方曾闹过矛盾的党员,要主动约谈、上门调解。

 5.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区直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党员负责同志,办事处机关及站所和学校等党员负责同志,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要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示;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根据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对照检查材料,要对照党章党规等,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不强求统一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基层党组织班子和负责同志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或发言提纲,要由上级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审核把关。

 三、召开会议 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之后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树标杆、当示范,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他人提出的批评意见。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2.组织点评。上级党组织与会指导同志应对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指导性意见。

 3.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党支部书记要对会议进行总结,就如何落实上级与会同志的指导意见以及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

 四、会后整改 1.制定整改措施。根据组织生活会上反映的情况和民主测评以及群众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研究分析,理清哪些是党组织要改的问题、哪些是党员个人要改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形成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事项目标明确、途径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上报会议材料。组织生活会后,将会议情况报告、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领导班子和个人征求意见汇总材料等上报上级党组织。会议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为会议的基本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3.督促整改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整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管理,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突出问题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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