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林业局飞机防治蜀柏毒蛾服务
(含药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5113252018000062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西充)
西充县政府 采购 中心、 西充县林业局 共同编制 二〇一八 年 三 月
目
录
一、谈判邀请 二、谈判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确定被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五、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条件 七、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 技术、服务性 )
响应文件 八、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九、满足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十、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 十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十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十三、评审程序、方法、和评审标准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十五、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十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一、谈判邀请 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西充县林业局委托,拟对 西充 县林业局飞机防治蜀柏毒蛾服务(含药物)
采购项目 进行谈判采购,欢迎愿意和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
西充县林业局飞机防治蜀柏毒蛾服务 (含药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5113252018000062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4.预算金额:
26.76 万元
(超过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共一包。
5.报名日期(网上下载谈判文件)
5.1 :凡有意投标企业自行于
8 2018 年
3 3
月
20
日 日 0 00 9:00 至
8 2018 年 年 3 3 月 月 22日 日 1 17 7: :3 30 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西充县政府 采购 中心(西充县晋城镇纪信广场)现场报名。
5.2 :
供应商报名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并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若供应商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若因供应商预留的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第五章)。
7.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29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拒收邮寄报价文件。
8.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西充县政府 采购 中心开标室(西充县纪信广场)。
9.报价保证金:
9.1 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通过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5 50 000 元人民币。收款单位: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支行。银行账号:53480120000001063; 行号:314674200014。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28 日 12:00 时 (注:1.报价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未缴纳或未按时到账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350270808。3.投标人须在汇款附言注明项目编号)。
9.2 已经按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由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换票,并在开标现场交由投标人。
9.3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项目评审完成之后当场凭票退还,也可在采购项目公告发布 7 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
9.4 下列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未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的;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撤回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恶意串通的; (6)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未参加投标的; (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11.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西充县林业局 地
址:西充县晋城镇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7778380307 (2)采购代理机构: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充县晋城镇纪信广场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 系 电
话:0817-4569019 17781110722
二、谈判须知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2.
谈判
由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向被邀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3.
有关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报价有效期 (1)报价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之日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报价。
5.
中标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在谈判结果公示期满 7 个工作日后,凭 中标公司的介绍信、中标通知书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自供应商报名之日起前 0 10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到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在公示期满 7 个工作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视为主动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6 6 . 付款方式
作业完成后,采购人核查作业完成的质量、数量,验收合格后,支付供应商全部价款。
7 7 .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向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总金额的百分之十。收款单位:西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四川西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支行。银行账号:53480120000001063 。行号:314674200014。
(2)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时和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质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否则将视情况酌情退还或不予以退还。
(4)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公告;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县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间要求及时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8 8 .投标人关系限制
(1)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2)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响应文件中主要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谈判的,应作为一个响应人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报价人。
(4)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成交资格。
(5)除非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谈判通知书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
9.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
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0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0.1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0.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 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 物必须满足。
14 .报名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通过资格审查及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5. 谈判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2)不足三家供应商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16.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依据。
17 .质疑和投诉
(1)《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根据本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来源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谈判通知书中存在错误内容的,并且这些错误内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可能损害政府采购当事人利益而又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的,由此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招标人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谈判通知书错误内容,但是却在中标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谈判通知书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招标人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4)本招标项目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要求(含参数)、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均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如果对这些内容质疑的,可直接向采购人依法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依法受理和回复(即使向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也将依法转送采购人,并由采购人向质疑人进行回复)。
三、采购需求
1.
项目简介 :
西充县林业局飞机防治蜀柏毒蛾服务(含药物)采购项目
2 2 .采购数量:详见第八章 3. 交货时间及地点:
四、确定被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在谈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数量不能少于 3 家。
五、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具备中国民航经营许可证; 2. 具备 CCAR-91 部运行合格证; 3. 通用航空公司自有航空器; 4. 通用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具有商业飞行执照; 5. 通用航空公司的机务人员必须有该机型的放行权; 6. 喷洒药箱经民航局批准使用的证明; 7.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川林检函[2016]135 号)文件,原则上在四川省林业厅遴选飞防作业通用航空公司建议名单中确定的航空公司中遴选。
8.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 农药三证及检验报告(盖生产厂家鲜章)。
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8)
8.2016 年财务状况报告,2017 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 2017 年任意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此相关材料有困难的,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作出承诺);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需要则提供)。
11.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 具备中国民航经营许可证; ② 具备 CCAR-91 部运行合格证; ③ 通用航空公司自有航空器; ④ 通用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具有商业飞行执照; ⑤ 通用航空公司的机务人员必须有该机型的放行权; ⑥ 喷洒药箱经民航局批准使用的证明; 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⑧ 农药三证及检验报告(盖生产厂家鲜章)。
注:以上资料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盖章处签字或盖章,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分别在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谈判的项目名称。另已核发“统一信誉代码”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装订成其他响应文件:
1.投标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3)
3.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见附件 7)
4.技术要求应答表;(格式见附件 5)
5.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书;
6.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7.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格式见附件 6)
8.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需要则提供)。
以上要求资料必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如谈判文件中提供了统一格式,应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并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 其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其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分别在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谈判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鲜章,未按要求注明或者盖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 项目 清单 采 购数量:服务面积不少于 3 万亩; 药物 1.3%苦参碱水剂 1.2 吨 。
二、 项目要求
(一)技术要 求:
1. 单机载药量:≥200kg;2.作业航速:≤135km/h;3.喷幅:≥20m;4.喷洒技术要求:低量或超低量;5.每秒作业面积:≥1 秒/亩。
(二)货物要求:
1 1 . 3% 苦参碱水剂
A、产品为植物源杀虫剂 B、苦参碱质量分数:% 1.3±0.2 C、水分含量:%
≤5.0 D、PH 值范围:4.0~7.0 E、与水互溶性:合格 F、低温稳定性 a :合格 G、热贮稳定性(54℃±2℃,14d)分解率:%b≤5.0 H、包装规格:10L/桶 J、用药量:40g/亩,合计 1.2 吨。
(三)
作业地点:按西充县林业局提供的飞机防治区域作业图为准。
三、商务要求
签订合同后半个月内选择晴朗天气进行飞机防治。
注:
(1 1 )
未实质性响应 采购人要求的,为无效报价;
(2 2 )技术参数不允许虚假响应,如发现投标人有虚假响应作无效投标;
(3 3 )
该技术参数由采购人提供,并负责对其解释。
九、 满足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一、产品参数:详见第八章
二、其他要求:
(一)采购方自行组织验收,防治效果大于等于 70%的为合格。
(二)飞机防治作业技术要求:
1、航带。航带长度应大于作业区宽度,一般要求尽可能减少调头,在地形复杂 的
地方一般按山脊走向、道路走向或河流的走向来确定。
2、航高。平原地区航高距离树冠 3-5m,山区航高距离树冠 5-7m,复杂地形、气流地区航高距离树冠 7-10m。
3、作业方式。在平原、地形相对高差 50m 以下的丘陵地区及林带可采用穿梭式、包围式或单程式飞行;在小地块段分散作业时可采用串联式飞行;在相对高差较大、地形复杂的山区采用自由式飞行。
(三)飞防效果技术要求:飞防效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会同委托的监理方共同完成,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核查:
1、作业质量测定。用喷洒量、有效喷幅、雾滴大小、雾滴覆盖密度、雾滴分布均匀度和回收率测定作业质量。
2、航迹核查。每日作业结束后调取航迹记录,核实作业面积和区域。
3、作业任务完成量核查。作业结束时,对照作业记录,核查累计作业时间、作业架次、用药量是否不少于合同约定。
4、防治效果调查。根据飞行防治作业区面积大小、地形地貌、郁闭度等情况,采取重点检查和普遍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防治效果。调查时间由采购人确定。调查方法为采取相同技术要求调查。
(四)供应商责权要求:
1、报批空管手续,在最佳防治期前 3 天将飞机调拨到位,做好设备检修工作。
2、对飞机作业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作业安全问题与采购人无关。
3、飞防期间供应商人员的食宿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4、供应商负责药剂配置工作。
5、根据设计和防治效果检查,对飞行作业出现的漏防区或防治效果未达到要求的地块,及时进行飞行作业补防。
6、遵照采购人要求和监理方要求及时调整作业技术。
7、作业结束后,及时向采购人及监理方提供飞机防治区域、飞防面积、飞防航迹、飞行架次、飞行时间、用药种类和数量等相关资料(含 GPS 航线图)。
(五)违约和赔偿要求:
1、供应商未按约定飞行作业(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安全因素而改变飞行方案的情况除外),由此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由供应商赔偿采购人损失,赔偿金额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计。
2、供应商飞防作业的漏喷率不得超过 3‰,对采购人和监理方检查发现漏喷区域或防治效果未达到要求的区域采购人有权拒付该区域的飞行作业费,同时供应商应按该区域飞机防治总额的 1 倍向采购人赔偿损失。
3、防作业过程中供应商应确保不对人、畜、农作物、树木等造成危害。经相关机构评定,达到危害程度的,由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赔偿损失。
十、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
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
报价表(见附件4):报价表需独立封装并不允许装入响应文件内,报价表在投
标企业通过资格性响应文件审查,且其他响应文件也满足报价文件后方可开启,否则评审结束原样退回投标企业。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报价表必须以人民币报价。报价表应当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否则无效。
3. 除非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
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有:
(1) 报价表一份(见附件 4)
(2)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3) 其他(技术、服务性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2. 响应文件的印制
(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报价。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分别在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谈判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鲜章,未按要求注明或者盖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资格文件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盖章处签字或盖章。统一使用 A4 幅面纸(图纸除外)印制, 左侧胶装成册,逐页编码,并编制目录。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复印不清楚、未按要求填写盖章、签字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报价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
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 报价表单独密封封装; (2) 资格性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单独密封封装(正本、副本一并封装); (3) 其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单独密封封装(正本、副本一并封装); (4) 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由各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现场递交,逾时不接受文件。
十二、
供应商响 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附件 1
投
标
函
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 :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其他(技术、服务性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2
承诺函
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我方承诺接受谈判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附件 3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附件 4
报价一览表
注: 1.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 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
3.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加长加宽。
4.此表必须打印填写,手写无效(作无效报价处理,仅限第一轮报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 (元)
是否 进口 产品 交货 时间 及地点 备注
总计金额(小写):
(大写):
附件 5
技术要求应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谈判文件 要求 响应文件 响应 偏离及 其影响 交货时间 及地点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6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注:1. 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栏中没有填写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附件 7 7
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8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划定 。
附件 9 9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
兹证明“
”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履行完毕(合同编号 西政采(2018)
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经
.(使用单位名称)使用(运行),数量符合,质量良好,验收合格。
验收组(签字):
采购人(签字、盖章):
供应商(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四份,采购人、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县财政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一份。
2.供应商退履约保证金时须提供此表。
3.产品清单附后。
2.1
十三、评审程序、方法和评审标准
1.供应商按时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2.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4.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规定要求。
5.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5 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谈判小组和监督人员、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室内当众拆开通过资格性审查且其他响应文件也满足谈判文件的投标企业的报价表。
6.本次谈判原则上采取一次谈判三轮报价,谈判小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减谈判报价轮数、次数。
7.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8.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供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9.评审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公示 3 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质疑。
10.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公布成交人名单,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四、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参 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盖章):
供应商(乙方,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算内 预算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按照谈判文件执行。
六、售后服务
按照谈判文件执行。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送西充县财政局采购办备案;甲方、乙方、西充县财政局采购办、西充县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十五、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项目履约标准验收标准和要求为: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
十六
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约放弃成交或者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从其他成交候选人中依照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能从其他成交候选人中依照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重新组织采购。
5.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技术参数或性能(配置)、售后服务及交货时间等要求。
6 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报价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7. 供应商不在响应文件中报价,在响应文件中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8、供应商在评标活动中途退出,导致评标活动失败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给他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涉及到法律、法规的,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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