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天水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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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天水市委员会

 办公室 天水市政协 视频会议 室设备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编号:TGJS2019-132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天水市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甘肃华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 2 - 第二章 项目需求 .......................................................... - 7 - 第三章 磋商须知 ......................................................... - 14 - 一、总则 ........................................................ - 14 - 二、磋商文件 .................................................... - 15 - 三、响应文件 .................................................... - 15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18 - 五、磋商与成交 .................................................. - 19 - 六、质疑 ........................................................ - 20 - 七、签订合同 .................................................... - 21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 - 22 - 一、总则 ........................................................ - 22 - 二、评审 ........................................................ - 23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 26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 26 - 二、合同(格式)

 .................................................... - 28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30 - 一、磋商承诺书 .................................................. - 30 - 二、磋商函 ...................................................... - 31 - 三、报价一览表 .................................................. - 32 -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 - 33 -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 34 - 六、其他 ........................................................ - 37 - 七、商务响应说明书 .............................................. - 41 - 八、技术偏离表 .................................................. - 42 - 九、磋商方案说明书 .............................................. - 43 - 十、其他有关资料 ................................................ - 44 -

  - 2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华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天水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天水市委员会办公室天水市政协视频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 商文件编号:TGJS2019-132

 二、磋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及评审方法:

 1、采购需求:

 序 名称 单位 数 备注 1 多点控制单元 台 1 包含设备的运送、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 会议管理平台 台 1 3 高清摄像机 台 1 4 防火墙 台 1 5 高清视频矩阵 台 1 6 无线一拖二手持话筒 套 1 7 液晶电视 台 2 8 视频会议推车 台 2 9 摄像机电动吊架 台 1 10 HDMI单网线传输延长器 对 1 11 落地话筒支架 台 2 12 辅材 项 1 2、预算金额:35.956 万元。

  3、磋商及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交付、实施的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及交付使用等。

 5、验收:根据国家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项目需求进行查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及时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5、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证明截图;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五、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注册、登陆:

 方式一: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填写相关内容,获取登录权限,登录权限获取成功后免费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登录方式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获取,获取成功后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二: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办理获取 CA 数字证书。用已办理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磋商,获取成功后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式并行,由供应商自行选择登陆方式。CA 数字证书由符合有关规定的市场运营主体办

  - 4 - 理。已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仍可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正常使用。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自 2019 年 12 月 6 日 00:00:00 起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23:59:59 止均可免费获取。

 (二)方式: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供应商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tianshui.gov.cn)点击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登录天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磋商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取。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磋商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供应商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磋商管理”栏目下“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获取磋商保证金缴款子账号,缴款账号应以收到短信或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七、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截止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 9:50 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磋商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 9:5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9 年 12 月 20 日 9:50 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 2 号楼)。

 八、磋商保证金账户内容:

 磋商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 - 账 号:以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 行 号:313825000029 银行查询电话:0938-8223328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磋商现场对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磋商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 保证金递交须知:

 (1)供应商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磋商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预留的手机;供应商也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查询。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手续时,应按标段(包)所对应子账号逐笔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缴纳。

 九、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等相关政策规定。

  - 6 -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天水市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天水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旭东

 联系电话:18919236899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华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水市秦州区解放路崔家巷杨家大园 联系人:赵瑜

 联系电话:18393366061

 甘肃华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4 日

  - 7 -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参

 数

 单位

 数量

 1 多点控制单元 ★1、采用电信级结构设计,嵌入式操作系统,须与省级视频会议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实现统一管理。

 支持 ITU-T H.323、IETF SIP 协议,满足 H.323、SIP 协议终端同时接入,具备良好的兼容性。

 呼叫带宽支持 64Kbps-8Mbps,支持 4K*2K、1080p、720p、4CIF、CIF 分辨率的活动视频,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2、支持全编全解技术,确保每个接入的会场均能以任意不同的协议、带宽、格式、帧率参加同一组会议,会议中任何一个参会终端出现丢包仅影响该会场,不会议影响整个会议效果,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3、本次项目所投 MCU 配置不少于 9 路 1080P30fps 全编全解端口,满足同时召开不少于 9 组 24 分屏的 1080P30 混速混协议会议。同时具备不少于 9 路纯音频会场接入能力。

 4、单机最大端口容量支持不少于 16 个 1080P60fps 或者 32 个1080P 30fps 或者 64 个 720P30fps,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检验结果为厂家声明,视作无效。

 ★5、本次项目所投 MCU 配置不少于 9 路 1080P 30/60fps 视频会场接入能力。单机最大端口容量支持不少于 32 个 8M 会场同时接入。

 6、支持 ITU-T H.265、H.264、H.264 HP、H.263 视频协议,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7、支持 G.711、G.722、G.722.1、G.729、G.719、ACC-D、Opus、iLBC 音频协议,支持不小于 20KHz 的双声道宽频音频协议。

 8、支持ITU-T H.239、IETF BFCP双流协议;支持主视频1080p60fps时,辅视频同时实现 1080P60fps 高清效果,须提供第三方权威台

 1 1

  - 8 - 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9、辅流分辨率最大达到 4K*2K 视频清晰度,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10、支持多台 MCU 组成资源池,实现 MCU 资源统一管理,根据MCU资源使用情况,动态分配MCU资源,以实现MCU资源负载均衡,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检验结果为厂家声明,视作无效。

 ★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 会议管理平台 1、与 MCU 同一品牌,并在厂家中英文官网网站上可查(提供网站链接及产品截图)

 2、为独立的业务管理平台,实现会议管理、设备管理、注册认证、会议控制、报表统计、GK\SIP server、公私网穿越、等功能。采用 B/S 架构,配备独立的硬件服务器,满足 19 英寸机架安装。全中文管理界面,一个界面掌控全局。

 3、符合 ITU-T H.323、IETF SIP 标准,支持管理独立的 GK/SIP Server 服务器或内置于业务管理平台的 GK/SIP Server 模块用于设备的注册、鉴权。

 4、配置不低于 50 个结点的并发注册和呼叫,未来至少可扩展到1000 个结点的并发注册和呼叫。

 ★5、支持首页沙盘显示,在一个管理页面上能够快速获取例如设备监控信息、系统监控信息、运行平台的系统资源占用率(CPU占用率和内存占用率)、通过图表显示的系统资源监控信息,便于维护人员查看系统运行状态(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证明报告)

 ★6、支持以网络趋势图方式实时显示会场视音频及辅流,网络丢包、抖动、延时等状态信息;(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证明报告)

 7、支持分级分权管理,系统能够按照企业组织结构权限和资源,同一台 MCU 或者会场能够分配给多个组织使用。

 ★8、支持会议模板预置多画面、字幕、横幅、广播、主席轮询台

 1 1

  - 9 - 等参数;(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证明报告)

 资质要求:

 ★设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 高清摄像机

 1、与视频会议终端同一品牌; ★2、不低于 200 万有效像素,1/2.8 英寸或 1/2.8 英寸以上 CMOS 成像芯片,支持 30 个预置位; 3、支持 1080P/60fps、1080P/30fps、720P/60fps 等输出格式; 4、支持三合一接口可同时实现视频、控制信号的传输以及对摄像机进行供电的要求; 5、支持摄像机倒装,支持红外透传,支持通过摄像机遥控终端, 方便操作; 6、12 倍(含 12 倍)以上光学变焦和 10 倍(含 10 倍)以上数 字变焦,最大水平视角不小于 70 度,最大垂直视角不小于 44 度; 7、摄像机转动幅度:平移+/-100°、俯仰+/- 25°。

 台

 1 1

 4 防火墙

 1、为保证防火墙运行的稳定性和处理能力,要求设备采用非 X86架构对各项安全功能进行加速优化处理。

 2、★要求固化千兆电口数量≥14 个;千兆光口数量≥2 个;为保障接口稳定性,所投产品必须是固化接口,而非板卡接口; 3、★设备最大吞吐量≥3Gbps,IPS 吞吐量≥1.4Gbps,最大并发连接数≥130 万;IPSEC VPN 吞吐量≥2Gbps,IPSEC VPN 最大隧道数≥500 ; SSL VPN 最大并发用户数≥100; 4、为保障不同业务不同安全策略,要求支持每个虚拟防火墙能进行路由表、策略、VPN 等设置;能够在虚拟系统中应用所有安全特性。

 5、支持 SYN Flood、UDP Flood、ICMP Flood、LAND 攻击、Smurf攻击、Fraggle 攻击、Winnuke 等攻击防护; 6、★为保障语音系统效果,支持 VoIP 防护,可基于 SIP 与 SCCP协议防护,可限制 SIP 的注册请求,可限制 SCCP 的呼叫建立。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台

 1 1

  - 10 - 7、入侵检测特征库≥5000 种,并提供界面截图 8、★支持 HTTP、FTP、IMAP、POP3、SMTP、IM、HTTPS、IMAPS、POP3S、SMTPS 协议病毒过滤,提供界面截图; 9、支持深达 10 级以上的文件压缩。可以限制过滤文件的大小,对超大文件采取“通过”或“阻止”动作。

 10、★支持基于代理模式、流模式的垃圾邮件检测过滤,并提供功能截图; 11、防垃圾邮件功能支持 IP 地址过滤、邮件地址过滤、MIME 头信息、邮件内容过滤、RBL 实时黑名单、域名解析等多种方法。

 12、要求支持文件指纹识别、文件水印检测,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13、支持 Web 分类和 Web 页面过滤,要求 URL 数量≥2.5 亿个 14、支持僵尸主机、C&C 客户端检测功能,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15、支持 0-day 恶意软件变种、可疑文件等 APT 高级可持续威胁的统计功能,要求提供功能截图; 16、为更好的支持 IPv6 业务,要求支持基于 IPv6 的策略设置、内容过滤、IPS 检测、代理、流控和 VPN 功能; 17、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证书上需体现“防火墙”或“下一代防火墙”名称; 18、本次要求配置:至少含 3 年特征库授权。

 5 高清视频矩阵

  支持 1920*1080p60,8 进 8 出,支持串口控制,模式设置 台

 1 1

 6 无线一拖二手持话筒

 1、音频响应:

 80Hz-18KHz(±3dB)

  2、空阔最大使用距离 100 米;

 3、频率范围:

 740-790mHz

  4、调制方式:宽带 FM

  5、信道数目:

 200

 6、发射机工作频率范围:610MHz~890MHz; 7、发射射频功率:≤30mW; 套

 1 1

  - 11 - 8、射频调制噪声:<-65dBc; 9、射频调制度:≤±20~100KHz; 10、系统接收灵敏度:0~-100dBm 可调; 11、系统频率响应:20Hz~20KHz ±3db; 12、输入信号强度净空比:>15db; 13、信噪比:∠-100db; 14、失真度:≤1%; 15、输出信号幅度:LINE200mV,XLR162mV;(400Hz/20KHz)。

 16、音频隔离度:>60db; 17、工作距离:150 米 18、采用 UHF 超高频段,DPLL 数字锁相环多信道频率合成技术;

  19、除了采用常用的提高频率、多级窄带高频及中频选频滤波外,更加首创了一种噪声数码抑制电路。

 7 液晶电视

  70 寸

 4K 高清 台

 2 2

 8 视频会议推车

  一体式底座、可升降调节

 材质:冷轧钢,PVC 塑胶 台

 2 2

 9 摄像机电动吊架

  电动升降 台

 1 1

 10 I HDMI 单网线传输延长器

  高清 对

 1 1

 11 落地话筒支架

  落地、升降 台

 2 2

 12 辅材

 线材、信息盒、接插件等 项

 1 1

 二、完工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完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

 (二)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项目地点 (三)验收方式:

  - 12 - (1)货物到达现场后,由采购单位组织人员对供应商所供货物根据国家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项目需求要实现的功能的响应度进行查验,满足要求,通过验收,否则,视为不合格,改进后在进行验收。

 (2)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产品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质量及性能,不低于采购项目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如发现货物有碰撞变形等质量问题,进行无条件更换,提供货物与磋商文件要求参数不符的,视为虚假供货,供应商必须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项目完工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并出具书面的自查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最终验收,并形成书面的最终验收报告书。

 (4)完工验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产品合格证;②简易故障排除手册;③产品自带其他附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的总价、运输、安装调试、装修、保险、验收、税金、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五、质量保证期

 供应商提供 1 年的免费售后服务,1 年后具体由双方协商签订服务合同。(具体产品有质保期要求的从其具体要求)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提供售后技术支持。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在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超出质保期或人为损坏的设备,维修时只同意收部件成本费。

 2、接到报修电话后 2 小时内响应,12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维修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并随时接受、指导使用人员的咨询。

 七、付款办法

 全部货物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额款项。

 八、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培训要求

  - 13 - 1.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及安排,免费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使用人员可以熟练使用及正常维护保养。

 2.培训内容包括日常使用、易损件更换、简单故障排除等。

 十、其他事项

 磋商现场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证明截图;保证金打款凭证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若未携带上述资质文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4 - 第三章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法律、法规

 1.1. 本次磋商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

 2. 资金

 2.1. 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 释义

 3.1. 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天水市委员会办公室 3.2. 供应商:是指按磋商公告获取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的供应商。

 3.3. 成交人:指依法确定成交资格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4. 磋商文件:是指包括项目公告、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的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3.5. 工程: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

 3.6.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工程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7. 偏离:系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

 3.8. 实质性条款: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供应商只能选择相符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进行响应,如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3.9.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4. 供应商资格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4.2. 符合磋商公告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 4.3. 供应商磋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同一包(标段)的磋商。

 4.4. 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完全满足了合格供应商的条件,一切均以磋商小组审核的结果为准。

 4.5. 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授权委托

  - 15 - 5.1.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6. 磋商费用

 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7. 磋商文件组成

 7.1. 磋商文件共分六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 磋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2. 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响应文件 9. 编制原则

 9.1. 响应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9.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0. 编制要求

 10.1. 响应文件应按照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

 10.2. 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否则,其磋商无效。

 10.3.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

 10.4. 响应文件在加盖供应商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磋商)专用章等代替;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

 10.5. 响应文件应该用计算机打印,并加注页码,用不可拆卸的胶状方式整册装订牢固,任何塑料夹条、订书针装订或打孔装订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16 - 10.6.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磋商承诺书 (2)磋商函 (3)报价一览表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6)其他 (7)商务响应说明书 (8)技术偏离表 (9)磋商方案说明书 (10)

 其他 有关资料 12. 磋商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2.2. 供应商应按磋商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磋商时不予核减。磋商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2.3.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2.4. 响应文件成交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3. 备选方案 13.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磋商。

 14.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 磋商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 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供应商应当说明磋商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5.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

 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 17 - (2)

 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5.4. 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货物/服务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等相关技术参数说明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6. 磋商保证金

 16.1. 供应商必须向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凡没有按照规定随附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予以拒绝。

 16.2. 保证金金额、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磋商保证金账户内容:

 保证金金额: 7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柒仟元整)

 户 名: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以获取招标文件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 行 号:313825000029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磋商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 保证金递交须知:

 (1)供应商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磋商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预留的手机;供应商也可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查询。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供应商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手续时,应按标段(包)

 所对应子账号逐笔递交保证金,且每个标段(包)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允许多次缴纳。

 17. 磋商有效期

 17.1. 磋商有效期为 60 天,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盖章

 18.1. 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 U 盘为文件载体)。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

  - 18 - 分开密封,“磋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注:所有副本整体封装,响应文件共计 4 个封包)。

 18.2. 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逐页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逐页签字。

 18.3.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

 18.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18.5. 注:响应文件正本内容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本页正本内容已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

 19.1. 供应商应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分开密封,“磋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注:所有副本整体封装,响应文件共计 4 个封包)。

 19.2. 响应文件及“磋商报价一览表”包装须按以下要求标记:

 (1)

 递交响应文件单位(盖公章)的全称; (2)

 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包号; (3)

 正本、副本、电子版或磋商报价一览表; (4)

 “请勿在

 (磋商时间)之前启封”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指定的地点。

 20.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0.3. 未提交“磋商报价一览表”的,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20.4. 未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的,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20.5. 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未按要求分别封包,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20.6. 未提交磋商文件规定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其他原件的,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响应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 19 - 五、磋商与成交 22. 磋商

 22.1. 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进场磋商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磋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价格、价格折扣、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磋商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磋商价格、价格折扣和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磋商方案等实质内容,磋商

 时不予承认。

 22.3. 供应商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4. 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3. 磋商小组

 23.1. 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组成。

 23.2.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按照 “磋商方法及标准” 规定的磋商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5. 无效磋商认定

 25.1. 未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5.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编制、密封、签署、盖章的; 25.3.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5.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25.5. 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6. 未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磋商及无经营资质的; 25.7. 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工程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

 25.8. 响应文件内容不齐全或者响应文件份数不够的;

 25.9. 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格式的;

 25.10.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的;

 25.11.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 成交

 26.1.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及标准,提出书面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26.2. 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

 26.3. 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将成交结果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 20 - 六、质疑 27. 供应商质疑

 27.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7.2. 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磋商文件的质疑,应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7.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27.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5. 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7.6. 质疑函接收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质疑函接收方式:以打印纸质的书面形式现场递交,任何电子邮箱、传真、邮件形式的质疑函不予接收。

 联系单位:甘肃华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393366061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解放路崔家巷杨家大园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

 27.7.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21 -

 七、签订合同 28. 代理服务费

 28.1 如果供应商通过评审而被确定为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29. 成交通知书

 29.1. 采购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成交人缴纳代理服务费。

 29.2. 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9.3. 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4.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6. 成交通知书是成交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0.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31. 终止磋商

 31.1.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磋商:

 (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32. 其他

 本磋商文件如与网上发布的磋商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发布的为准。

  - 22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总则 1. 评审内容

 1.1. 磋商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

 1.2.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报价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

 1.3. 磋商小组对磋商报价进行评审、计算、磋商。

 1.4. 成交价为含税总价。

 2. 评审方法

 2.1.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 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

 2.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磋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磋商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人……其他磋商供应商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2.3. 磋商供应商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2.4.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3. 评审标准

 类别 名称 评分内容 分值 价格部分(30)

 价格 以所有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的最低磋商报价为评分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 30 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价格权值)×100。

 30 分 技术部分 (50)

 技术响应 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 30 分,带★参数为重要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5 分;未带★参数为一般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30 分

  - 23 - 证书资质 1、提供视频会议产品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章(鲜章)),其余不得分;提供视频会议设备生产厂家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一级资质得 2 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章(鲜章)),其余不得分;

 2、提供视频会议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得 3 分; 3、投标人具有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集成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得 5 分(含贰级),叁级资质得 2 分,其余不得分(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12 分 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附件齐全等,综合评价, 优得 4 分;良得 2 分; 一般不得分。

  4 分 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的完善程度、合理性及可行性在 0-4 分综合横向评定。

 4 分 商务部分 (20)

 财 务 状况、业绩、售后服务机构 1.投标人提供2018年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在此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 6 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保的材料证明得 6 分。(原件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3、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地市域内有相关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6 分。实施地市域外有相关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2 分(提供有效的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及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原件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4、定期维护回访、巡检(注明具体的时间表) 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0 分 注:

 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查实没收保证金,废除中标结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二、评审

 4. 磋商方式。

 4.1 磋商人当众宣布磋商纪律、磋商人参会人员的名单,公布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名单。

 4.2 公布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磋商供应商名单,并将其响应文件原封不动地退回。

 4.3 磋商人负责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在场所有磋商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管

  - 24 - 人员共同见证。

 4.4 磋商小组按顺序逐一与响应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相同轮次(一个或多个回合)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磋商目的在于澄清报价、优化需求,使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

 4.5 最后报价: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1)磋商过程对采购文件需求没有作出改变的,响应供应商的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其前次报价; (2)采购文件需求没有作出改变的,若响应供应商的后次报价高于其前次报价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4.6 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技术、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验收等内容。

 4.7 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磋商响应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当场签字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5. 对通过商务部分、技术方案、磋商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并依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6.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完成磋商报告。

 7. 磋商报价政策性优惠 7.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7.2.报价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7.2.1 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7.2.2 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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