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X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一一,2025)

时间:2021-10-22 11:43:22 浏览量:

2 篇 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 X 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 一一 2025)

 篇一:

 市生态环境保护“ “ 十三五” ” 规划完成情况及“ “ 十四五” ” 规划

 一、“ “ 十三五” ” 期间生态环境完成情况

 二、“ “ 十四五“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三、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建设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底线思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基本出发点,建设美丽灵武。

 一、“ “ 十三五” ” 期间生态环境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灵武市委、政府的坚强的领导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推进顺利,所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 16 项约束性指标到 2020 年底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第一轮环保督查和“回头看”期间,我市共受理转办投诉件 74 件 81 个款项,已全部办结,反馈督察意见涉及我市需整改问题 36 项,截至 2020 年 5 月底,应完成 24 项,已完成整改 24 项,按序时推进 13 项。再生园区占用白芨滩自然保护区企业完成拆除及清理任务,退出面积 2197 亩,完成生态整治 2658 亩。

  但从我市整体生态环境状况来看,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空气质量受大气影响较多,春季沙尘、扬尘不时发生;区域性水质长期不能满足地表水标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低;查办偷排、倾倒危废环保违法案件数量增多、难度增大。

  1、全面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充分发挥列入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十三五”减排任务。

  一是落实结构减排,加大对水泥、冶炼、印染、火电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技术改造,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 14 家环保企业完成技术改造。

  二是落实工程减排,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厂提标改造,新建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完成全市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进行提标改造,建成东沟人工湿地,建设白土岗规模化养殖基地,实现养殖集约化,粪污集中化处理。完成建成区和农场餐饮服务业燃气改造。

  三是落实环境监察减排。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2212 辆,拆除燃煤锅炉 349 台;完成河东机场、双马煤矿、麦垛山煤矿 12 台锅炉脱硫脱硝;建成 7 个集中清洁煤配送中心。

  “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减排项目 21 个。化学需氧量减排1895.17 吨,氨氮减排 110.15 吨,二氧化硫 9005.46 吨,氮氧化物减排 12289.63 吨(以上数据出自《银川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2.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空气优良率逐年提升,优良天气 2017 年—2019 年分别为 300 天、304 天、323 天,空气优良率分别达到 87.1%、87.5%、91%,主要污染物 PM10。完成全口径重点行业重金属以及工业能耗减排任务和农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完成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的拆除和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工作。水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除大河子沟、边沟等区域为劣五类水质外,所辖银古黄河大桥水质稳定在Ⅱ类,所辖东沟入黄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崇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土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推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移出和处置的全程监督,危废安全处置率为 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规模养殖企业全部配套安装粪污资源化设施,利用率达到100%。

  3.执法环境和环保宣传教育得到改善和加强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日、节能宣传周、法治宣传日等各种宣传契机,开展环境宣传和教育,倡导低碳出行,垃圾分类,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树立节约资源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各部门、各单位、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

  4.强化环境监测工作,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期间,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全市“十四五”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有力的环保数据支撑;完成河道在线监测项目,实现对河道水质监测的“动态监管”;完成“智慧环保”信息平台建设,实行生态环保信息共享;完成常规大气、水、土监测工作;完成崇兴、大泉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东沟人工湿地,灵武入黄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Ⅳ类标准。

  5.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完成了环境系统体制机制改革,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开展了中央环保督查及“回头看”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大气保卫战、水保卫战和土壤保卫战等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对污水处理厂、重点企业、重点流域等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节能减排监察以及督促整改力度,有力促进了我市环境质量的好转。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 96 件,罚款493.6813 万元。

 二、“ “ 十四五“ “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污染物减排,抓环境治理,抓源头防控,一手抓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绿色生态产品。积极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加强对生态保护的监管力度,努力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维护生态安全。

 (二)总体目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续战,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到 2025 年,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三)规划时限及范围

  1.规划时限

  规划期限为 2020-2025 年。

  2.规划范围

  《灵武市“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范围为灵武市管辖区域。

  (四)生态环境功能区

  1.环境功能区划分

  灵武市在“十四五”期间按照银川市环境功能区划指标体系,遵循生态规律,立足于区域环境容量和资源保障能力,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完成适宜灵武市发展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及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和优化各河段水功能,完成适宜灵武市发展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及水环境功能区划;优化取水排水格局,调整和优化各河段水功能,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有序协调,确立水环境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区域持续性供水安全;确立大气敏感区,根据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划定大气功能区;划定合理的城市噪声环境功能区。

  2.生态功能区划分

  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差异性等,将灵武市划分为平原农业灌溉开发区、河东台地风沙区等 2 个一级生态功能区。农村农业生态区、资源开发区、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等 4 个二级生态功能区,黄河河滩治理区、灵武矿区沙化治理林草恢复区、白芨滩自然保护区、荒漠草原植被恢复区、灵武沙区防沙治沙区等 5 个三级功能区。

  (五)“十四五”生态环境主要任务

  1.坚持环境优化,全面推动绿色发展

  ——坚持环境优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同步协调发展。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带动生态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注重科学合理,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治理工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生态环境工作考核机制,做到生态环境目标任务科学合理,考核有的放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贯彻于经济发展全局。

  ——优化产业布局。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环保引导和调控作用,严格落实环境空间管控,积极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银川市高新园区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推动区域产业聚集化和绿色化发展。

  ——培育环保产业。大力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节能环保、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形成以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推动低碳循环、治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成套产品、装备设备研发。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综合发展,推动环保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大力发展环境服务综合体。

  2.坚持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全面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大力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树立生态环境先驱、先创城市,先行达到更高的空气质量标准。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深化常规污染源治理,强化新型污染物协同控制。分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与重点污染源脱硫脱硝,继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银川高新园区、灵武建成区、马家滩等重点区域,冶炼、火电、煤炭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与面源污染的防治;强化工业窑炉治理,推进燃气锅炉低碳改造;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推进裸露土地全覆盖;强化“散乱污”企业监察,推进 VOC 治理取得实效;统筹推进灵武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确保灵武空气质量在 90%以上。

  ——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抓两头促中间,带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治水策略,以黄河流域控制单元为基础推进精准治污。建立崇兴、大泉水源安全保障、水污染严格控制、治水管理一体化的保护与防控体系;加强重要河湖库水质保护,严格落实区域供排水通道保护要求,优化调整饮用水源布局;继续推进“河道在线监测站”动态管理,系统控制黄河流域污染水体;实施边沟、大河子沟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要工业园区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污水达标排放,提高中水回用水平;完善污水处理系统,生态环境监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水、改厕、改圈,保护农村饮用水环境质量;加大农药、化肥使用的监管力度,控制农药污染;规划白土岗养殖区域生态环境蓝图,加快畜禽养殖的集中化分布和集中化处理,建设适合我市地域特点的养殖企业废水治污设施和处理技术,从源头降低养殖企业废物排放,确保银古公路大桥黄河段水质为Ⅱ类,东沟入黄口水质为Ⅳ类,消除城乡黑水臭体,主要河道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进行管控治理”的思路,实施《灵武市土壤污染防治方案》,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为重点,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和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试点,解决一批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深度推进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城市规划布局,加强对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交通、工业企业噪声的监督管理,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 8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建立区域分类处理体系,提高资源化水平;实行危险废物集中化处置,推进危险废物“运输——生产——处理”全程监察机制。利用我市各电厂粉煤灰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污染物排放减量化。电子废物、废旧金属收购集约化、资源化,构成废旧电池、电子电器和废旧金属规模化收集网络。进一步提高畜禽废弃物处理率和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率,降低直接排放比重。以推动强制清洁生产为抓手,提升固体危险废物中的重金属污染物治理水平,完成全口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减排任务,为灵武经济发展扩大生态环境空间。

  3.全面生态建设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为指导,强化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系统建设,保护生态多样性,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和服务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力推进黄河流域、白芨滩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

  ——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打造和谐黄河沿岸生态环境。以黄河沿岸农田防护林、沿防洪堤两侧宽幅林带、河滩地造林为主体打造线、带、面相结合的黄河沿岸防护林体系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加快排水沟环境综合整治及其入黄口滩涂湿地恢复工程建设,降低黄河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保护生物多样性;建成荒漠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示范基地。切实做好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合理规划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走廊,不得穿越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保护区周围的工矿企业“三废”要完全达标排放,在保护区与工业活动密集地区建立防护隔离带,预防地表沉陷对生态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推进城乡环境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注重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进程,实施农村“改厕”和污水集中处理,提升村容村貌“颜值”。

  ——推广低碳经济运行模式,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动态管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定期考核和公示制度。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实行企业、监控仪器、执法人员、群众、媒体共同监督检查制度。推行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许可范围内。

  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并通过“以新带老”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建立一批共生型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以资源、能源、中间产品以及废物再利用为基本关系链,提高企业生态经济效益,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

  加快我市高效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农业综合效益,降低粗放灌溉农业耕作面积,提升精细生态农业种植面积比重,稳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畜禽养殖的规模化水平,积极开展农产品特色精品深度开发、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创新型农业生产模式的试点。

  推广低碳经济增长模式,推进企业增值提效。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结构节能;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通过提倡绿色出行,绿色办公,实现低碳排放。

  4.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完善制度体系

  ——改革环境管理体制。实施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明确环境监测监察机构的事权划分。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差异化管理,环境质量状况较差的企业要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实施核查核算,优化增量核算方式,大力推动行业减排、工程减排、自主减排。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建立财政补助、异地开发、协议保护等多渠道保护与补偿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政策支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强化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考核,选择有条件的重点跨界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与污染赔偿双向机制。

  5.坚持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辐射环境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开展“点、线、面”结合的移动源污染监测技术体系研究,构建“点面结合、地空一体”的移动源污染立体监测技术体系与监测示范区。

  ——健全环境监察体系。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对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处理突出环境问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等有关情况开展督察。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强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建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推动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与审理专业化。

  ——加快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利用好环境普查“大数据”,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

 三、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工作将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环境督查为抓手,坚持精准治污,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为各项工作推进提供有力的保障。履行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一岗双责”,以科学决策、科学监督、科学治理的有力举措,保证灵武“十四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审核等配套制度;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和能力。健全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办力度。三是完善综合决策机制,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减少和避免重大政策、规划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四是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规划对其他发展规划的基础地位。五是完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把污染减排、资源消耗、环境损失和环境效益以及公众满意度等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创新生态环境激励举措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激励机制,推行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推动生态环境监督大众化,对污染治理成绩突出的企业,可以通过差别税收、信贷优惠、给予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

  3.强化生态环境能力建设

  建立覆盖全市的空气、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环境质量“动态监测”的全覆盖。建立应急监测系统,配备应急监测设备,提升对突发污染事故快速应急监督监测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整合环境执法队伍,推进环境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认证制度。自动监测、无人机等手段得到广泛运用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治理污染,提高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中的支持作用。

  4.拓宽生态环境资金渠道,加大环境保护投入

  积极争取各类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通过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生态环保投入占公共支出的比例,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监察等各项生态环境的开展。

  四、“十四五”期间计划项目

  1.华电集团灵武电厂 30 万吨煤堆场封闭项目;

  2.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项目;

  3.灵武边沟(水洞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篇二:

 X X 市生态环境局“ “ 十四五” ” 规划纲要1 (2021 一一

 2025)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工作

 四、重点工作

 五、组织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生态环境机关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根据《生 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XX 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中长期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XX 市生态环境“十四五” 规划纲要》(以 下简称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蓝天、空气、净士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为实现 xx 市生态环境不断取得新成就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绿色发展

 着力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相结合,强化源头防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坚持强化法治

 以改革创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转变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环境立法、环境司法、环境执法,从重从严,重拳出击,促进全社会遵纪守法。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三)坚持履职尽责

 建立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合理划分区域环境保护事权和相关责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实现“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主要工作

  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重点,紧密结合我市实际, 在“十三五”生态环保发展的基础上,向“ 环境优美、提升跨越”为主的阶段转变。到 2025 年,全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创新工作思路,完善配套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新时代生态环保取得新成效。(一) 着力以党建引领全 局发展

 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教育决策和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坚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全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作风建设过硬、专业行动有力”的高素质生态环保队伍。

 (二)着力开展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

 制定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形成配套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开展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全面建立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工作网络,识别和评估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的环境健康风险,对造成环境健康风险的企业和污染物实施清单管理, 研究发布一批利于人体健康的环境基准。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核安全等预警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等监测预警试点。

 (三)着力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加强林业资源基地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定制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绿色产品的需求。建设一批具有影响 0 力的花卉苗木示范基地,发展一批增收带动能力强的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林业生物产业、沙产业<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和提升森林旅游休闲康养、湿地度假、沙漠探秘、野生动物观赏等产业, 加快林产工业、林业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打造一批竞争力强、 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建立绿色产业和全国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四)着力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加强城市绿地保护,完善城市绿化管理。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建设绿道绿廊,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扩大绿地、水域等生态空间,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城市绿地,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开展城市山体、水体、废弃地、绿地修复,通过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措施,实施城市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加强城市周边和城市群绿化,实施“退工还林”,成片建设城市森林。大力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加快老旧公园改造,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功能。推行生态绿化方式,广植当地树种,乔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长。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发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小镇。到 2025 年,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3. 6 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8. 9%(五)着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深入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继续生物多样性行动,编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管理,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设施,实现对生物多样性的系统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与示范。

 (六)着力保护优质水体

 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与供水单位及时对接,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各县(区)应于 2023 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定期监测和调查评估。到2025年,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川类比例高于93%

 (七)着力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实施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

 (八)着力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强化森林经营,大力培育混交林,推进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组成、 结构和功能。到 2025 年,混交林占比达到 18%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达到 50 立方米/公顷。

 (九)着力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鼓励就地资源化,加快整治“垃圾围村”等问题,切实防止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整县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到2025 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 3 万个。

 四、重点工作

  ( 一)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统一规划、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总体覆盖 80%左右的区县,人口密集的区县实现全覆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全覆盖。提高.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强化污染源追踪与解析,市、区、县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以及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加强重点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水体放射性监测和预警。

 (二)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流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现象。到 2025 年,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和 85%左右,全面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水平,大力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到2025 年,实现缺水村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0%以上。

 (三)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市政府《关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 2023 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充分 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3 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面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到 2025 年,实现士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四)激励和约束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

 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实施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制度,采取财税优惠、荣誉表彰等措施激励企业实现更高标准的环保目标。到2025 年,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五)强化信息公开和加强社会监督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

 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引导新闻媒体,加 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12369” 环保热线和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研究推进环境典型案例指导示范制度,推动司法机关强化公民环境诉权的保障,细化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程序,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技术支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实现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 村地区延伸。完善环境监管执法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制度,充实一线执法队伍,保障执法装备,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实施环保系统人才双向交流计划,加强薄弱地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到 2023 年,全面实现各级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县级环境执法机构装备基本满足需求。

 (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环保公益活动,开发生态文化产品,全面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责任,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实施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抵制和谴责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浪费资源能源等行为,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鼓励生态文化作品创作,丰富环境保护宣传产品,开展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简约生活和低碳休闲模式。

 (八)严格环境执法监督

 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环境执法部门行政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执法监督力量,推动环境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任务分工

 县区生态保护单位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各地区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在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确保落实目标责任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要根据市局“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和要求,把《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强化政策支撑,增强要素保障。健全完善《规划纲要》实施机制,加强对《规划纲要》确定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监督,适时开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三)严格评估考核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县(区)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结果向社会公开。整合 各类生态环境评估考核,在 2023 年、2025 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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