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党建管理作业指导书

时间:2022-06-27 11:40:07 浏览量:

 项目党建管理 作业指导书

  一、项目党建管理要坚持“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项目”原则,以集团提出的“建一流工程,出一流精神,育一流人才,展一流形象,树一流品牌”为目标,巩固和加强直属经营单位和子、分公司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深化公司党建优势,推动项目目标圆满实现。

 二、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项目党组织或设立项目党建指导员(联络员)。重点、重大项目组建项目部时要同步考虑党员构成。项目正式党员 3 人及以上的应建立项目党支部;正式党员少于 3 人的,可与总包或其他项目部建立联合党支部;不具备建立党支部的项目部,由项目所在单位党支部实行下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制度,并报公司党委工作部备案。

 三、重点、重大项目配备项目党支部书记以及其他项目下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条件是,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能独立开展工作、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协调关系、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并熟悉施工管理工作的正式党员。项目书记可由项目经理兼任或实行交叉任职。

 四、项目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有项目班子建设、形势任务教育、团队建设、组织生活、党员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文化、立功竞赛、典型示范、现场宣传、后勤保障、综合治理、流动党员管理、党建带工建团建等。

 具体要求见《浙建集团党支部工作手册》。

 五、加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浙建集团分公司、项目部领导人员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浙建集团项目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促进项目班子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规范项目部主要业务流程。项目班子成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做到清正廉洁。

 六、建立健全项目党组织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建立项目党组织的,对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项目经理和党组织负责人要事先沟通,与项目班子共同商定决定议题;未建立项目党组织的,项目经理在研究决定重要议题前,要征求项目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的意见。重要议题按程序集体决定后,项目党组织或党建指导员(联络员)要支持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行使职权,加强组织协调,发动广大员工确保决定顺利实施;项目施工管理遇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决断的重大问题,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临时处置后,应及时向项目党组织或党建指导员(联络员)通报情况;项目党组织或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发现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有明显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必要时向上级党委报告

 七、项目党建工作或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直属经营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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