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21 17:50:10 浏览量:

 XX 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 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XX 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XX 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从餐饮卫生、住宿、旅行社产品、游客行程、景区游览等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过程入手,强化每个环节安全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旅游行业安全预防能力。依法依规对景区玻璃栈桥类等高风险项目和特种设备实施严格管控,落实景区、星级酒店等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设施,增强景区抵御气象和地质灾害能力,整合各方救援资源,提升行业整体应急救援能力。经过三年整治,通过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旅游行业安全体系,确保旅游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般和轻微事故明显减少,切实保护游客和从业人员以及企业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景区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依据《XX 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快健全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制度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分类治理存量,严控新建增量。加强五一、汛期、十一、春节等重要时段景区玻璃栈桥项目的巡查督导,严防项目违规运营。

 (二)整治景区高风险项目。依据《XX 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加强对景区(点)高风险项目安全监管。建立全县景区高风险项目清单,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无证照、无资质违法经营行为。指导景区(点)开展高风险运营场所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高风险运营场所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提示标识,进一步完善游客安全防护设施。指导景区(点)健全完善高风险项目专项应急预案,按年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整治景区气象和地质灾害。会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做好景区气象和地质灾害防范。指导景区(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年度核查、排查工作,建立台账,落实防治责任人和监测预警责任人。建立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暑期汛期疏散应急救援演练。对已经查明的地质灾害风险点,指导景区(点)在加快治理的同时,完善危险区域警示标识设置以及

 游客应急疏散通道线路、避险安置区域的设置。对治理难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普适型监测仪器设备,做到人防+技防,提高监测预警水平。继续对未排查的景区内易发生岩体坍塌、落石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四)整治景区安全设施。指导景区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景区(点)要加强安全设施维护,保证安全设施正常有效,对易造成游客滑落跌倒路段和区域增设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提示标识,对老化损毁的及时修复。依据《XX 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指导景区(点)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指导景区(点)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五)整治景区游客流量。督导景区(点)依据《景区最大承载量导则》完成最大承载量核定,在景区入口处、售票处设置流量提示公告牌。督导景区(点)建立完善客流预报预警制度,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对游客密集区域实施流量分级管控。加强五一、暑期、十一、春节等重点时段景区(点)流量控制现场督查,严防发生拥堵踩踏事故。

 (六)整治旅行社安全。加强旅游产品线路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下架不合格、“不合理低价”产品。建立落实行前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导游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强化行程中游客安全管理。严格督导旅行社租用合法运营资质旅游大巴,对旅行社的租车合同、责任险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旅游大巴行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

 部、公安部、原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杜绝司机疲劳驾驶,严防旅游团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完善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履行事故报告职责,妥善做好游客救助及保险理赔工作。加强出境旅游的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醒游客密切关注境外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和预警信息,谨慎前往安全局势复杂、安全事件频发、疫情高发的国家或地区旅游。增强游客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购买出境保险的意识,理性选择境外旅游项目,提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指导出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平台做好出境游客的信息登记管理,针对性发布境外旅游目的地以及游客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提示。

 (七)整治旅游住宿业安全。加强对星级饭店、民宿、农家乐等住宿行业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指导星级饭店完成客房疏散指示图设置以及客用防毒面具、应急电筒的配置。加强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餐饮、住宿卫生检查,指导旅游住宿业服务单位落实卫生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服务操作流程,加强服务外包监管。

 (八)整治行业风险和隐患。继续落实《XX 省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XX 县文化和旅游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旅游企业

 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提升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全县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 年 5 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0 2020 年 年 6 6 月- -2 12 月)。按照细化实施方案,指导督导本辖区旅游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排,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切实打牢全县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基础。

 (三)集中攻坚阶段(1 2021 年)。针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 2022 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旅游企业对专项整治行动开

 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旅游行业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为切实加强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全县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域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发动,5 月底前要完成专项整治方案的制订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旅游企业落实整治工作要求,把风险排查化解工作贯穿三年始终。

 (三)加强配合协作,强化联防联治。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县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组织开展安全巡查、执法检查,实现数据共享、预警预报联动,健全区域旅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安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严格履职尽责,严肃追责问责。要全面落实旅游安全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责任,切实发挥牵头责任,对本级旅游行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负总责。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XX 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对旅游行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履行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主动认责履责,指导、压实整治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认

 真排查整治各项风险隐患,打牢安全工作基础。对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治不到位、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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