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商务和粮食局对于典当电子商务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1 17:35:03 浏览量:

 新河县商务和粮食局关于在典当电子商务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新河县商务和粮食局关于在典当电子商务

  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按照《新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地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局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电子商务、典当租赁行业非法集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县”的总目标,从保证经济金融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非法集资专项清理整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两个专项活动,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深入全面排查、及时妥善处置,建立和完善畅销监管机制,力争将非法集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健全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有力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清理整顿范围

 整顿范围:电子商务、典当租赁。

  重点行为: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负责原则。各典当、电子商务经营者为本单位非法集资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做好对单位内非法集资风险的集中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

  (二)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与鼓励创新民间投融资有机结合起来,对规范经营的行为予以鼓励和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合法合规流入实体经济,拓宽民间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挤压非法集资生存空间。

  (三)坚持标本兼治原则。通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治理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行业监管办法,强化事前监管、事中整改,减少事后处置的案例。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民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

  五、具体阶段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7 月 25 日—8 月 5 日)。充分宣传发动,通过电视、报纸和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对非法集资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发动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在全县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

  (二)风险排查阶段(8 月 6 日—8 月 31 日)。在当前正在开展的非法集资清

 理整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再集中利用 1 个月时间,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对重点领域及重点行为逐一进行检查,建立动态的非法集资排查台账,分类梳理、登记造册。各单位 8 月 15 日前将本单位排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商粮局商贸股。

  (三)风险处置阶段(9 月 1 日—10 月 31 日)。我局根据排查结果,视情节轻重、违法违规类型,通过整改、取缔、移送司法机关等一系列措施,分类处置化解:对守法合规经营的,加强日常监管;对长期不开展业务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注销;对违规经营情节较轻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定性为非法集资的,由公安局立案查处。

  (四)检查验收阶段(11 月 1 日至 30 日)。风险排查和处置阶段结束后,我局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非法集资风险监管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处置,惩防结合。发现问题要依法处置,在抓好专项行动的同时,深入研究和把握非法集资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疏堵并举、惩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二)严守纪律,落实责任。参加治理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治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各单位要落实风险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履行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形势分析、风险排查职责。

  (三)注重实效,加强督查。在治理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一阶段一报”制度,书面报告每阶段排查治理情况,治理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结束时,要形成总结材料,于 12 月 30 日前报商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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