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01a,技改项目设计和开发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06 08:15:04 浏览量:

 技改项目设计和开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过对技改项目的设计、评审、验证、确认、更改进行控制,及时发现技改项目活动中的问题,纠正缺陷,确保整个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使项目实施既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又满足公司技改管理的要求,并考虑技改项目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和设备技改的全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所涉及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术语均采用 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中的术语定义。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审批技改方案、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条

 技术部负责工程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并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第六条

 生产部负责配合实施新工艺路线并对车间执行的工艺指标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质量检验部负责对新工艺路线生产的样品进行检验。

 第八条

 从项目审批至试生产前,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环保、工艺、预算、进度等各项工作。试生产时,安全、环保工作移交给使用车间负责人负责。

 第九条

 能计部负责组织对涉及节能技改项目的节能评估与审查。

 第十条

 物资部负责建立技改费用专帐,专账名头为研发费用,下分具体技改项目。

 第三章

 立项材料准备阶段

 第十一条

 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车间或个人均可申报对现有生产装置进行优化改进的项目方案,以达到节能降耗、降本增利、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环境、安全生产的目的。也可由公司指定人员完成针对现有装置优化、新产品开发、新工艺运用等的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二条

 项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生产现状(改造原因); 3)方案原理及工艺路线; 4)设计预期目标; 5)主要设备选型及投资预算(分基建、设备、电器仪表等几大类); 6)成本及效益分析; 7)安全环保专篇(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清单)。

 第十三条

 对于较大型技改项目,一般由公司指定人员完成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外申报或需政府部门备案审批的项目,还需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设计院或咨询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企业基本情况;

 3)改造背景、改造的必要性及政策支持; 4)国内外项目技术现状和产品市场需求分析; 5)工艺技术、产品结构选择及设备选型; 6)原材料、能源需求及来源; 7)人员配置及培训; 8)安全、消防、环保专篇; 9)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0)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 11)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2)结论。

 第四章

 立项阶段

 第十四条

 项目的立项审批是针对立项材料中改造前后生产情况、改造思路、改造内容、产品质量标准、主要经济技术和消耗指标、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指标、安全合规性和危险源风险评价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内容进行综合的评判。

 第十五条

 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流程为:

 1)有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提出人申报立项材料,交技术部; 2)技术部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初评,确定项目符合技术改造范畴,有一定技术含量,改造前生产情况真实准确,填写技改项目立项审批单; 3)由技术部组织安全、环保、生产、设备、能计、电仪、相关生产车间、项目提出人等组成专家组,对立项材料进行讨论,并签署意见,提出的问题由项目提出人对项目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4)专家组签字后的立项材料报公司技术委员会评审,确定项目负责人,同时根据需要配置工艺、设备、土建、电器、仪表等项目组成员; 5)评审后材料报公司董事局主席批准后开始实施。

 第五章

 设计阶段

 第十六条

 由项目组负责人组织各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设计目标拿出各工段带控制点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立面布置图、基建条件图、重点设备结构图、管道布置图、工艺物料衡算、设备一览表、设备参数等。拿出土建厂房、防腐、设备、阀门、管道、管件等详细预算。同时制定项目实施进度。

 第十七条

 设计文件需经过图纸会审,项目组负责人将设计文件报技术部部长,由技术部部长组织进行图纸会审,会审组成员主要有技术委员会成员组成,会审通过后,方可上报计划进行采购或招标。

 第十八条

 在项目设计平面布置和配管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工艺、电器、仪表各负责人员,按相关规范同期进行工艺管线和电器仪表桥架、管线的设计。

 第十九条

 技改项目的设计,必须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六章

 安装(施工)阶段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的图纸进行安装,项目负责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二十一条

 对大型设备或重要设备安装需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单位先提出书面的施工方案及吊装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论证,由项目负责人报技术委员会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条

 在项目实施中由项目负责人制定材料计划,由技术部部长及分管技术工作副总批准后交物资管理部。技改材料领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说明具体项目名称,再经技术部部长及分管技术工作副总批准后方可计入研发费用,缺少签字时,物资部不得计入技改费用。

 第二十三条

 项目实施中由项目负责人进行过程监督,并组织中间过程单项验收。对中间过程单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或未验收的,施工单位严禁进入下一步施工程序,供应部、基建处不能预付工程款。在技改项目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安装、施工问题,由施工单位无条件进行整改。

 第二十四条

 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随时监督施工任务开展情况,确保施工单位按图施工。

 第二十五条

 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应每周将施工进度报至技术部。

 第七章

 预验收(静态验收)阶段

 第二十六条

 预验收小组由安全、环保、生产、设备、技术、电仪、基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七条

 技改项目完工后,由项目负责人通知,技术部组织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预验收,预验收的目的是对其安全、环保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对设备、管道安装质量预判。

 第二十八条

 安全、环保未能达到同时投入试运行、使用的,预验收小组可拒绝验收。

 第八章

 试生产阶段

 第二十九条

 技改项目在试运行前,项目负责人应编写试运行方案,并由技术部和相关生产职能部门、使用车间、技术副总、生产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项目未经预验收或经预验收关键问题未整改完成之前不得进行试运行。无试运行方案不得试运行。

 第三十一条

 使用车间在试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试运行方案试车,正常运行 72 小时,达到项目目标,项目交付车间。

 第三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及使用车间应安排专人在 72 小时试运行期间现场监督、指导操作、试车,防止各项事故,并记录相关数据。

 第三十三条

 项目完成并且运行正常三个月后,方可进行项目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程序见《16-01-04a 技改项目内部控制验收程序实施细则》。

 第九章

 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

 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负责人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整个项目活动过程中技术部、安全部、环保部、督查室需对项目过程的安全、环保“三同时”制定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当时要求整改。

 第三十五条

 技改项目严格执行节能“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三十六条

 当月产生的技改费用(包括土建厂房、防腐保温、设备、材料、固定资产、电器仪表、辅材等),由项目负责人每月 28 日前以清单形式报技术部。并同时留存领料单、付款凭据等,以备项目决算之用。

 第十章

 设计和开发的变更

 第三十七条

 应用于在设计和开发阶段需要进行变更时。

 第三十八条

 设计和开发变更分为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

 1)一般变更由项目组或使用单位、相关单位提出,经技术部、分管技术工作副总签字后实施。

 2)重大变更是指工艺路线的调整、项目目标的变更、产品性能和参数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需重大变更,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由技术部、分管技术工作副总、技术委员会、董事局依次审批确认后方可进行变更(如涉及土建结构变更,应需基建处分管副总审批,经设计单位确认并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需附在验收总结中。

 第十一章

 记录

 第三十九条

 JL-730-01 技改项目立项审批单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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