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组织大学创业大赛通知

时间:2022-07-02 08:30:05 浏览量:

 关于组织大学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部院系学工办、分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选拔推荐我校优秀创业项目参加 2016年“创青春”(“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创青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互联网+”创业大赛。我校定于 2015 年 10 月-12 月举办 2015 年AA 大学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点燃创业梦想 探索创意未来 二、大赛简介 2015 年 AA 大学创业大赛是由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校团委联合主办,校学生科协、创业协会共同承办的创业类赛事。本次比赛在落实“办赛、训练、教学、评价”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机制,旨在激发我校学生关注与参与创业的热情,为 2016年“创青春”(“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创青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创业大赛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同时,为我校首届创新创业实验班选拔优质生源。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开展。

 大赛设立指导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竞赛单元 大赛下设 5 项主体赛事:第十届“挑战杯”AA 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

 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创业引领赛(科技引领与市场引领)、创业者选拔赛。

 1. 第十届“挑战杯”AA 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主要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环节。

 2.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 5 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主要评价内容。

 3. 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4. 创业引领赛以科技引领项目和市场引领项目为主参赛。

 科技引领项目是本校教职工所有的、无知识产权争议的科研成果,且认为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空间时,向组委会提出创业项目或创业方向,组委会将项目筛选后公示;学生需在项目公示后报名参加感兴趣的项目,组委会通过人员选拔后组成创业团队,在科技带头人的引领下编制创业计划书,参与大赛与创业实践;

 市场引领项目为校友、知名企业、关联企业、投资机构提出创业方向或业务课题,向组委会申报,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学生需在项目公示后报名参加感兴趣的项目,组委会通过人员选拔后组成创业团队,在项目提供方的引领下编制创业计划书,参与大赛与创业实践;项目提供方会对项目后期提供一定的服务、支持与业务对接。

 5. 创业者选拔赛主要面向有创业意愿,在知识、能力、资源以及其他方面有特长的学生。采用个人展示、情景模拟等方式展示创业者的创业意愿和在知识、能力、资源方面的特长。比赛以考核创业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为主。获奖学生将直接被选拔进入北师大创新创业实验班,参与实际创业项目的操作与营运。

 以上 5 项主体赛事除“创业者选拔赛”以外的,不得重复报名,参加前四项的选手也可报名参加“创业者选拔赛”。具体推进进度将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发布。

 五、参赛对象

 我校在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报名参加上述 5 项赛事。

 我校具有科研成果转化基础的教职员工可参加创业引领赛(科技引领项目),教职工可作为项目的带头人,选择合适的参赛选手,给予适当的条件,组织开展创业。

 校友、知名企业、关联企业、投资机构可参加创业引领赛(市场引领项目),

 选择合适的参赛选手,给予适当的条件,组织开展创业。

 六、实施细则 (一)第十届“挑战杯”AA 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 2015 年 7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小组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 人。

 (3)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实行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 7个组别。

 (2)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意向书、初步的项目计划书、团队介绍等。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申报材料须通过电子版方式在指定邮箱进行申报。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 5 年(时间截至 2015 年 7 月 1 日)的我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其中,毕业未满 5 年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2)以小组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 人。

 (3)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且已开始运营(以初赛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联合创始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意向书、初步的项目计划书、团队介绍、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申报材料须通过电子版方式在指定邮箱进行申报。

 (三)公益创业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 2015 年 7 月 1 日以前正式注册我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小组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 人。

 (3)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意向书、初步的项目计划书、团队介绍等。此外,对

 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申报材料须通过电子版方式在指定邮箱进行申报。

 (四)创业引领赛 1.创业项目征集:大赛组委会向本校各院系及各科研机构教师、校友、知名企业、关联企业、投资机构发出大赛邀请,征集参赛创业项目。组委会收到征集来的项目后,进行筛选、公示,组织学生报名。大赛参与方填写“创业引领赛”报名表。

 2.学生报名:大赛组委会发布筛选后的创业引领项目,有意参加创业引领项目的学生根据组委会要求进行报名。

 3.选手评价与团队组建:大赛组委会根据选手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科技引领项目带头人和市场项目提供方进行选手的筛选、约谈与评价,由科技引领项目带头人和市场项目提供方拟定团队成员,指导团队撰写创业方案。

 4.团队与项目竞赛:大赛组委会组织科技引领项目带头人和市场引领项目提供方及评委对各项目及团队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成绩。

 (五)创业者选拔赛 1.报名参赛:组委会将根据选手提交的资料和特长类型进行初选。选手特长类型分为:管理能力、市场营销、创意策划、商务谈判、技术、销售、财务、行业资源等,请参加本赛事的学生填写创业者选拔赛报名表,选手在提交材料时,可选择性提交说明其能力特长的视频、PPT、及相关具有说服力的资料。

 2.海选评价:大赛组委会根据选手提交的材料,从兴趣领域、特长、能力展示等方面对选手进行海选。确定入选竞赛阶段的选手。

 3.竞赛评价:大赛组委会组织参赛选手通过能力展示、特长说明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价,确定成绩。

 七、竞赛流程 (一)第十届“挑战杯”AA 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

 业赛 1.组织申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大赛组织协调机构负责作品的征集、汇总、初评、推荐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2.初赛评审阶段(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30 日)

 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本届竞赛银、铜奖并公布入围决赛金奖答辩的作品名单(共计 30 个项目)。

 3.决赛评审阶段(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15 日)

 入围决赛金奖答辩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金奖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选出金奖作品,未通过金奖答辩的作品获银奖。

 4.总结表彰阶段(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 31 日)

 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各级总结表彰工作。公布成绩并确定我校入选 2016年“创青春”(“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项目。

 (二)创业引领赛 1.准备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

 自通知下发日起,竞赛正式启动,大赛组委会向本校各院系及各科研机构教师、校友、知名企业、关联企业、投资机构发出大赛邀请,征集参赛创业项目。

 2.评选阶段(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30 日)

 大赛组委会根据选手提交的报名资料,组织科技引领项目带头人和市场项目提供方报名的学生进行筛选、约谈与评价,组成创业团队,指导团队撰写创业方案。

 3. 决赛阶段(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15 日)

 科技引领项目带头人和市场引领项目提供方用 3 分钟强调项目方向和重点,选手/团队用 5 分钟 PPT 说明对项目的认知和商业转化的方案。评委进行 8 分钟的提问;综合项目的可操作性、项目运作方案与团队构成进行评估。大赛组委会公布各项目团队的成绩。

 (三)创业者选拔赛

 1.报名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

 竞赛正式启动,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2.海选阶段(2015 年 11 月 20 日至 11 月 30 日)

 大赛组委会根据选手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入选竞赛阶段的选手名单,并进行公示。

 3.竞赛阶段(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15 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选手进行现场的特长及职业能力展示,每人 5 分钟,说明自己的特长与创业的关系并说明愿意加入哪类项目。评委提问、选手现场答辩 3 分钟,通过集中评议的方式确定获奖人选 18 人。并进行总结表彰。

 八、法律申明 主办方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九、大赛奖励说明 本届大赛对行业不做限制。任何行业的创业项目,创业企业,创意想法均可报名;竞赛项目应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性示范作用;鼓励“北创”“国创”的创业团队及有创业意向的同学积极参赛。

 组委会将邀请专业投资机构,创业领域专家,创业服务机构等资深人士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现场点评,后期针对团队跟踪辅导,我校配套提供创业咨询服务。优秀创业项目将有机会进入科技园项目管理库,获得风投资金,入驻中关村科技园区房山园、创业公社等与我校合作的优质孵化器。此外,各组获胜团队将获得 0.5 万-5 万不等的创意创业奖金。组委会将创业选拔赛学生入驻我校创新创业实验班,由创业公司带领 3-5 名学生为一组的学生进行实操性的创业项目运营操作。优秀项目将会推荐参加 2016 年“创青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十、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或个人登录校团委网站、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网站查看比赛通知,同时根据申报类别下载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将电子版提交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打印后提交到咨询报名地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项目意向书》、《团队成员基本信息统计表》、《报名表》提交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5年 11 月 20 日。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8806039,58809397 联系人:李习文(校团委),胡曼(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咨询报名地址:校团委(邱季端体育馆 128 办公室),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学十六楼南侧 261 办公室)

 报名邮箱:***************@******* 微信平台:校团委(微信号:bnuxtw),北师大创业(微信号:beishidachuangye)

  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

  共青团 AA 大学委员会

 研究生院

  教务处

  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管理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相关热词搜索: 大赛 组织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