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健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提高统计能力的重要环节,对于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体制,完善机制,综合施策,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组织领导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 XX 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政府办副主任
XX
县统计局局长
XX
县发改局局长
XX
县经贸局局长
XX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XX
县住建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XX 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为涉及相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负责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以“七个一”为基本标准,通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住户调查、劳动工资以及各类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基础台账,相关资料,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管理标准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的目标。
四、建设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法宣传阶段(5 月 21 日)
由统计局负责安排筹备培训会议,会期一天,参会人员为县发改局、统计局、经贸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负责人以及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培训人员;涉及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统计员。
(二)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完善阶段(5 月 16 日—25日)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主体,主要围绕“七个一”为基本建设标准,落实硬件,抓实软件,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硬件建设包括:一间办公场所;一块工作牌子;一套专用设备(开展统计工作必备的计算机、打印机、文件资料柜、通信设备等)。软件建设包括:一个工作网络(有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一套制度(统计机构、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等);一次专题例会(每季度开一次专题例会,研究解决上规入统、统计人员调配、统计工作经费及其它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套基础台账(分门别类建立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服务业、住户调查、劳动工资调查和统计文件资料台账以及“三大普查”的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其它临时性抽样调查台账,并完善电子台账,确保时时更新)。
(三)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验收阶段(5 月 26 日—31 日)
由县发改局、统计局、经贸局、住建局抽出业务人员组成核查验收小组,对项目单位和乡镇(街道)围绕“七个一”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重点核查县域内所有在库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资料完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对提高统计业务能力、强化经济运行分析、摸清县域经济活动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以积极主动的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明确责任,有序推进。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负总责,严格按照活动时间要求有计划、高质量抓好落实,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对县核查验收小组发现的问题要按规定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对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出的案件要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固化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常态化工作,通过活动开展,要提炼总结经验,以标准化和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化活动成果,构建长效化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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