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对于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10 17:19:4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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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关于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理顺我市数字政府建设体系,基本实现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总体架构,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握“数字政务”改革这一关键抓手,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路径,全面理顺我市“数字政府”建设体系架构,推动“数字城市”建设全面启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数字政府总体架构初具雏形,全市统一算力中心、存储中心框架初步搭建,“数字化行权治理”方法基本构建,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应用基本覆盖所有部门,重点领域的行业大数据平台初步建成,数字监管模型基本构建。主动— 2 —

 服务机制基本建立,服务内容、实施路径基本明确;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到2022年底,数字政府基础建设全面完成,全市统一算力中心、存储中心基本建成,“数字化行权治理”全部门实现,行业大数据平台进入深度应用;实现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常态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过程数据化、对公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及机关内部高频事务“最多报一次”“最多跑一次”、打造无证明城市,形成主动、精准、整体式、智能化的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原则。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运用系统性、整体性思维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管、用机制,统筹规划,强化信息资源深度整合。坚持数字政府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数据资源高效利用,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2.坚持统分结合、开放创新原则。科学合理划分牵头部门与业务部门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业务应用开发之间的“统分”关系,以技术创新促进业务创新,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创新数字政府建设模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高数据资源社会价值。

 3.坚持安全为上,自主可控原则。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思想,建立健全技术与管理融合的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采— 3 —

 用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升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可控水平。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二、工作任务 (一)统筹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数字化支撑能力 继续完善、充实我市“云+数+应用+安全”的技术架构,统筹全市数字化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和共性应用平台建设,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打好数字政府建设硬环境基础。

 1.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1+2+N”的数据中心架构。“1+2+N”即一片云(政务云)、两个中心(存储中心和算力中心)、N个大数据平台(各行业大数据平台)。构建全市统一高效、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存储和算力中心,提供包括数据汇集、融合、治理、计算、共享和开放等功能,实现政务数据、城市感知数据、社会数据的全面汇聚与融合,有效支撑各县区、各部门大数据应用。

 开展数据网格化建设。启动全市数据网格化项目建设,按照最小颗粒度的思维建立网格基础架构;依托公安网格化建设基础,结合城管、民政等重点部门网格化建设情况,建立统一的网格化体系,坐实底层网格单元的数据采集责任,实时归集和更新数据。

 初步搭建“感知一张网”。从整合全市视频监控资源入手,启动感知一张网建设,在城管、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探索智— 4 —

 能感知设备的应用领域,提升感知数据采集能力。

 2. 统筹支撑平台建设

 搭建数据开放平台。构建全市统一高效、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数据开放平台;制定数据开放计划,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增强政府公信力,引导社会发展,服务公众企业。

 建设行业大数据平台。以市级统一云平台、存储中心、算力中心为依托,汇聚整合行业数据,形成行业大数据平台,探索行业数据从产生、存储、治理、应用、分析、脱敏、交易的全流程应用模式。

 3. 完善应用平台建设

 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增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与功能模块,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等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业务通”,实现“一网通办”。(市营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升级改版市民在线APP。将APP打造成我市政务服务优化唯一入口,进一步丰富功能,实现全市掌上可办率达到75;依托在线启动“一码通”建设,打通全市各类二维码功能,在教育、医疗、交通、人才等领域实现场景应用。

 建设党政机关协同办公平台。统筹党政机关业务需求,统一建设集日常办公、内部数据共享、内部业务协同于一体的党政机关协同办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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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划建设数字监管平台。以行业部门为主体,推进市场监管、交通、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二级监管平台建设,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移动监管、非现场监管等纳入运行;统筹各行业监管数据资源,依托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监管主题数据库,探索按战线分类的数字监管架构,整合、汇聚形成全市多个战线类一级数字监管平台,为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对监管的再监管提供支撑。

 (二)开展“数字化行权治理”工作,推进业务数据化 以数据治理为手段推进部门业务数据化转型升级,探索形成我市“数字化行权治理”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标准,对行权治理中各类清单、流程、要素等进行颗粒度拆解和全面优化,夯实数字政府建设软环境基础。

 4. 再造政务服务流程。以“最小颗粒度”换“最大满意度”为目标,编制、完善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制定“一网通办、跨级联办、就近易办、异地可办、掌上即办”清单、容缺受理清单、信用承诺制清单。从整体政府和群众眼里“一件事”理念出发,全要素优化、智能组合生成“一件事”,市级新增50个,县区新增20个。

 5. 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全面梳理各部门产生的政务数据资源和数据需求,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政务数据资源需求清单》、《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和《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健全目录管理机制,建立动态更新和常态— 6 —

 化数据采集,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动态调整、实时更新和共享交换。

 6. 梳理各行业数据资源目录。以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为目标,以公安、农业、交通、卫生、教育、市场、工业、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对各部门负责审批、监管、指导的行业数据进行梳理,摸清行业数据底数,结合行业管理中对其他部门的外部数据需求,编制各部门行业数据资源目录;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制度,依据数据目录动态采集行业数据。

 7.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以行业服务为主线,按照“谁制定、谁更新、谁解释”的原则,编制公布惠企政策清单;设立线上、线下政策兑现专区,优化申办程序,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行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8. 优化对公业务流程 。以推动对公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机关内部高频事务“最多跑一次”“最多报一次”为目标,优化流程,分解工作要求、目标任务,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办理认领。

 (三)完善四级服务体系,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扩大政务服务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

 9. 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启用中介服务平台,完善平台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7 —

 规范平台运行流程和规则,引导各类主体在平台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10. 整合政务服务热线。以一个号码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推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实现便民热线与“好差评”系统对接。

 11. 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以《全省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考评指标细则》为依据,完善大厅建设、强化大厅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一站式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标准化建设。

 12. 推进乡镇(街道)一体化平台全覆盖。以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一体化平台的使用,完成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流程复用,提升网上可办率。

 13. 拓展村(社区)自助终端功能。以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为目标,扩充完善自助终端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便利度。

 (四)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充分挖掘数据价值 在全面拓展数据整合领域、提升数据治理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数据应用方法路径,深度挖掘数据价值。

 14. 全面推行电子文件应用。以“电子印章+数字认证证书”为技术手段,在行政审批、公文流转、业务协同等重点方向全面推行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的应用,建立健全电子印章管理、使用机制,过度期间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电子档— 8 —

 案与纸质材料同步发放、使用,年底前彻底清理非必要纸质材料的产生。

 15. 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数据化。建立政务服务运行中的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绩效分析等一系列数据模型,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数据采集,快速发现各服务环节中存在的堵点、痛点问题,对我市政务服务运行管理、优化提升提供决策支持。

 16. 加速推进数据共享应用。以数据共享为主要手段,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打造无证明审批服务,完善智能秒批、批量核验、数据分析等模式,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秒批率达到35%,数据调用总量累计超过3000万次。

 17.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建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整合各部门疫情防控相关数据资源,构建防疫数据动态采集、实时共享、深度加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共享机制,有效支撑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18. 打造数字政府建设工具箱。依托数字产业研究院积极扩大企业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根据各领域需求,研发各应用场景的“数据包”和“服务包”,将产业研究院打造成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工具箱”。

 19. 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依托数字产业研究院,积极引进培育在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挖掘分析、应用、可视化和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企业入驻园区,扩大政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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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探索数据产品交易模式。深度挖掘数据资源潜能,推动数据与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数据产品交易和数据应用市场化运营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按照“全市一盘棋”原则,构建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各县(市)区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化规划、协调和实施,同步推进业务发展与数字转型。积极探索完善“局+中心+平台+研究院”架构,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机制保障 研究出台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安全、数据保护、数据脱敏使用等法规制度,规范数据合理使用。研究制定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电子文档合法合规应用、电子印章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各部门转变观念,从管理和服务对象角度出发,创新工作模式、优化再造业务流程,建立完善与信息化条件下创新管理和提升服务相适应的体制和机制。

 (三)强化监督保障 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考核内容,对各部门政务大数据共享平台应用中申请接口情况和使用数据频次,数据资源目录— 10 —

 清单制定情况等定期通报,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障政府数字转型有序推进。对工作措施组织不严、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四)强化安全保障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日常预防、监测、预警、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测评、安全审计、容灾备份等保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完善数据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身份认证、数据保护和责任认定,提升数据采集、生产、加工、共享、开放、服务、交易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引导各部门数据全生命周期部署在可监控的安全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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