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宁县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2-07-05 14:10:03 浏览量: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实现和谐劳动关系

 ——海宁县总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践与探索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协调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是健全和完善企业利益分配机制的关键环节,是工会维护职工经济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总工会加强与县人社局的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企业共同努力,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已经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是协商进度最快、实效最好的一年。

 截至目前为止,全县工资集体协议、集体合同覆盖企业共855 家,签订区域性工资协议 14 份,覆盖一线职工共 48433 人。其中 50 人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到 100%。已经超过今年海宁市总工会下达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800 家的任务,签约企业占 2013 年底生产经营正常企业的 90%以上。在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部分镇街行动迅速,积极作为较早的完成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确保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时效性,例如榔梨街道、天鸿集团、商务局等。还有部分镇街协商工作开展的较规范,程序到位,协议文本比较规范,质量较高,例如,南托街道、星沙街道、安沙镇等。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大部分企业职工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开展“春季要约行动”。自 3 月 6 日海宁市工资集体协商会议以后,海宁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领会贯彻

 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3 月 19 日,在县委党校举行了“2014 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启动仪式,各镇街、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劳保站长、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部分企业代表等 80 余人参加,传达了上级精神,培训了业务,下达了指标。根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针对往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所存在的一些文本材料缺失、时间顺序工资金额的逻辑错误等一些突出问题,对今年文本样式进行了统一的合理规范,制定了简单教程,提高了镇街、企业基层工会主席的业务水平现场。现场有湖南恒通液压有限公司、海宁康乐包装有限公司、海宁插拉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企业方、职工方代表现场签约,带动海宁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配备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为了指导企业更加规范、合理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根据上级工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我们组建了一支以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为主体的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并且组织他们参加海宁市总工会举办的“两个普遍”培训班,更加熟悉业务知识。在今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这只指导员队伍在帮助企业更加顺利,更加规范的开展集体协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海宁县各镇街现配备有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 17 人,专职从事工会工作,这支队伍文化水平高,绝大部分取得本科以上文凭,经过这几年的在基层的锻炼,工会业务素质较高,发挥作用巨大。在部分没有配备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的镇街工会联合会,通过与镇街党委政府积极协调,争取配备了一些兼职的工会干部,充实了我县

 工运事业队伍

 三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业务专题培训。今年 7 月 17-18 日举办了海宁县工会主席培训班,专门开了一堂关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课程,请省总工会袁申辉部长对企业工会如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一些具体的协商技巧,要注意的问题和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讲解。学员主要是各村、社区、企业的新任的工会主席,比较有针对性,收到了比较好的反响。

 四是制定工资集体协商考核细则。制定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范围、考核内容与标准、奖惩办法等进行细化,通过 2013 年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研究,今年已将考核结果纳入了对各镇街年度绩效考核,提高了镇街党政一级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积极性,扫除了开展协商工作的障碍,收效明显。

 五是指导督促世界 0 500 强企业及 0 50 。

 人以上企业建制。因我县区域内世界 500 强企业绝大多数在经开区,工会关系也在经开区总工会,现仅有一家卜蜂莲花超市,隶属于世界 500 强企业泰国正大集团,已在我县建立工会组织,为县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并且完成企业规范化建设。我县共有 50 人以上企业 239家,全部建立工会组织。

 六是培育推介行业和企业典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难度大,阻力大,部分企业老板对此持观望态度,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立典型、树亮点,以亮点示范带动工作提升,例如海宁礼恩派拉线工业有限公司公司、湖南亚太实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制动作为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县总工

 会进行重点指导、培育,规范化的建立起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成为了我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典型。

 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观念有偏差。

 一是有些企业的法人认识上有偏差,他们认为我是老板,工作涨跌我说了算,致使协商走过场,甚至工资涨了也不能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发挥当家作主的精神。

 二是部分企业工会独立性不足,工会干部虽然是经企业职工推举产生,但仍是企业的雇员,存在着随时被企业“炒鱿鱼”的风险,很难全力为职工争取利益。

 三是部分职工自身维权意识不强,民主管理氛围不浓,不愿主动积极参与协商。

 (二)协商主体不稳定。在不少镇街,工业企业数量有限,规模企业数量偏少。企业发展空间狭小,效益不稳定。新建、在建企业无暇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濒临倒闭企业不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这些问题给工资集体协商的普及工作带来了挑战。此外,很多企业职工队伍由当地农民组成,员工素质偏低,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不利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序开展。

 (三)基层情况不熟悉。个别工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深入基层工会实地了解情况,缺乏与基层工会进行联系与沟通机制,造成对工会基层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任务下不去,情况上不来,造成开展工作阻力重重。

 (四)协商质量待提高。由于企业工会人员少且多为兼职人员、工会与行政方信息不对等、部分企业工资协商人员政策水平和能力不足等,严重制约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成效。不少企业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重形式轻效果,照搬照

 抄,条款内容过于笼统简单,与本地区、本企业的具体实际结合不够。

 三、对进一步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发动。注重加强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职工群众等三个层面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他们学习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宣传各级工会推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和企业的成功经验。通过学习宣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做好培训工作。定期举办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培训班,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培训,把提高职工代表和指导员协商能力,解决敢于谈、善于谈问题,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来抓,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经验、现场观摩等多种措施,相互启发,相互借鉴,切实提高沟通协调和协商谈判的本领,培养一批职工信任、企业认可的工资集体协商专家。

 (三)深化协商实效。一是在协商方式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公开、民主进行协商,50 人以上的企业向县人社局申请或自行聘请专家进行指导。二是在协商内容上,从协商工资总额、工资增长向协商工资分配制度深化,从协商工资水平向协商劳动标准深化,从协商企业工资向协商行业工资、区域工资指导线深化。

 (四)强化督查落实。一是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站专员和工会专干通力合作,督促企业加快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响应集

 体协商要约的企业,及时介入。二是督促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主动提出协商要求。三是对企业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文本进行专业审查和批复,严格把关,认真落实

 (五)实行前置审批。在企业工商年检时,将是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前置条件,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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