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档案建立及管理规定

时间:2022-06-24 09:45:10 浏览量:

 工程部档案的建立及管理规定 1. 房屋的单体竣工图,管网管道图,供配电系统图,给排水系统图等等,进行分类,编号,建档及归档。

 2. 设备、设施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卡及相关设备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进行分类,编号建档及归档。

 3. 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运行记录、保养记录、更换零部件记录、大,中,小维修记录、维修台帐经工程部主管确认后,方可存档及归档。

 4. 维修台帐及维修单,日期、维修项目、完成程度、派单人、接单人、使用材料、有偿与无偿服务记录清楚及相关收费明确,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存档归档。

 5. 存档归档时,根据时间顺序、区域、大,中,小修、设备名称、设施系统、班次进行分类,编号并做好记录。

 6. 投诉单写明造成投诉原因、处理方案、原因分析、派单人与接单人签名、派单时间与接单时间、完成时间、投诉类别、业主满意程度、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存档归档。

 7. 回访记录作好,回访时间、回访项目、业主满意程度、回访人、业主姓名及区域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存档归档。

 8. 所有资料严禁携带外出,如需要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外借并做好记录。

 9. 查相关资料时,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做好相关记录。

 归还时必须检查是否完好并做好记录,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存档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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