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培训暨扬尘治理推进会议上讲话和扬尘治理方案

时间:2021-10-19 11:01:33 浏览量:

  在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培训暨扬尘治理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住建局党组研究,报县分管领导同意,今天召开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培训暨扬尘治理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任务,坚定信心,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住建领域复工复产,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刚才,观看了安全警示教育片;XX 同志传达了两个上级文件;杨磊同志通报了全县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等会,由天元集团租赁公司宁厚波经理对起重机械施工安全方面进行业务培训。希望大家深入贯彻落实有关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根据局党组研究意见,结合实际,讲以下几方面意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当前在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的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必须时刻加强安全生产不放松。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长期停工、放松警惕带来安全隐患。工地塔吊、施工升降机等一些机械设备停转停用过久,缺乏规范的维修养护,

  出现破损老化、锈蚀,埋下事故隐患。

 二是安全管理人员缺位。受疫情影响,不少施工人员没有及时返岗到位,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缺位,一些通过临时调剂、招录的新人员在素质能力、工作要求的落实上都有欠缺。

 三是赶工期、抢进度问题突出。受疫情防控影响,长期停工耽误了工程进度,一些工地对赶工期、抢进度的要求迫切,加大了安全防范压力。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面临形势,4 月 10 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实抓细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要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整治的关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处置,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各相关企业、项目部、液化气站要认清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和各级会议精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维护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改问题,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刚才,杨磊局长通报了一季度安全集中整治和节后复工检查情况,指出了一部分建筑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总结分

  析原因,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个别企业和项目部政治站位不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只顾局部利益、不顾企业和他人利益,对国家有关规定置若罔闻,明知故犯,致使安全隐患屡纠屡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另外,有的项目安全员和监理人员脱岗现象严重,履职不到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

 二是建筑市场方面。有的项目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舍不得、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等问题极为普遍,致使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证。

 三是人员素质方面。有的施工企业管理不到位,安排使用的一些施工队,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招用一些安全意识差、技能素质低的工人;企业安全员责任意识差,经常不在岗,管理跟不上,安全教育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是起重机械管理方面。施工企业没有起重机械专业人员,对起重机械检修保养不及时,始终依靠租赁单位来人维修,对维修情况不清楚,致使隐患问题层出不穷。在多次组织的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整治和整改复查中,仍然发现塔机和施工升降机存在高度限位、力矩限位、超重限位及变幅车前、后限位无效问题,有的限位缺失,有的限位未接线;有的标准节和地角螺栓松动,钢丝绳起刺、卷扬机防脱装置损坏、吊钩无防脱等。而项目经理、安全员对这方面不重视、也不专业,造成起重设备管理问题得不到有效

  整改。

 五是扬尘治理方面。明确要求新开工的城区工地,扬尘治理不达标一律不准开工,但开工后就经常出现问题反弹,管一管,改一改,一些工地被县大气办督办后才落实整改措施。对上述问题以及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各有关企业、项目部要立即加以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压实责任,全面做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各相关企业、项目部、液化气站等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采取精准有力措施,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全县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各企业、项目部要认真学习《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X 应急发〔20XX〕XX 号)了解事故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强化班组管理,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主体责任传导落实到每一位管理人员、每一位施工人员。住建局相关科室要深化“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和动态核查,压实监理和项目安全员责任,督促

  参建各方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深入整治“三违”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引领示范作用。相关企业要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工程从业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宣传剖析典型事故案例,用血的教训警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

 (二)积极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 双重体系 ” 建设。各企业、项目部要紧密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机械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加强起重机械、高空作业、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施工方案合法合规,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安全隐患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着力加强施工现场管控。严格抓好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交底、验收和监测,坚决堵塞危大工程管控漏洞。持续排查整治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最易发生群死群伤隐患问题,严格审查司机持证上岗,跟踪闭环整改。特别是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产权备案和安装检测、验收制度,对未检测、未四方验收合格的起重机械严禁擅自使用,发现一台查封一台。对于私自加节顶升

  或相关人员应到场未到场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企业,责任人员。下一步,严格检测机构管理,发现检测不负责,出具假检测报告的,一律清出 XX 建筑市场,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今天,专门安排的起重机械教育培训,将对提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起到重要作用,希望大家学以致用,落实到实际管理工作中。

 (四)全力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燃气行业安全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要充分认识做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要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燃气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对城区内各类施工工地附近的燃气管道进行细致排查,在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发放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明白纸,并安排巡护小组全程盯守,确保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同时与相关责任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与施工单位做好安全交底,签定安全保护协议并确保落实,严防第三方破坏燃气管线设施事故发生。要强化入户安检工作,提高入户安检标准,确保入户安检的效果,及时解除安全隐患,规范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的用气行为,普及燃气安全宣传,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格局,保证居民用户使用燃气安全。要加强液化气站的安全管理,严禁流动倒灌倒气违法行为,各液化气站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管理,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扎实开展好

  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严禁给超期或不合格钢瓶充装液化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工作,确保全县液化气站安全平稳运行。

 (五)认真抓好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市政工程施工战线长,安全管理压力大,要从思想上重视、措施上落实,抓好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近期,省住建厅通报了济南市“4.4”雨水管网工程塌方事故。要求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细化和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施工围挡、警示牌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加大市政基坑沟槽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预防,在基坑沟槽开挖、支护和管道安装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旁站、巡查、会商频次,坚决及时纠正“三违行为”。今年的城建工程将陆续开工,相关科室、市政公司、监理中心等单位要从严抓好施工安全,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各项城建重点工程安全推进、圆满完成。

 (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年初制定的《XX 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从去年 12 月到今年 5 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目前正处于集中整治阶段,各企业、各项目要按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闭环交圈、整改到位,逐一复核、销号管理。住建局相关科室将对照整治内容,开展抽查工作,对集中整治行动未开展、隐患问题

  整治不到位的工地,持续落实严管重罚,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巩固强化监管执法高压震慑。另外,市安委会组织的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评估工作从 4 月 10 日开始,4 月 13 日(明天)到 XX 县检查评估。刚才,XX 局长传达具体评估方案和考核办法,各企业、项目部要认真对照要求做细做好准备,确保评估不丢分,争取好成绩。

 四、加严措施,持续推进工地扬尘治理

 扬尘治理依然是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的重要内容。各企业、项目部,特别是城区各建筑工地、市政工地,严格按照工地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和“严管十二条”标准要求,抓好落实。要建立完善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到人。安排专人负责裸土和渣土覆盖、道路洒水和喷淋管理等,确保工地道路湿润不扬尘。要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在土方作业时,一律采取湿法作业,安排专人负责渣土车辆覆盖、冲洗和道路清扫保洁,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在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停止土方作业。要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始终把扬尘治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保持扬尘治理效果,杜绝扬尘问题反弹。

 同志们,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抓好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相关企业、项目部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 0 2020 工作 策划方案 (仅供参考)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

  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 3 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 月 10 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 月 11 日至 11 月 30 日)。(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

  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 APP 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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