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级生态环保工作要点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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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级生态环保工作要点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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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1年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以上。水环境质量方面:1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4.3%,无劣V类水体(预设)。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预设)。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污水收集率达到55%。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7.31亿立方— 2 —

 米之内。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年度目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黑土地保护示范区面积达到40万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8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8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1%。

 生态保护方面:森林覆盖率达到10.668%,草原盖度达到67%,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77%。全市自然保护地不少于20处,自然保护地区域内总面积不少于40万公顷。

 环保督察整改:按时序完成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实施大气环境治理攻坚,多污染物协同治理。

 1.强化散煤治理“三重一改”和“冬病夏治”,协同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与工业炉窑综合治理。通过引入大热源逐步淘汰城市建成区内10至35蒸吨燃煤锅炉,年内计划淘汰3台;通过煤改电、煤改生物质和集中并网淘汰非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41台;聚焦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商户、农村— 3 —

 地区“5个散煤削减关键点”,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减、替、洁、控”措施。严格管控散煤质量,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布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和市政天然气管网扩建工程建设。完成削减或替代燃煤使用量28.22万吨。

 2.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坚决落实“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完善五级网格管理体系,落实“五定”管理要求,压实各级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加强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不断提高快速预警防控能力。加大秸秆还田离田力度和技术支撑,推动秸秆原料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新建秸秆压块站60个,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农户4688户。

 3.发挥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示范区引领作用。扩大示范区整治范围,在县(市)建设9个综合整治示范区。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和扬尘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加大燃煤设施、建筑工地、露天堆场、道路扬尘、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等管控力度,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4.深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继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逐步提升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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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县(市)区、重点企业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实时更新应急减排企业名录和清单,落实“一企一策”,不断完善和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持续推进采暖期错峰起炉措施,严格设施运行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加强会商联动机制,提升预报、预警能力。

 二是实施水环境治理攻坚,深化流域系统治理。

 6.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治理。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流域规划,实施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重点针对水质较差的双阳河拜泉县断面、扎龙湖断面、龙安桥断面,强化水环境监管,实施治理项目。1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4.3%,无劣V类水体(预设)。

 7.继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讷河市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反弹和新增黑臭水体,拓展市民群众亲水空间。

 8.深入推进污水集中处置。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确保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行重点时段重点河流污水处理厂氨氮控制排放;推进实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工程,新建改造10个农场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动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鼓励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协同处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技术支撑,杜绝带病运— 5 —

 转、超标排放。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善清单台账,加强监测溯源。

 9.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保障浏园水厂水质稳定达标;继续开展“万人千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善9个县级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重点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确保应划尽划、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预设)。加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提高城市供水水质达标率,全年水质综合、出厂水、管网水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三是实施土壤环境治理攻坚,严格管控土壤风险。

 10.强化黑土耕地污染防治。做好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动态更新地块信息;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示范推广便携式农药清洗设备,推动农药包装农膜废弃物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进程,有效减少面源污染。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80%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1%。

 11.强化建设用地管控。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加大土壤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力度,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完成黑化集团等4块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健全完善建设用地协同推进机制,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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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继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5月底前完成8个省级债券资金项目建设并稳定运行。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治理,组织编制治理方案并加快实施。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工作,推进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工作,配套率达到98%以上,确保处理设施全部运行;加强对散养畜禽粪污的收集和治理,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

 13.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双源”调查评估,初步掌握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下水污染源区域周边地下水的基础环境状况。

 14.强化医废危废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疫情管理,坚决守护疫情防控的环境安全底线。强化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管理,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路检路查,保障运输安全。

 15.增强垃圾处置能力。实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扩大餐厨垃圾收运覆盖,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推动崔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黎明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项目完成、启动向阳垃圾场封场治理项目。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二)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6.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推进生态工业建设,调整区域产业— 7 —

 布局,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广应用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装备,促进工业节能降耗。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持续下降。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绿色建筑建设。

 17.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以建设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为牵动,建设60万千瓦风、光、生物质项目,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18.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基地创建。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加大嫩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深入做好矿山治理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7.31亿立方米之内。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综合治理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推进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完成投资3800万元。推行黑土耕地保护“田长制”,全面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19.探索建立碳达峰机制。启动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8 —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领导机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做好2020年碳强度核算、碳核查工作。

 20.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土壤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强化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增加森林蓄积量,达到476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0.668%。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8万亩,草原盖度达到67%。加大自然保护地管护建设,确保全市自然保护地不少于20处、自然保护地区域内总面积不少于40万公顷,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保护示范区面积达到40万亩,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0.025个百分点。加大城市绿化建设,种植树木15万株,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77%。

 21.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规划环评工作,同步编制部门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科学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批进程。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环评审批全流程网办,推进“百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早落地、快投产。

 (三)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 22.压实整改责任,明确责任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强化配合保障,将问题整改与环境治理和群众信访统筹考虑,综合施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可掌控、能解决。巩固整改质量,完善佐证材料,开展已完成整改问题“回头看”,确保彻底整改全部“清— 9 —

 零”。开展“百日攻坚专项督查”行动,重点排查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水源地规范化、污水处理厂运行、工业固废、散乱污企业整治、生态保护等七方面问题,消除系统风险隐患。全力做好迎检,既要注重整改“硬件”,更要注重“软件”,做好相应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迎检准备。

 (四)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23.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运行机制,形成统筹协调、部门推进、县(市)区具体负责格局。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落到实处。强化考核及结果运用,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24.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妥善推进市以下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等环境治理。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完善市县二级财政承担环境治理支出责任措施,加大对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监测、执法能力保障的资— 10 —

 金支持。

 二是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25.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构建“一证式”全链条管理体系,督促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三是完善生态环境治理社会参与体系。

 26.强化社会监督。畅通“12369”、“12345”监督渠道,健全完善环境问题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引导、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加强生态环境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进一步压实环境信访工作责任,规范环境信访工作流程,积极化解信访案件。

 27.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进农村。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和舆论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环保纪念日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四是完善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28.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 11 —

 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涉改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明确乡镇(街道)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落实行政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9.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运用,创新网上取证、线上处罚方式,推行非现场执法。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体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禁止“一刀切”。强化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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