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项目编号:邻政采7 [2020]367 号
《 2021- - 2022 年邻水县万秀桥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 邻水 )
邻水县水务局
编制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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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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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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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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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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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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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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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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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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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谈判邀请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邻水县水务局委托,拟对《2021-2022 年邻水县万秀桥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邻政采[2020]367 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 年邻水县万秀桥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3.采购人:邻水县水务局。
4.采购代理机构: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63.84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 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
间,下同)至 2020 年
12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七、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
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0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日 9:00 (北京时间)0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日 8:30- -0 9:00 。
签到及提交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0 2020 年
12
月
25
日 日 9:00(北京时间)。
签到说明:供应商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回执单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响应文件。
参与投标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健康 码,中高风险地区还应出示核酸检测报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地点: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邻水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邻水县鼎屏镇胜利街 6 号 联 系 人:简老师 联系电话:13982690125 采购代理机构: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邻水县鼎屏镇云峰三巷 39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3215660
2020 年 12 月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63.84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63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60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属于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属于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属于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同为小微企业的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不累加。
注:1 1 、属于小 微企业的提供本项第2 2 条要求的资料且需提供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属于本款规定的小微企业的,不需提供。
采购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2 2 、 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注:如属于本项第1 1, 条规定的失信投标人还须提供失信行为记录表,
未提供失信行为记录表的,若查证属于本项第1 1 条规定的失信投标人的不影响评审专家在价格评审中进行报价加成。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履约保证金 金额: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邻水县财政局。
开户行:四川省邻水县工行 银行账号:2316556109026406686
备注:xx项目履约保证金(水务局)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书面申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 3.中标人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
9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3215660 简老师
13982690125 10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826-3260526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关证明资料到三楼交易受理大厅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26-3367696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开、评标过程、结果的质疑由邻水县水务局负责受理并答复。
联 系 人:简老师 联系电话:1398269012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邻水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26-337635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23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邻水县财政局备 案。
15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6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邻水县水务局。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
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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