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1年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议方案例文稿

时间:2021-10-11 13:01:02 浏览量:

区 区 1 2021 年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议方案 范文稿

 为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城市管理资源,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按照 x 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关于城市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

  将区市容管理局更名为区城市管理局,同时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牌子并和区文明办合署办公,作为我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文明创建的主管机关;将区市容管理局的全部职责和区建设发展局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职责调整到区城市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阶段性中心任务,编制行政执法、市政、绿化、环卫等配套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的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四)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景观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沿街景观的管理;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前期审核把关和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城市道路挖掘的审批和行政许可,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

  (七)负责市政道路范围内的绿化管养和广场、公园的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绿化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

  (八)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小区公用设施和大中型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九)负责区级城市管理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负责本系统内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十)负责全区内涉及到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1、内设五个机构: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文明创建办、绿化环卫处、市政管理处、执法大队。

 指挥中心、文明创建办、执法大队的职责不变,绿化环卫处、市政管理处职责如下:

  绿化环卫处:负责市政、道路范围内的绿化管养工作,参与城市建设绿化项目设计和竣工验收,负责本区绿化任务量的核定,参与新增任务量的交接、下达。负责实施有关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本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负责环卫体制改革,作业市场化等工作;负责管理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市政管理处:负责实施有关市政公用管理的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市政公用设施管养的年度计划,参与审查市政维护工程决算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竣工移交,负责建设工程破、占道路审批等相关行政许可。

  2、人员编制:

  按城市管理工作和区市容局编制情况拟定机关编制 xx 名(x 市容局编制 xx 名,现由于工作量增加需增加 x 名编制)。

  内设机构 编制 领导职数

  局领导 x x

  指挥中心 x x

 文明创建办 x x

  市政管理处 x x

  绿化环卫处 x x

  执法大队 xx x(其中 x 人为副局长兼大队长,实为 x 人)

  备注:新增加的 x 名编制,其专业需为:园林绿化管理专业 x 名,水、电专业各 x 名,工民建专业 x 名,城市规划专业 x 名。

  三、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思路

  1、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后,将对管理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市场化运作分为 x 个部分:

  定量工作:指可以确定工作量大小、标准的工作,将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包括绿化维护、公园管理、环卫清扫等。

  定性工作:指管理维护工作以确定单位为主、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标准,将采取按照最低收费标准确定管理单位,包括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

  2、实施安排:建议除招标工作外本月底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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