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某市县区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汇编

时间:2021-10-17 14:14:26 浏览量:

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1

 按照调研要求,现将 XX 县纪委监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明责任传压力, ,。

 对标聚焦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体系。

 一是高位推进部署。县委主动担责,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分析存在困难,研究解决问题,县委书记、县长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尤其是中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后,我县当天就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进行传达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中心学习组也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相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开展。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对标脱贫攻坚、生态扶贫、精准帮扶等重点任务,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列入“两个责任”清单,纳入年度重点检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评先评优等挂钩,并通过约谈、督导、宣讲等方式,压实乡镇党委和职能部门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建立问题线索上报、问题移送、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实地入驻、现场查访等方式,着重围绕检查扶贫工作、纪律审查、“四种形态”运用以及乡镇办案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

 余人次,督促乡镇纪委履职尽责。

 2. 拓渠道广排查,深挖细核精准发现问题线索。

 一 是畅通渠道 “ 收 ” 线索。运用“互联网+监督”方式,县、乡两级充分利用“驻村夜访”“精准脱贫”等入户调查的有利时机进行现场查访,广泛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共收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余条。

 二是专项整治 “ 挖 ” 线索。先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集中整治”、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重点项目专项监督检查等活动,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余条。

 三是巡察监督 “ 搜 ” 线索。围绕市委、县委巡察搜集到的问题线索,集中时间、力量进行办理,共初核问题线索

  条,立案 6 起。

 四是资源共享 “ 筛 ”线索。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单位职能,加强与公、检、法、组织、审计等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与信访部门和农业、民政、财政等涉农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所有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及信访件,逐一核对、分析、排查,筛选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目前已互通和共享各类问题线索

 条,从中立案 4 起。

 3. 强监督严查处, ,。

 强力惩贪肃纪形成高压震慑效应。

 一方面充分发挥党内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方监督作用,对扶贫资金落实、精准帮扶等工作全方位进行监督。同时结合民生监督、专项巡察、日常督查等工作,整合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力量,紧盯承担脱贫攻坚、生态扶贫任务的重点领域和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重点环节及乡镇民政所等重点岗位与村“两委”干部、帮扶干部等重点人员,精准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将

 条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全部采取直办、交办、交叉办理等方式及时进行查处,目前共查处各类问题 X 个,处理

  人、党纪处分 X 人、政纪处分X 人,移送司法机关 X 人,形成有力震慑。

 4. 抓长效重治本,注重源头防控推动长效治理。将解决问题与督促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做好源头防控,推动长效治理。一是注重查教结合。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通报曝光、编印读本、制作展板、警示教育活动等多种方式,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注重查纠结合。注重边查边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查处一个问题改正一类问题,及时纠正同一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目前,已纠治各类问题

  余个。

 三是注重查建结合。深入查找“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低保救助、涉农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堵塞漏洞。目前,全县各乡镇、涉农部门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帮扶措施、资金管理、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机制

  余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没有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仍认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等同于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把脱贫攻坚战摆在政治的高度去落实抓好,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够多。

 二是少数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履职尽责不够,个别单位和干部认为扶贫帮困是扶贫部门的事,对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实、帮扶措施不精准。

 三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职务调整相对频繁,力量配备不足,加之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强,导致乡镇执纪审查能力有限,措施手段缺失,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整体效率不够高。

 四是脱贫攻坚工作繁重,面广量大,牵涉人员和资金较大,但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一些扶贫工作方法尚在摸索中前进,没有形成很好的制度模式,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政策空子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攫取国家扶贫资金。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1.建议进一步深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细化量化党委(党组)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切合实际的硬性要求、考评方式和责任追究办法等。

 2.建议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扶贫工作考核机制,明确细化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定期评估各单位各联系帮扶人的扶贫工作业绩,将评估结果与干部晋升、年终绩效等挂钩,倒逼党员干部真正履职尽责。

 3.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制度机制,以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开展执纪监督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扶贫领域实行动态监督和“机动式”巡察,推行领导分片包案制度,对存在的问题严肃问责追责,持续形成震慑。近期,还将对全县近年来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同时选取 1-2 个涉农部门和乡镇及 1-2 个村,梳理剖析有关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方面面的情况,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和措施,做到心中有底、手中有方,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X 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2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 XX 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作个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自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始终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抓手,精心组织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问责了一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自 2016 年至今,共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

  件,查处问题 X 起,处理 X 人,党政纪处分 X 人,组织处理 X 人,移送司法机关 X 人;对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问题问责 2 起,处理 X 人,党纪处分 X 人,诫勉谈话 3 人;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X 起 X 人。

 一、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进,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区委书记、区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亲自检查督导。在中央、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会议召开后,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措施。去年以来,区纪委多次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项目核查、重点查处等工作推进会,7 月 7 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对中央、省、市精神进行了传达,提出了 5个方面贯彻落实要求,相关涉农镇街纪委书记进行了工作汇报及表态性发言,7 月 14 日区纪委出台了《XX 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形成了区、镇和部门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宣传造势,营造强大声势氛围。我区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型媒体的合力作用,形成了电视、网络、微信、简报、横幅“五位一体”的宣传大阵容,全方位宣传造势,确保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区纪检机关采取“流动式接访”活动等方式,现场受理信访举报和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印有整治工作内容和举报方式的宣传单,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提高知晓度。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向社会公开曝光 3 批次本区查处的

 街X外社区干部 X某某在低保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X 起 X 人,以及在全区通报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2起X人,要求各单位充分结合《通报》精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及时为全区党员干部敲警钟、扯袖子,形成强大震慑。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问题线索。一是“地毯式”走访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全区纪检干部在扎实做好自身脱贫攻坚工作之时,利用进村入户、进家庭困难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访民情之际,带着问题展开“地毯式”走访排查,与群众面对面交谈了解区镇村三级干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二是“点穴式”查找发现干部违纪问题。区纪委创新工作方式,指导社会救助部门收集财政供养人员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与低保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指导住建局进村入户、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走访,从中发现问题线索,今年重点核查中共发现问题线索 X 余个,严肃查处了 X 镇

  居委会主任林某某优亲厚友和 X 镇政府工作人员高某某虚报个人收入情况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等典型案例案 4 件。三是“清仓式”督查推动解决问题。对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线索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召开线索排查会 X 次,采取“清仓式”处理,采取交办、督办、直办等方式,确保问题线索无遗漏、件件有结果。该做法被省纪委《XX 集中整治工作简报》上采用。

 (四)坚持有机融合,不断实化监督举措。一是开展专项巡察,派驻巡察组入驻民政、住建等涉及民生资金的部门,集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低保和廉租补贴等民生资金专项巡察,危房改造方面,追缴违规资金 X 万余元,立案处理 X 人;低保方面,追缴违规资金 X万余元, 取消不符合低保资格X人,对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或优亲厚友等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

  人。二是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了扶贫工作专项督查,发现

  镇 X 村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等问题,该村“第一书记”和村书记、主任 X 人被严肃问责,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 X 人被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发出整改清单 X 份,责令整改问题 X 个;组织开展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 X 镇 X 村农村危房改造多户申报违规问题,该镇分管领导周某某因监管不到位和该村分管副主任因把关不严被问责,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7 月 15 日至 16 日,区纪委与组织部再次成立 5 个督查组,开展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 4 个。三是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区纪委成立检查组采取专项核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检查相关民生或扶贫资金使用、拨付、管理等情况,以及结合专项巡察、专项检查、信访等工作情况,全面检查和了解财政、发改、审计等监管职能部门在民生资金监管履职是否到位,今年区纪委对

 个履职不到位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坚持立行立改,不断创新监管措施。针对民生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我区立足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的使用、监管,创新服务监管方式,确保民生资金在阳光下透明、高效运行,依托“智慧 XX”行政服务系统和区政务网,创设了区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具有民生资金政策信息公开公示、个人信息查询、资金监管三大功能,目前,监管服务平台正在试运行阶段,正式运用后,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网站、电话、手机 APP、短信、自助终端、服务窗口等各种形式提交诉求、反映情况、查询信息,平台对通过各种渠道接收到的信息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受理、分派、办理,最后按要求时限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提交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党委主要责任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脱贫攻坚战摆在政治的高度去落实抓好,没有很好地分解责任,传递压力,效果不明显。二是少数职能部门履职监督意识不到位。一些涉及扶贫领域的涉农部门没有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错误认为资金监管责任是纪检机关、审计等部门的工作。三是基层纪委执纪审查力量还不够强。镇街纪委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一线力量,因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悉,所以发现问题线索的手段方法不多,在执纪审查中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下一步,我区将坚决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针对问题,精准施策,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再监督再检查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与组织部继续开展帮扶干部履职情况和脱贫攻坚工作整改情况督查;开展 1 次扶贫资金全覆盖的专项检查;继续采取常态化抽查、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和“一案双查”力度。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走访制度,加大违纪问题线索排查和扶贫工作履职情况督查,严肃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加大对民生资金监管和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严格问责,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和教育警示力度。坚持教育不断篇、宣传不断点,将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每季度通报 1 批典型案例加大对全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不断扩大震慑力。四是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针对扶贫领域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组织和党员,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出台《关于巩固不敢腐氛围构建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五是进一步加大区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将其他涉及民生资金的职能部门纳入进来,不断扩大监管范围,达到对所有涉及民生资金的职能部门全覆盖,建立全方位、系统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加强服务平台的运用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监管,形成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局面,切实发挥平台效力。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职责部门的责任意识。省市区各级纪委坚持同向发力,督促扶贫办等职能部门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资金使用、监管的力度。

 (二)加大民生资金的监管力度。设立省级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逐步把扶贫惠民资金、低保、医保等民生领域的资金纳入到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利用平台加大资金项目的公示力度,使资金在阳光下运用,并出台运行规范程序和监管办法。

  (三)加大履职不力的问责力度。各级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问责,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到位,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四)组织开展扶贫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政策多、法规多、资金多、项目多,涉及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在该领域履职责任迫切需要加强该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吃透上情,熟悉下情,才能提高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X 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的汇报 3

 按照调研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7 月 3 日,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

 (一)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会议精神。市纪委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

  同志在听取汇报后作了讲话,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组织召开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各县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党风室负责人,市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巡察组组长,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委局机关副主任以上干部,各乡镇(街)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三)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重点部署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活动。排查梳理全市 2016 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信访线索,区分办结、未办结、在办等情况,对未办结的重点信访线索由市县纪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督办,督促限期办结。二是开展扶贫领域线索处置大检查活动。成立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 2016 年以来扶贫领域各类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对全市 2016 年以来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一案双查”情况进行督查,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加大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对近期市县两级纪委在开展脱贫攻坚督查中发现的 XX 区 X 镇 X 村有关人员、 XX 县 12 名“第一书记”、XX 开发区有关工作人员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X 起共 X 人进行了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积极发现和查处脱贫攻坚过程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通报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X 次 X 起,其中,市本级通报 X 批次 X 起,涉及 X 人。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2016 年以来,我市以集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情况是:

 (一)基本情况

 2016 年至今年 7 月,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 XX 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各县区、 XX 经济技术开发区、 X 风景名胜区梳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 X 条,查处问题 X 起,处理 X 人,党纪政纪处分X 人,组织处理 X 人,移送司法机关 X 人。其中,着力查处了 XX 区 X 街

 外社区工作人员杜某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 XX 区 X 镇 X 村党支部书记 X 某违规收取群众费用, X 县 X 镇 X 村妇女主任 X 某套取民政补助资金、危房改造资金, XX县 X 镇农医所原所长 X 某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XX 县 X 乡谭坊村村干部套取、私分农业补助资金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二)主要做法

 。

 一是坚持督查督办,有效传导压力。我市紧紧围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梳理出扶贫领域

  项重点项目,对 24项重点项目及有关资金进行多轮“拉网式”重点检查和复核复查,有效传导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市纪委机关和有关派驻机构先后派出 X 个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单独约谈、实地踏看等形式,及时发现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整改。如,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发现的 X 个违规问题进行了延伸查处,收缴违规资金 X 元,处理党员干部 X 人;指导 XX 区开展了“人情保”、“关系保”复核复查,倒查公职人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现象,共发现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线索 X 起,查处问题 X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X 人、组织处理 2 人。

 二是开展专项巡察,切实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领域中“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低保”等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较集中的项目,组织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及时发现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民生、扶贫领域问题。如,XX 区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机动式”专项巡察,追缴虚报冒领或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 万余元,立案 5 起;X 县通过对林业、农业系统惠民资金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 X 个,立案 X 起,移送司法机关 X 人。今年 4 月,市委派出三个巡察组对各县区、XX 经济技术开发区、X 风景名胜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进行了“机动式”专项巡察,从中发现问题线索 X 余条。

 三是突出问责追责,推动责任落实。我市把问责作为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扶贫领域问题查处难、问责难的特点,动真碰硬,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的,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和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尤其是“零问题、零报告”的,分级问责追责,形成了“链条式”责任追究模式。如,XX 县因有关职能部门在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中失职失责,X 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因该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假配套问题,X 名县乡党员干部被问责。今年 5 月,市纪委机关成立 X 个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深入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对各有关单位落实脱贫攻坚任务情况,帮扶人员到位情况和遵守有关纪律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着力查处了 XX 经济技术开发区

  某、X 某等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多轮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问责,如,XX 区纪委对 X 镇 X 村脱贫攻坚工作整改不力问题,追究了村第一书记贾某、党支部书记杨某的直接责任以及乡镇驻村班子成员刘某的领导责任;XX 县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对驻村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基本称职的 X 名第一书记,根据本人态度,县纪委约谈 X 人,全县通报 X人并进行诫勉谈话。

 四是从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用。今年,我们对 2016 年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下发了《 2016年全市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通报》。同时,不断加大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公开通报了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X 批次 X 起,其中,市本级通报 X 批次 X 起,涉及 X人。对通报的问题,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强力震慑。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扶贫领域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以权谋私等“微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清、执纪问责不严等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措施还不够有力。少数基层单位党委(党组)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还没有思深悟透,对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足,工作的举措不到位,检查工作重形式、走过场,工作成效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能力和水平还不足,对存在的问题缺乏敏锐性,查找的问题大多停留在作风不实方面,没有盯住基层办事办证和执法检查等单位,没有聚焦以权谋私等问题。同时,发现问题渠道不多,主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的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

 二是工作责任还不够明晰。扶贫领域问题大多涉及项目资金,但是在市级层面,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还存在脱节的问题,财政部门只负责资金的拨付使用,不对具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导致情况不清,责任不明;对扶贫民生资金没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特别是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大部分问题只在事后检查才发现。在乡镇层面,极少数乡镇未担负起扶贫民生资金项目监管的直接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村一级的压力传导不够,导致乡镇和村工作成效不佳。经过对全市各乡镇(街)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有的县区还不同程度存在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问题、零报告”村(社区)。

 三是执纪问责还不够严格。少数部门单位重问题整改、轻问责处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只要求及时整改,不主动提交问题线索,不愿处理人、不想问责干部,间接助长了问题滋生。有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不严,处理人偏轻偏软,也不进行责任倒查。各县区上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虽然不少,但执纪审查质量还不高,成案率比较低。

 (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厘清职责、传导压力,问题导向、细化举措”的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助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

 。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开展一次专题约谈,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级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失责追究马上办、立即查。坚持刀口向内,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XX 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这一制度利器,对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层层传导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

 。

 二是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工作情况。组织一次专题调研,组织市纪委班子成员对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以及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调研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履行职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并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归纳、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基本摸清我市当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执纪问责。部署一次专项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大排查、线索处置大检查、责任追究大督查”活动,全面梳理全市 2016 年以来的扶贫领域信访线索,对未办结信访线索进行包案督办;全面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规范处置办理程序;开展“一案双查”督查活动,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等。通过“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追责问责,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狠抓一次问题整改,针对省委办公厅刊发的《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值得重视共性问题》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脱贫攻坚督察发现问题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有关问题,一一对照,进行核实,提出整改意见,对其中涉及的失职失责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市委巡察组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低保等扶贫民生项目“机动式”专项巡察中发现的 X 余条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对倾向性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立即进行整改;对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督促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对省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构建大工作格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更好服务于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组织、宣传等多个部门的力量,为监督执纪问责提供组织保障和舆论支持。同时,扶贫领域涉及的项目、资金往往点多面广,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时,离不开审计、财政、发改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建议省纪委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出台专门的规定或意见,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构建大工作格局,形成“大合唱”局面。

 二是建议强化 “ 机动式 ” 巡视。当前,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在市县两级层面,一定程度上存在“问责基层干部多,问责部门领导少;问责基层政府多,问责职能部门少”的现象。要加大对职能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倒逼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议从上到下加大对职能部门的“机动式”巡视巡察力度,哪里问题突出就巡视巡察哪里,在向下传导压力的同时,继续保持职能部门的责任压力。

 。

 三是建议采用新科技手段。扶贫领域资金拨付与项目管理普遍涉及多个层级、部门、程序,出现问题后往往情况不清,责任不明,监督执纪问责难度较大。建议充分运用新科技手段,建立省级扶贫领域大数据监管平台,逐步将扶贫惠民补助、低保、医保等各类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纳入省级扶贫领域大数据监管平台,在数据比对、资金流向等方面实行监管,形成一整套科学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漏洞,源头治理,同时可以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精准性。

  X 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汇报 4

 根据调研安排,现将我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在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开展集中调研。中央、省会议后的第二天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会同县政府分管领导到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调研,摸情况、听建议、谋对策;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逐一谈心谈话,了解情况、压实责任。二是推出务实举措。我们对涉农和扶贫领域来信来访举报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推行了重点信访件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做好问题线索排查;同时,通过调研发现“微腐败”多发生在村一级,村“三资管理”工作有弱化趋势,我县由县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制定了《XX 县村级微权力规范运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拟按照“乡自查、县抽查”的方式,重点对村级微权力行使、财务和“三资管理”等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和整治,拟达到发现查处一批问题,提高基层监管的规范性有效性,为我县村级换届工作提前把好“廉洁关”的目的。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制定了《XX 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并已县委名义下发。抓好省委办公厅《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值得重视共性问题》和省脱贫攻坚督查组发现问题的调查核实,并督促整改,严格问责,7 月份查处 X 件 X 人,其中诫勉谈话 4人,提醒谈话 X,3 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密度,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群众“普遍”监督。通过清水 XX 网、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从群众中来”拓宽线索来源,通过收集网络信息、专项检查等,“到群众中去”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在

  个行政村推行聘请特邀信访监督员制度,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扶贫领域各环节。巡察“利剑”监督。成立巡察组,突出对涉及扶贫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的相关部门的巡察,去年以来,对全县 13 个乡镇进行了一遍“全覆盖”巡察,并对部分乡镇进行了“回头看”。共发现线索 X 条,倾向性问题 X 个,立案 8 人。专项检查“定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项目资金多的部门单位和重点岗位人员,采取交叉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在对住房维修基金、危房改造资金、高龄老年人补贴金、高考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民生资金检查过程中,共排查问题

  条,对发现的问题转交主管部门处理或由县纪委直接查办,目前

 条已整改到位,9 条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注重严查快处,形成执纪震慑效应。坚持高压惩腐。县纪委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和规定,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零暂存”,做到案件线索件件有核实,有处理。今年 1-6 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

 件,排查重点问题线索

 条,立案

  件,结案

  件,同比增加 5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人,同比增加 85%,其中扶贫领域立案 8 件,占全县总立案数的 33%。坚持严格问责。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落实“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如,琴亭镇曙光村财务管理混乱造成集体资金损失,县纪委对镇分管领导和财政所长进行党纪政纪问责。对发现的部分乡镇共 18 户谎报收入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除追回被骗取的资金 万元外,对把关不严的 名干部(其中

 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坚持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对查处的扶贫领域 4 起 7 人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 2016 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

 名“第一书记”分别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三)强化问题导向,发挥以案促治功能。围绕堵塞漏洞,认真分析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治本。明确整改任务。对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如,针对我县部分乡镇出现危房改造把关不严和违规收回危房改造配套资金问题,县住建局出台了《XX 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XX 县农村危房改造审批工作流程》,做到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四公开”。今年以来全县共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项。突出整改重点。以重点问题的整改,回应群众的关切。对群众高度关心关注的低保评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县民政局出台了《XX 县 2017 年最低生活保障核查联审工作方案》,实行三级联审制度,强化大数据信息比对,构建“阳光低保”。针对扶贫领域项目多、面广、力量分散的实际,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办出台《XX 县 2017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加强整改监督。县纪委建立问题整改监督台账,对问题整改过程及时跟进监督,实行“销号整改”,提高整改实效。

 (四)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扶贫领域干部的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村“两委”负责人就扶贫资金使用开展公开承诺,组织扶贫战线干部签订廉洁扶贫承诺书,签订承诺书

 份,承诺项目

  个。严肃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谈话监督的作用,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提醒谈话。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今年 1-6 月,我县运用第一种形态

  次,占 54.7%,第二种形态

  次,占 32.8%,第三种形态

  次,占 4.7%,第四种形态

 次,占 7.8%。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干部对扶贫工作政治站位不高,把脱贫攻坚当成一般性任务,有的面对脱贫攻坚艰巨的任务,出现畏难、懒政、怠政等状态;二是部分村干部学习能力低纪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是“泥腿子”,违纪违法受处分也没什么大关系,面对村财力紧张甚至是“空壳村”的现状,对上级下拨的各类资金,想方设法弄虚作假套取用于村各种开支,有的甚至用于个人福利待遇;三是扶贫领域有的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实化细化。有的职能部门对惠民资金审核把关不到位,审批时重形式审查而轻现场核实,只要资料齐全,不管是否真实,也不对资金去向进行跟踪了解。有的对单位领导层的监管约束比较到位,但忽视对具体经办管事的一般干部的监督,造成微腐败。

 四、思路和对策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夯实“两个责任”。一方面各级党委要担起主体责任,细化措施,划分责任清单,精准发力。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负起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彻《XX 省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我县下发的《扶贫工作监督问责办法》。

 二是加强作风监督,推进政策落实。把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大力纠治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风问题,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防控网络。针对扶贫领域易发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立足源头,扎紧制度机制的笼子。加大“三务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扶贫,落实扶贫领域常态化督查制度,减少和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生。

 四是从严执纪审查,发挥震慑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充分发挥反面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包案督办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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